第28章 第28节 (1/4)
为什么小白露会睡到罗真的房间去,这是犯罪啊!明明我都还没有去过。
没辙了,我和裳裳妥协了,小白露要离我们而去了,不过抱着裳裳睡好像也挺不错的,咕嘿嘿嘿。
话说回来,白露可偷得,我如何偷不得?
偷偷跑到罗真的房间去,应该不会被裳裳发现吧?
嘿嘿嘿,罗真你就从了我吧,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主动点。
这年头想拐个各方面都合适的异性也不容易,再这样下去就成剩女,只能和裳裳凑一对了,多可悲啊!
很遗憾,在经过多日的尝试后,我最终只能宣布自己的行动计划失败。
我不理解。
为什么和我睡一起的时候,裳裳就这么敏感,只要一离开床铺,裳裳就能醒来。
为了不被裳裳察觉,我只能说谎自己是起夜方便,为此还被裳裳取笑肾不好。
...........
桂乃芬的笔记只记载到了这里,她一直都有着写日记的惯例,这一点李素裳也一样。
因为这件事,她们之前还被罗真取笑过,然后还报复了回来。
这本来没什么问题的。
但问题就出现在,桂乃芬竟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网络发癫文学,并将其灵活运用到了自己的日记之中。
日记里的桂乃芬和平日里的桂乃芬完全就是两个人。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了她对白露以及对罗真的罪恶的想法。
这本来也没什么问题的。
日记吗,都是心里话,不愿意被别人看到的,只要尘封的好,没人知道就代表不存在。
只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再加上桂乃芬现在又和李素裳住在一起。
两位好闺蜜之前也翻看过彼此的日记,都没什么,毕竟都是正经的内容。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
由于桂乃芬忘记藏好日记,李素裳也下意识的翻开。
至此,桂乃芬那些罪恶的想法也被李素裳悉数知道。
公之于众!必须要公之于众!
正义的李素裳自然不会容许桂乃芬这种污秽的想法存在。
于是,在李素裳的奔走相告后,一场针对桂乃芬的审判开始了。
“咳咳,肃静!都安静一点!”
“嫌疑人桂乃芬还有什么需要辩解的地方吗?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法官罗真那严厉的眼神如同一把刀子,直直的插入桂乃芬的心脏。
陪审团的李素裳和白露也用异样的眼神看向客厅中央的桂乃芬。
闺蜜已然变成了敌蜜。
但此时的桂乃芬已经完全不在意,也什么都听不进去了。
要问为什么?
因为桂乃芬的脸蛋已经红的像煮熟的大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