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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第349节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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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解释的话,在张敬看来,这有些类似于冥冥中的集体潜意识,属于受到一定程度文明所认可的底层法则。这就意味着,张敬可以选用的规则,其实只有几种,类似通行于西方世界的,基于“圣启教”价值观的行为**规则;又例如,通行于东方世界,基于昭帝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形成的道德体系规则……

张敬作为宝物的执掌者,可以在某一类规则中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和侧重,例如,以张敬前世的世界举例,儒家文化圈的传统**道德,以黄老之术治国时的认知,更倾向于道家对于世界的认知。而传统的儒家或者法家,或者外儒内法……

这一系列的规则框架都是建立的传统东方**道德基础之上,但又在某些方面各有侧重。这些“各有侧重”的部分,张敬可以做些许调整,但是不能超过大框架的范畴。

例如“孝”是东方文化的核心道德,这一点就是不可以被取代或者替换的,否则规则就会不成立……

而这件“黄金天秤”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其能够强制将被指定的存在,拉到规则体系之中进行“审判”。

这I种“I强令制”是捌法则吴层面邻的,也鹁蜕率撬,在六这种)情玖况下,灵一定范)围盟内,目标的任何“逃离”、“敏捷”、“隐藏”、“摆脱”都会失效。从而形成一种规则层面的强行“检定”。

一旦被认定在规则层面“审判”失败,那么目标就将会遭受既定惩罚,而惩罚的方式,其实也与规则的制定同样,需要基于存在于此方世界,被宝物所认可的某种规则。

例如,在无论在东西方文化中,随意屠戮他人的人,都会被认为死后需要经受审判,同时受到严重的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初步拥有着自己“国度”雏形的张敬,可以利用黄金天秤的力量构建自己的处罚“方案”。

这种处罚并非是虚幻的,而是真实不虚的。甚至,在许多人看来,就如同“神罚”一般。

在某种程度上,“黄金天秤”的不但在于这种“审判”的强制性,和法则性,还在于张敬在使用这件宝物时,严格来说,他使用的并非是单纯自己的力量。而是同样借用了“规则”的力量,这是一种极为类似神灵“权柄”的规则运用模式。

也就是说,借助这件宝物,张敬不但使用自己的力量,还能够一定程度上撬动认同他所选择作为“规则”的文明的渊面底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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