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节 (3/4)
这进一步证明了林默的推论,功法不能共享,但体质可以,无论这体质怎么来。
随便提一下,默示录世界的林默正是共享了天下第一世界的林默的各种武功,这才能进步飞快,轻易打败毒岛曜印/p>
神功大成,金手指到来,林默自然是要报仇,让那些霸占自己家产的人,付出鲜血与与生命的代价。
所以天下第一世界的林默自然是分不出精力来实践双修功法
至于地错世界的林默,那也是可以凑出一个惨字。
地错世界的林默是15岁的林默在暑假一脸好几天熬夜修仙,最终身体扛不住猝死了,然后穿越到地错世界。
本来这个世界他家庭美满,父母安康的,林默打算着等自己在这个世界16岁成年了,就去迷宫都市欧拉丽,成为一名冒险者的。
只是因为林默过于可爱,在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家里惨遭盗匪杀害,而他,这是被盗匪卖给一位贵族肥婆当男宠。
说是男宠,其实只不过是条狗罢了。
当然不会是富婆快乐球富婆快乐火之类,因为年龄太小摆在那,富婆想要多养养几年再玩。
但是富婆快乐鞭之类的,可没少招待林默的,一鞭一鞭的打在林默身上,给林默留下了各种伤疤。
表面上穿上衣服林默是个可爱小正太,但衣服底下,遮掩的事他千疮百孔的身体。
对于这种待遇,林默自然是想着逃跑,但是身上被魔法道具控制,一旦逃跑就会立马被找到,到时候就是各种更加残酷的惩罚了。
倒也不能坐以待毙,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变态贵族肥婆会更加的变态,迟早有一天林默会遭受到各种比现在更加惨无人道的待遇的。
直到那天,林默觉醒金手指,共享体质,当即将自己身上的魔法道具破坏,然后迅速逃跑。
倒不是林默不想报仇,而是那个贵族肥婆身边有帮手,林默打不过,如此只能暂时放过那个肥婆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准备去迷宫都市欧拉丽变强,待到他从欧拉丽回归之时,就是这贵族肥婆的分尸之日。
好不容易到了欧拉丽,想找洛基或者是芙蕾雅眷族加入,结果一句“你TM谁啊?算哪根葱?”就被这两个眷族的外围人员给打发了走了。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林默也是有着自己的傲气的,所以林默自然不会死皮赖脸的强求加入洛基眷族跟芙蕾雅眷族。
想到自己现在的这种小白脸(被贵族肥婆专门养的,本来就是一个很可爱小正太,在加上富婆的专门培养,自然看上去就是一脸可爱的小受),跟原著男主差不多的一脸小受样,确实会得到跟主角差不多的待遇后,林默也不再白费力气,强求加入其他眷族了。
还是看看蓝丝带女神在哪吧?也就只有她会真心实意的收留自己了。
自然,尚未稳定下来,在迷宫都市欧拉丽扎下脚跟的林默也没机会跟时间去实践双修功法。
如此说来,倒确实只剩下这个刚出现的理番世界林默了。
简直就是全村人的希望啊!
咦?是不是还漏了什么?
噢,原来是三国世界的林默啊!
哦,他已经死了呀!
第十章:让我看你多高了
“可是我现在没有发育,就是个正太啊,有心无力啊!”身为所有林默的最后的希望,理番世界的林默当然希望自己能够帮上忙的。
但是奈何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啊!
“没事,这个我们是可以共享的!”
“???”理番世界林默一脸问号?
修仙世界的林默悠悠的补充到:“异火世界的林默就提出过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就想办法解决,结果发现,这方面确实是可以共享的。”
修仙世界的林默这么说的同时还@一下异火世界的林默,只可惜异火世界的林默喜获黑历史+1,只能潜水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