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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第103节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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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都是武魂数量或者质量上的增减罢了。

比如说双生武魂,因为父母两人的武魂品质极为接近,导致后代的武魂变异,有几率可以容纳父母双方各自的武魂,从而成为双生武魂。

又比如说由草鸡武魂变异成凤凰武魂,黄金圣龙蜕化成罗三炮之类的,这可能是因为吃了什么天财地宝,也可能是什么武魂血脉返祖,又或者是武魂孕育过程中魂力不足导致早产……武魂品质的增减。

但无一例外,可从来没有人武魂变异,居然能变异成天生自带双魂技的特殊武魂来。

林默对此提出了一个大概的猜想,要说自己武魂变异与其他武魂世界的人不同之处就在于,自己的武魂变异过程中,收到了武魂世界的本源法则的影响。

再加上前面也提及过,武魂是武魂世界的人灵魂意识所幻想出的某些产物的具象化,因此林默的武魂变异过程中,也势必掺杂着属于林默自身个人的某些意识所幻想出来的产物因素。

这才导致林默的武魂变异之后,会天生附带这“书中自有黄金”,“书中自有颜如玉”两个天赋魂技了。

而这里面,其中主要是武魂世界的法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至于林默个人的意识幻想产物,只能说有些影响,但是无关紧要罢了。

说到法则,伴随着各个世界的林默自身知识的储备增加,对于这种构成了各个世界基础的东西,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称呼为法则也好,叫做规则也罢,这种东西,都是每个世界的自身最根本的基石所在,不同的世界对此有着不同的的说法。

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世界因为法则而存在。

所有的法则一旦全部消失,世界也会因此而破灭。

但若是只是残缺了某种法则,虽说不至于到了世界毁灭的地步,但也会使世界变得残缺不全。

就拿武魂世界来举例,为什么武魂世界会有魂力,会有武魂这种奇特的东西存在,其根本就是在于武魂世界存在着可能产生魂力,产生武魂的法则。

如果把这些对应的法则给抽离出这个世界,那么武魂世界的人,就自然而然的不存在武魂啊魂力啊之类的特殊现象。

同理:

武侠世界,斗气世界,修仙世界因为有着对应能够产生内力气功,斗气,灵气之类的法则存在,这才使得他们世界的人能够修炼斗气与灵力。

地错世界,弑神者世界,约战世界也有着属于对应法则的存在,神明的自身权能,自身神职,精灵的天使与能力,从某种意义来说,就是掌管法则使用权限的具体化。

注意,是法则使用权限,而不是法则本身。

使用权限只能说明你拥有使用法则某些力量的能力,而不是是你能够自由调整或者是更改法则。

就拿弑神者世界权能来说,弑神者通过弑杀不从之神从而获得们的权能,其实本质上来说,就是弑神者窃取了所弑之神于弑神者世界的法则使用权限。

这才使得弑神者能够与不从之神一道成为弑神者世界其中的人类不可仰望的存在,被他们称呼为‘魔王’。

但是,窃取的终究就只是窃取而已。

弑神者是小偷,是盗贼,是窃火者(小偷之神)普罗米修斯的传承者。

弑神者不可能永远的窃取不从之神的权能(使用法则的权限),终有一天,这种权能还是要回归到神话,回到属于们神明自身去的。

不然,以弑神者世界的人类诞生的无数年时间之中,最古老的弑神者,也轮不到只有区区两百年的沃班侯爵了。

这也是为什么弑神者世界的林默对于弑神所能获得的权能那么不重视的原因了。

弑神者世界的林默所要的,是弑神,是对那些神明的复仇。

而不是这些终归是要回到那些不从之神手上的权能。

说起来,各个世界的林默第一次接触到法则这一层次的概念时,还要数弑神者世界的林默了。

正因为弑神者世界的林默弑神获得了军神的权能,这才使各个世界的林默,对于世界的本质——法则,初步了解。

再加上这一次直接正面接触武魂世界的本源法则,感受到自身武魂变异的情况,使得林默对于法则,总是是大致上有人最基本的了解。

但是这些基础了解可还远远不够,需要有待更加深入认知才行。

明白了法则这一概念,各个世界的林默也就想明白,为什么他们各自的实力,得不到完全体的共享了。

斗气世界的斗气,武侠世界的内力,约战世界的封印精灵灵力的天使,弑神者世界的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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