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同人美文 > 我,御馔津,是个神明 > 第77章 第77节

第77章 第77节 (3/4)

目录

萝莉哈桑的定位,处于混沌的状态。

——

「真名:百貌之哈桑」

「等级:20」

——

不知该如何评价,被分离出群体,没有稳定的供魔,萝莉哈桑的阶位竟比普通魔术师还要不如,若非其内仍有其余Assassin的记忆,恐怕这等级还要更低。

不过……

好歹也是个完整的从者,就这样回归英灵殿挺可惜的,御馔津虽然用不上萝莉哈桑,可那个孩子应该需要。

将萝莉哈桑带到神社本殿,以神像为根基,「狐狩界」的结界掩盖,御馔津将其与这座神社建立新的契约。

是的,萝莉哈桑的御主,不是御馔津,而是这座神社,亦或者这片土地,实则都是一个意思,反正不是人。

不是一个会走动的人,而是一个死物。

或者,称呼其为媒介更为恰当。

萝莉哈桑的契约在于神社,而御馔津是神社的主人,换言之,她对萝莉哈桑仍具备直接命令权,只是需要先从神社这个媒介转移过去,不过实际作用差不多。

之所以如此麻烦,主要原因在于……

神社所连接的存在,可不止是神明。

在神明之下,是为神使,负责传递神明的话,也就是福福它们,神使之下,还有专门侍奉神明的巫女。

巫女,常驻于神社。

也因此,她们对神社亦有掌控权。

作为与神社签订契约的从者,萝莉哈桑也要受巫女的命令,而这座神社的巫女,实际上只有间桐樱一人。

当然,这件事并非绝对。

因为巫女终究不是神明,权力并不大。

而从者也只是侍从,不是奴隶。

萝莉哈桑有权拒绝间桐樱的命令,不过拒绝需要一个「正确的理由」,反观间桐樱,提出命令时,也需要一个「正确的原因」,她们是平等的存在。

至于何为正确?

这个定义,在于御馔津的想法。

而御馔津所认为的正确,就是和平。

只要别互相伤害,一切都是允许的。

这是一个完整的框架,将御馔津、间桐樱,以及福福等四只神使,还有萝莉哈桑全部收拢,且制定规则。

只要这座神社仍旧屹立于此,御馔津所建立的框架便不会断裂,其中没有压迫,只是互助的关系,也可以看作她的仁慈。

萝莉哈桑显然不能理解。

唯一理解的是,在与神社建立契约后,其体内缺乏的魔力,居然直接被高度纯净的魔力补齐。

这就是巫女的魔力吗?

好纯粹……

当然,这只是萝莉哈桑的感觉。

为了稳住萝莉哈桑的形态,御馔津把这座神社收集的信仰,所转化的神力当做魔力,引导至前者的身体。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