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第144节 (2/4)
【宵宫:这个演示视频是科普法律知识的吗】
【神里绫华:璃月法考?应该是璃月那边的律法条例】
【五郎:反正稻妻是没有律法的,大老爷们百无禁忌,想干啥干啥】
五郎出来吐槽。
虚拟影像继续播放。
“来,我听听大家的意见,第一,构不构成不可描述罪?”
烟绯托着下巴,望着眼前的凝光、刻晴还有甘雨。
三人摇摇头。
“不构成,因为有钱跟发生关系是低概率事件,属于非实质性欺骗,所以你的同意是有效的,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没有?”
烟绯双手一摊,接着说道:“第二,构不构成使用假币罪?构不构成?”
“构成!”
刻晴举手抢答。
“你看,就有同学上当了。”
烟绯笑了笑,“使用假币那个假币,必须要对摩拉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
“张三用得是什么币?”
烟绯对着刻晴问道。
“冥币。”
刻晴回应。
“对啊,张三用的都是冥币,他去万民堂吃饭结账,给卯师傅冥币,说来,给我找钱,卯师傅难道还真给他找了?”
烟绯一本正经道。
“所以张三既不构成不可描述罪,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只能对他干嘛?”
烟绯又看了凝光、甘雨和刻晴一眼,“可以治安管理处罚嘛。”
问答群。
【荒泷一斗: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行秋:斗子哥不会要去白嫖吧?】
【重云:有这个可能,治安管理处罚对斗子哥又没啥影响,再说了天领奉行的人能不能抓到斗子哥都是个问题呢】
【荒泷一斗:@重云,@行秋,你们这是污蔑】
【凯亚:懂的都懂】
【烟绯:嘻嘻,这个演示视频还挺有趣的】
烟绯舒了一口气,没想到还有这样神奇的案件,这个张三还真是人才。
【提示:请烟绯尽快完成处罚】
【提示:特邀嘉宾甘雨、凝光、刻晴是否同意配合完成处罚?】
【刻晴:同意】
【凝光:同意】
【甘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