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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第174节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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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试过,怎么知道没有价值呢?”

亚瑟说着热血漫主角似的话,拿起了大剑,这是他的武器,对普通人来说这门板似的大剑连举起来都做不到,更何况是挥动,对亚瑟这两米高猛男来说却正正好好。

实力越强的能力者越习惯使用冷兵器,因为普通的热武器对他们来说太慢了,这种直来直去的动能攻击只要盯住枪口就能随便闪开,像源弥生和方希这种甚至可以抽刀斩断子弹。

“你连登神之路都没有踏上,于我只是蚁虫。”耶和华说。

“蚁虫可不是什么好消灭的东西,人类在几百年前就和他们对抗,阿芙拉讨厌虫子,女仆每天都要把杀虫剂洒满整栋房子,可直到现在我还能在卧室里看到它们排队吃我掉在地上的零食屑。”

亚瑟矗立在原地,剑尖触碰了一下地面,叮的声音响起,无形的波动荡开。

耶和华的面上出现了一丝波动,因为他发现周围的环境变了,空气中有一种力量侵染了现实,伊丽莎白塔的阶梯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纯白的房间。

他四处张望,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张圆形的桌子上,桌子旁边是排列整齐的椅子,面朝大门的椅子上镶嵌着闪耀如光的玉石,亚瑟就坐在那上面,只是此时的他穿着厚厚的披风,头顶黄金冠冕,威仪如王。

“规则的力量。”耶和华难得发出惊叹,“是你的能力么?”

亚瑟笑了,不得不说他真的不适合露出这个表情,方才的他端坐于王座,威仪显现豪气自生,结果这一笑跟个傻缺一样,黄金的王冠都撑不起来威严……

“当然不是。”亚瑟向来坦诚,对敌人也是有问必答,“这是这把剑的能力,只是它认可了我。”

“和天丛云相似的神器么?不,好像比那更久远些,我能在上面感觉到这个国度的信仰。”耶和华赞道,“你被认可了啊,真是不可思议。”

“是吧是吧,我也感觉不可思议。”亚瑟竟是道起了苦水,“你是不知道当初我有多难,莫名其妙迷了路,那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到,结果被一块石头绊倒,摸过去的时候碰到了剑柄,随便一拔,石头碎了……”

耶和华对此似乎很有兴趣,“然后呢?”

“然后我就成了诺曼家的继承人,每天被一群老爷爷逼着拿起这把剑,而每次我拿起来都会出现在这地方,再然后一群穿着骑士装的人排着队揍我……”

“我大概知道这是什么了,选王的仪式么……”耶和华若有所思,“这么看来,你确实有拖住我的能力,人类原来就是这种生物,总能做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

他虽然这么说,却未显露出任何紧迫感,他只是扬起手,对着亚瑟。

“不过,如果我杀死你,我应该就可以出去了。”

“啊啊……确实是这样没错。”亚瑟从王座上起身,抬脚,站上了这张圆桌。

这是绝佳的角斗场。

亚瑟活动了一下身体,带着手甲的手掌紧紧握住大剑,金色的流苏在深蓝的羽织上颤动,这是兼具华美与实用的盔甲,所谓骑士绝非只会开会的文职人员,他们砍起人来比开会麻溜多了。

“在正式开打前,我有话想说……想对诺亚先生说。”

“哦?”耶和华挑眉,“我在听。”

“夜莺小姐的死有我的责任,对此,我很抱歉。”亚瑟鞠了一躬,抬起头时,微笑在面上消失,他举起大剑,羽织无风而动,像是有如潮的狂风撩起,“立场不同,所以,只能如此……我很抱歉,但我不会后悔。”

“嗯,我已知晓。”耶和华面无波动,“说完了么?”

“说完了。”

“那就……请你如蚁虫死去吧。”

......

亚瑟的能力,究竟是什么呢?

待到现在……也是阐述的时候了。

——他的能力,名为“不死之王”。

这里的“不死”,其实,并不是“现实”意义上的,简单来说,你要是能斩断他的头颅,击碎他的心脏,或者干脆把他撕成两半什么的……除非你是魔人布欧,不然,再猛的猛男,那也站不起来。

所谓“不死”,是命运方面的。

我们可以这么举例……假如,有个人,他用子弹打穿了亚瑟的左胸,然后自信回头,那么,这个人就会像世界上所有不补刀的反派一样……换个场,估计就没了。

为什么呢?因为亚瑟的心脏偏了几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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