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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第107节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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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衣服换好了,整理一下领子。”

修娜站在自己在诺维斯租借的小屋里,对着镜子照了一遍又一遍。

“还有袜子。这样注重外表而不是实用性的丝袜还是第一次穿。”

尤其是脚下的黑色丝袜,她低头认真地拉了很多次。

保持在关节上面一点点,再放上一枚硬币防止它滑落。

“嗯,没问题了。。”

她的心跳跳得很快。

“平静一点,平静一点,深呼吸……呼……呼……”

很奇怪,即使是在最难攻克的地下城面前,她的心跳也从来没有这么快过。

抚摸着自己的胸口也没有办法平复。

“不管了,我出门了。”

砰。

但是关上的房门,不一会儿就又被打开了。

“糟糕糟糕糟糕,忘记带这个东西,他可不一定认得出来我呢。”

修娜急匆匆走进来,把桌子上放着的一本小开本的《地下城生物小图鉴》拿起来。

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里面夹着的那片金属书签拿出来,又贴合着它的书页,轻轻放了出去。

“好!那就出发吧!”

第一百二十五章 “终于认出我了?W先生。”

“XXX”酒馆。

威尔看着信上的那个地址,S还生怕他不知道地给他标注了在冒险家协会对面。

但……

威尔打一开始就知道,他在来到诺维斯镇的时候,就关注这个酒馆很久了。

当然,他会关注的东西,那肯定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理由——

这是原作里重要剧情的发生地点!

而且,这个酒馆并非是名字被和谐了才成这样的,它特意取成了这样的名字,表示的便是你可以填写任意名称的自由。

“呼……到了,这里看起来人还挺多的,和原作里描写的不太一样……”

或许是因为坐落在冒险家协会对面,酒馆进进出出的人群相当密集,人流量很大。

而且都是衣着风格差不多的冒险家。

一眼能看出,很多是出了一天的任务,晚上来酒馆喝个酒回去闷头睡大觉的大叔。

反倒是……

精致打扮了一番,还穿着新衣服的威尔,在这里格格不入。

原作里,这座酒馆出现在第一卷的第一章,刚好是主角被退队的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

在那个时间点,这间酒馆是一家被时代遗忘很久,只会做自己的精品鸡尾酒的冷门小酒馆。

也就是在这里……

主角修被“银河之巅”的地下城女帝给灌醉了,直接带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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