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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章 第406节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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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时候可以去看某些景点,没什么见人的想法”

“哇,有风!”韩方水伸手去触摸,有些灌入自己袖口内。

自己旁边的那位少女被吹得发丝散乱,手臂一动帮她将那一簇撩到耳后。

“谢谢”本在韩方水靠近过来的时候要侧身躲开,哪知道一动那小姑娘也跟着自己动,最后只能站立不动。

“阿姨好搞笑” 视线中的她身体硬梆梆的,双眼紧闭像是要接受什么刑罚一样的。

“好啦”一合掌发出响声,叶卿这才睁眼。

“哈!”在她眼前又摊开手掌,握拳用手指戳脸。

就在这个时候,少女突然沉默了。

她微笑着转头望向叶卿,笑容里带这些凄惨。

“我们的世界是虚构的。”

“所有的未来仅仅按照既定的剧本、程序与规则运行。”

“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悲凉的命运。”

第12章 德拉丽斯

而在另一边,赵缦缨则是进入游戏,打开了刚刚德拉丽斯交出来的那份日记。

那份曾经属于她的日记

“这是我最大的秘密,比起命还要重要的秘密,这交给你们总满意了吧。”

有意思,那就看看......

翻开日记,赵缦缨已经进入了投影之中。

今天回去准也没晚饭吃,说不定还要挨一顿打。德拉丽斯坐在剧院门口的台阶上,托着腮帮子愁眉苦脸地想着。

但剧院的保安似乎不想给他思考的机会,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冲着德拉丽斯做了个驱赶的手势,好像他赶走的不是个小孩,而是什么脏兮兮的小动物。尽管德拉丽斯蜷缩起来相当不占空间,在偌大的剧院台阶上就像是饭桌上一块面包屑一样不起眼,但他还是成了保安的眼中钉,被这个穿着廉价制服的男人拎着外套的领子,像是提小狗一样扔到台阶下面的马路上,一屁股坐在泥里,还差点被路过的车捻到腿。

“嘿!王八蛋!等我长大了绝对没你好果子吃!”德拉丽斯挣扎着起来,一边滚着爬着躲避仿佛没长眼睛的车,一边相当粗俗地冲着那人高马大的保安破口大骂“我碍着你什么事了?我是睡了你姐姐还是干了你妈?!”

“没教养小兔崽子,你看我今天不好好教育教育你!”保安气得头发都竖了起来顶着他的帽子,一张熊脸涨成了紫红色,抡圆了拳头就要过来揍德拉丽斯,吓得德拉丽斯一溜烟赶紧跑了,拼命地迈开他那双卷在宽松破裤子里的小细腿,像一只夹着尾巴的小狗一样一溜烟儿跑到了对面的人行道上,凭借自己细瘦的身形灵活地在人群中穿梭,左拐右拐一会儿就没影了,消失在某条小巷里,只留下保安气急败坏地骂娘。

德拉丽斯小跑了一阵子,确定身后那壮如大熊的成年人没有再追来之后才松了口气,蹲在小巷口处的路灯旁,瞧着巷子外熙熙攘攘赶着回家的人们,看着穿着考究的大老爷和阔太太,看着他们手中包在纸袋子里的白面包和大块的熏肉,看着街对面洋溢着欢声笑语的糖果店和进出其中的孩子,肚子悠长地叫了一声,好像他的胃里住了个猛兽,正因为他没有给它喂食而凶暴地嘶吼着,声音久久地回荡在他的腹腔里,提醒着他从前一天到现在一直什么都没有吃。

或许是因为这么经常性的饿肚子,德拉丽斯虽然已经快十二岁了,但是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而发育过于迟缓,看上去也就八九岁的样子,瘦得皮包骨,细胳膊和细腿包裹在脏兮兮破烂烂又宽大得不像孩子穿的旧衣服里,脏臭的外套还缺了扣子,又总戴着一顶帽沿磨得没形的小鸭舌帽,活像个田里没扎好的稻草人,在城市十一月的冷风中来回飘荡,全无任何威慑力可言。他的脸色蜡黄,下巴因为瘦而变得很尖,尖的像是一只小狐狸,鼻子也又尖又长,鼻梁还有点弯,便愈发显得他那双黑眼睛大了起来,镶嵌在因为睡眠不足而有些发黑的眼眶里,掩藏在乱糟糟的黑发之间,却亮得出奇,闪着精明和鬼点子,往外透露着肚子里的坏水儿。

德拉丽斯是个有娘生没娘养的孤儿,平时住在市立一个小小的孤儿院里,跟其他几十个下贱的小崽种挤在一起凑合活着。孤儿院的日子自然是不好过的,德拉丽斯从没有上过学,打八岁起就要为孤儿院工作,每天去闹市区卖香烟和一些零碎的小玩意,有的时候也要更早起来去富人区送报纸,被那些人养的大狗追得滚着爬着满地跑,而那帮人却还在哈哈大笑,甚至不肯给摔了一身泥的德拉丽斯一点小费。

缺失的童年和过早的工作让德拉丽斯少了些童真,但多了些市侩。由于经常到处跑来跑去的,他对于整个市区可谓是了若指掌,知道在哪些地方的什么时候人流量是最密集的,方便卖他那些便宜货,也知道城里各家剧院的演出表和散场时间,还知道各种工人集会和游行举办的时间和地点,知道一些在市井之间流传得尤为迅速的流言蜚语,甚至还了解一些上流社会的事情,这得益于他隔三差五会去富人区溜达溜达送送报纸,卖些便宜小物件给侯爵府的下人们,顺便跟他们聊几句,打听打听小道消息。这些闲话对他的生意没多大帮助,但却让他在买烟卖报吆喝时多了几分谈资,显得跟其他卖报的小屁孩有所不同,以吸引那些带着高帽子的绅士们的目光,好叫他们买他的货。

