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第75节 (4/4)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我知道,对于这个条款,很多作家都不太愿意接受,有人怒斥为这是代育卖孩子。』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但是童话帝国杂志社首先是一家商业公司,需要攫取足够多的利益,才能良好地运转下去。其次对旗下作家每月的丰厚福利待遇,难免需要找个地方补血。』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换个角度想,我社和各行各业的公司一样,员工研究出成果,能得到福利和嘉奖,但版权属于公司。所以这份合同叫“员工签”。』
马桶之上,唐平微微颔首。
如果是这样说,那就不奇怪了。
签了员工签的作家,无非是被允许居家办公的员工。
给足福利待遇,五险一金也交了,每月供稿任务换取薪资绩效……还能指摘什么呢。
就算是兄弟也只会扶你一把而不会扶你几把:『我明白了,那友人签呢?』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友人签不享有员工签作家的待遇,但原则上并不完全禁止(除了五险一金等)。』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比如,虽然仍然可以参加每月旅游,但是首先需要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也只能自费;虽然仍然可以来杂志社享受极佳的写作环境,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并且不报销路费。』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员工签作家的内部大师授课,友人签作家无法听课;吃喝娱乐不享受超优惠的员工价,只享受比正常价稍优惠的友人价。』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作为好处,友人签作家没有每月必须完成供稿的任务,不影响在别处发表作品,笔名也不受拘束,非常自由。』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但一方面稿酬较员工签稍低一分,另一方面除非质量超群,否则同等稿件质量下,优先刊载员工签作家的作品。』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至于版权,版权归于作家,但杂志社代理运营,售出版权需要征得作家同意。同时运营改编的优先级比员工签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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