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第107节 (1/4)
“好了,衣服换好了,整理一下领子。”
修娜站在自己在诺维斯租借的小屋里,对着镜子照了一遍又一遍。
“还有袜子。这样注重外表而不是实用性的丝袜还是第一次穿。”
尤其是脚下的黑色丝袜,她低头认真地拉了很多次。
保持在关节上面一点点,再放上一枚硬币防止它滑落。
“嗯,没问题了。。”
她的心跳跳得很快。
“平静一点,平静一点,深呼吸……呼……呼……”
很奇怪,即使是在最难攻克的地下城面前,她的心跳也从来没有这么快过。
抚摸着自己的胸口也没有办法平复。
“不管了,我出门了。”
砰。
但是关上的房门,不一会儿就又被打开了。
“糟糕糟糕糟糕,忘记带这个东西,他可不一定认得出来我呢。”
修娜急匆匆走进来,把桌子上放着的一本小开本的《地下城生物小图鉴》拿起来。
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里面夹着的那片金属书签拿出来,又贴合着它的书页,轻轻放了出去。
“好!那就出发吧!”
第一百二十五章 “终于认出我了?W先生。”
“XXX”酒馆。
威尔看着信上的那个地址,S还生怕他不知道地给他标注了在冒险家协会对面。
但……
威尔打一开始就知道,他在来到诺维斯镇的时候,就关注这个酒馆很久了。
当然,他会关注的东西,那肯定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理由——
这是原作里重要剧情的发生地点!
而且,这个酒馆并非是名字被和谐了才成这样的,它特意取成了这样的名字,表示的便是你可以填写任意名称的自由。
“呼……到了,这里看起来人还挺多的,和原作里描写的不太一样……”
或许是因为坐落在冒险家协会对面,酒馆进进出出的人群相当密集,人流量很大。
而且都是衣着风格差不多的冒险家。
一眼能看出,很多是出了一天的任务,晚上来酒馆喝个酒回去闷头睡大觉的大叔。
反倒是……
精致打扮了一番,还穿着新衣服的威尔,在这里格格不入。
原作里,这座酒馆出现在第一卷的第一章,刚好是主角被退队的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
在那个时间点,这间酒馆是一家被时代遗忘很久,只会做自己的精品鸡尾酒的冷门小酒馆。
也就是在这里……
主角修被“银河之巅”的地下城女帝给灌醉了,直接带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