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0章 第810节 (3/4)
那时的同学,戏称我为“作家”。
虽然还远远当不起这个名头,但至少是开始了这段旅程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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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真正的萌新。
新人新书,这样的PS简直再适合我不过了。
在故事里,有很多读者,或者说绝大多数读者都曾对我描绘的“两位人类女性角色”抱有怀疑——这样的感情真的存在么,这样的故事真的合理么之类的......
甚至有人对大魔法师的行事风格抱有疑问。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这些都是作者经历(划掉)身边见过的真人真事!
虽然在社会摸爬滚打没有多少年,很多事情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
但是作者我啊。
恐怕在有些读者的年纪看来,足以称之为“叔叔”了。
“在而立之年辞职回家写书的、少年心性不死的宅男。”
这是我对自己的标语。
难么?
很难,简直可以说是难死了!
从一个还算受人羡慕的社会职业,主动变成收入不明的居家作者。
这样的压力,再做一次选择的话,我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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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以上这些都是唠唠叨叨的卖惨废话,让我们把整体转回故事。
我很喜欢宝可梦。
从小学看无印,到现在打剑盾、买珍钻。
我一直都很喜欢宝可梦。
无论动画、漫画还是游戏,无论他们的评价如何、地位怎样。
我全都会一遍遍的去“欣赏”他们。
一部剧场版看20遍,说的就是我了。
啊,这时候肯定有读者会说:作者你这书写的,里面很多东西都和游戏不一样,究竟玩没玩过宝可梦啊。
我的回答其实很简单:只要故事足够有趣,小细节合不合理,现实主义还是魔幻主义,起D风还是书客风。
还有能不能背下克制表(笑)。
根本一点都不重要。
我给这本书的标签,其实只有两个,而且我也一直贯彻了下去——战斗和治愈。
最真实的战斗,最美丽的邂逅,最长情的陪伴。
我不敢说自己做到了最好,但至少竭尽了自己的所能。
至于小说。
我最喜欢的宝可梦小说,要数庭树和掌门人——正是看了这两本书同一作者却风格不同的宝可梦之后,我萌生了写宝可梦小说的初衷。
要说为什么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