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30节 (1/4)
因为“哥谭家族”都听命与“法尔科内家族”的领导,而“法尔科内”这个人物形象,来自于《教父》,也就是“黑帮教父”的形象。
可能这么说还是不够形象,再提一点吧。
为什么在设定里,戈登这么愣头青的“正义使者”能在哥谭混下去呢?
因为哥谭的警察局,说白了也是替“法尔科内”干活的...当时“法尔科内”不光垄断了资本,还通过资本垄断了政界,等于整个哥谭都是他的。
于是乎,警察甚至工资都是由他发放,至于管治安管犯罪,其实就是帮“法尔科内”管地盘,看谁不守规矩,“法尔科内”就一个电话通知警局“喂,冲业绩吗?这伙计给你了~”。
这个时期的戈登可能还不懂,他勤勤恳恳四处抓的罪犯,其实都是“法尔科内”送给他的“礼物”。
那么,一个不犯罪就没法活的城市,又怎么能被对罪恶恨之入骨的“小布鲁斯”喜欢呢?
所以,蝙蝠侠自小就恨身边的一切,还有着严重的被迫害妄想症,对所有人和事都抱有高度的怀疑和戒心,除了与他相依为命的管家——阿尔弗雷德!
这不是“疯子”是什么?这谁能不疯!快来人把蝙蝠侠抓进阿卡姆精神病院!
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蝙蝠侠因为对罪恶的仇恨而原则坚定(我就是不杀人,不痛不痒的舆论奈何不了我),因为时刻保持警惕而观察仔细意志强大(老子什么都能忍,一旦忍不了,就是你的死期),因对所有人都怀疑而谨慎小心凡事留手(凡事留一手的老千层饼)。
这些都是性格特征,那么接下来就是能力设定。
蝙蝠侠精通世界上127种格斗术(蝙师傅!切他中路!)。
蝙蝠侠拥有人类力量的极限——挺举300公斤(两个正常男人,三个正常女人的体重,正儿八经肩上能走马)。
蝙蝠侠拥有人类耐力极限,速度极限,灵活力极限,抗击打力极限(溜警车追罪犯,骨折算小伤,躲子弹是日常)
蝙蝠侠博学多识,拥有几乎学者界的所有博士学位(上到军校的战略家指挥家,下到普通院校的数学物理学,乃至专业性质的工程学计算机学,无所不通)
蝙蝠侠是个侦探大师,被誉为DC最好的侦探(小丑的把戏,爷一眼就能看穿...一眼不行就两眼...)
另外,蝙蝠侠还会自己做装甲和战衣,曾经吊打整个正义联盟,还打穿了天启星和达克赛德扳手腕(达克赛德是神),而不是像电影里需要请人做装甲战衣(I'm钢铁...钢铁蝙蝠侠!)
其余的什么包括恐吓大师,审讯大师,语言大师之类的,这里就不细说了。
瞧瞧哥谭把孩子都逼成啥样了!这要是成了罪犯还得了?
于是乎,一个执着于打击犯罪的“疯子”诞生了,哥谭罪犯们迎来了他们一生的梦魇!
一座疯狂的城市,自然也需要一个疯狂的人来拯救。这里需要提一点,蝙蝠侠拯救城市的初衷,是给罪犯们散播恐惧并恢复秩序,属于园林工的修剪工作,给哥谭浇水施肥,除虫打药。
但你们绝对想不到,其实小丑的初衷,也是拯救哥谭。但他希望整座城市都疯狂起来,疯狂到无可救药彻底被摧毁,从而建立一座新的城市,不管新城市是秩序还是混乱!这就像不破不立,破而后立的道理,但手段过于疯狂,谁叫他是疯子呢?
而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不杀原则”了。
其实“不杀原则”看起来很失败,听起来也很荒诞,但这也是有原因的。
第一,这是蝙蝠侠自己给自己上的枷锁,以免自己“屠龙者终成龙”,因为DC平行宇宙里有太多关于杀人版蝙蝠侠的故事了,很恐怖!基本上每一个越线的蝙蝠侠都成为了恶棍般的形象,
这与他本身的精神状态有关,因为他真的有精神问题。
试想,一个每天都要面对残忍杀人案,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疯子罪犯,每天都要高强度工作,始终把问题和伤痛藏在心里的人,怎么可能没有精神问题呢?
所以,“不杀原则”是蝙蝠侠防止自己发疯的第一道防线,从小照顾他的管家是第二道,哥谭这座他热爱又痛恨的城市则是第三道。
第二,“不杀原则”是蝙蝠侠证明自己并非恶棍的理由。
要知道,蝙蝠侠因为痛恨罪恶,还要散播恐惧的原因。正常情况下(在没有更紧要的事情时),他每次见到罪犯,起码也要把他打个浑身十几处骨折,不论他是否求饶还是有其他原因,蝙蝠侠眼里容不得沙子。
而且,蝙蝠侠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不择手段的。
因为对罪恶的零容忍,他经常暴力执法,暴力审讯,用恐惧来逼迫对方给他线索(高智商罪犯太多,经常不留痕迹不给线索,警察也指望不上)。而且哥谭反派们还经常玩弄人心,逼蝙蝠侠做一些人性抉择。
而蝙蝠侠又自诩黑暗骑士,不管多黑暗的手段,(在不触原则的情况下)能拯救哥谭就是好手段。
因此,蝙蝠侠其实并不得民心(这里还因为哥谭市民还大多是罪犯)。
而且,美利坚提倡言论自由,经常有些记者会被反派收买,来搞一些“蝙蝠侠真的正义吗”“蝙蝠侠打人是否合法”“蝙蝠侠将犯人打至瘫痪真的好吗”这类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