按照以往,德拉丽斯总是能最快搞到钱的那一个。卖出廉价的商品,搞到钱拿回孤儿院换饭吃,虽然吃不上什么太好的东西,但好歹也有发酸的黑麦面包和没一丁点儿油水的土豆汤可以吃。孤儿院不会让任何一个孩子吃饱,总是让他们出于饥肠辘辘、但又不至于饿死的状态,这样他们既能乖乖做事,又不至于生出过多的体力来生妖蛾子。德拉丽斯从前虽然每天晚上都饿得肚子叫,但好歹也是一天能吃两餐的,不像有些卖不出东西的孩子,被罚没有晚饭吃,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还只能最后再吃,剩下的就只有锅里那薄薄的一层泔水油似得稀燕麦粥了,吃得饱就有鬼了。

但风水轮流转,轮到德拉丽斯没饭吃了。他倒不是因为卖不出去东西,而是因为他所有的货物全都被码头处年长的混混抢走了,所有的钱,报纸,香烟,小玩具,廉价的糖块,甚至连他擦鞋的鞋油和布都被他们抢走了。

码头那边鱼龙混杂,人又多,自然油水也最多,搞得好扒个大老爷的钱包回来自己私藏,那怕不是半年都不愁加餐了。但高收益自然就意味着高风险,码头可是帮派的地盘,那些高他几头阔他几倍的大混混们平日混迹在那边,整日作恶的同时还不允许其他稍微小一些的孩子们到那边去,说是瞧见他们就晦气,一个个营养不良长得跟小鸡贼似得,看着就来气,还都手不干净又伶牙俐齿,年龄小点顶着稍微可怜点的小脸,就敢过来抢生意,把那些属于大混混们的猎物的钱包扒走,还溜得比兔子还快,也不交保护费,简直就跟夏天吸血揩油的蚊子一样讨人厌。因而,对于那些帮派底层小偷小摸的混混们来说,这群没妈的孤儿仔们自然是来多少打多少的,见到就打,跟打过街的老鼠似得,还得把身上的东西都搜刮走。除非他们想要小家伙们帮他们做些费力不讨好的事,不然绝对不会给好脸色看。孤儿院里原来有个叫山姆的倒霉蛋,半年前就是因为不识好歹去码头那边叫卖,结果再也没能回到孤儿院来,大家都猜测山姆被杀了,尸体被扔进海里喂鱼,但没人打算一探究竟,只是死了个孤儿罢了,大家的命都一样贱,自己都顾不上呢,谁会有心思顾着别人?

但德拉丽斯不一样,他生来便有着一股冒险精神,人又聪明,见识也比同龄人广一些,自然是不甘心做井底之蛙,局限于老城区这么点儿没油水的地方,心心念念着码头处那些往来行人们的钱,想从喝醉的水手,或者毫无防备的度假者身上揩点油。他老早就想着加入小帮派给混混头子做事了,但那边不像旧城和新区的几个地头蛇那样收流浪小孩做事,那边是真真正正的大人帮,只要十五岁以上、体格强壮能打、脑袋还得灵光的,可谓是比拿网筛筛面粉还严格,而德拉丽斯除了脑子好使点没一样能沾上边的,去找几个抽烟草的混混表明自己的意向后也只是被嘲笑说小屁孩毛还没长齐呢就要来当恶人,真是搞不清自己几斤几两,然后他们就把他轰走了,其中一个还用脚上的沾着泥的靴子踢了他的屁股,害得他之后两天走路都有点瘸。

既然他们有眼不识泰山,那么德拉丽斯也不打算继续腆着脸凑上去。他在经历了一晚的深思熟虑后决定自己偷摸到港口去单干,只在边缘地带混迹,躲着那群穿大衣抽香烟的大孩子和成年人,稍微逾距一点点,这样既能自保又能赚点外快。事实证明德拉丽斯的做法起初相当成功,只是在边缘晃悠晃悠卖他的报纸的话,确实没有人管他,甚至还有帮派的人过来买一份,扔给他俩子儿,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半个月之内,德拉丽斯的种种外快使得进账增加了一笔可观的数字,更别说他搞来一位女士的钱包,把钱全部据为己有,另外还有一枚戒指贴身带着,准备到了新大陆后当做保命的资本,实在没钱了就把这戒指便宜卖了。他从钱包里面搜刮出来好几个明晃晃的大钱,全部塞进自己腰包,再小心翼翼地埋在自己一贯藏钱的歪脖子树下。这树在一片坟场附近,之前还吊死过人,晦气得要死,没人会闲得没事来这种地方,因而便成了德拉丽斯的藏钱宝地。

德拉丽斯攒钱是为了攒盘缠,他想有朝一日攒够了钱,便偷偷上一艘开往大洋彼岸的货船,提前准备好路上吃的东西,然后再等船靠岸后悄悄跑下去,在那个据说充满了土地、金钱与自由的国度闯出自己的天地。这肯定需要钱,到了新地方必须接触当地的地头蛇,这就需要钱来打点,头一阵子的吃住也需要钱,只有兜里有沉甸甸的子儿,人才能在陌生的地方活下去。

第13章 布施者

模糊的光,似乎在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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