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6章 第1416节
还有甚者,折了拐杖掏枪偷袭刚开会出门的奥尔加伊兹卡团长,血溅当场。
“客人,听了这些故事,你是否更加向往在我这边购物了呢?”
梅谦含蓄笑着,罗列三种店铺商品:10连抽奖/砸罐子/直接购物|
“听起来好厉害,那么代价,是什么呢??”
“是钱,只有钱,其他一概不要。”
他这么说着,随便拎出一只蒜头王八递给小智:“童叟无欺,价格无双,客人请自行掂量。”
第十二章 执着
手中抓着筷子的孔文革并没有先吃面前的生煎包而是先用筷子戳了下‘甩水’或者说鱼尾,发现鱼肉很轻松的便从骨头上褪下,随后他也是习惯性的蘸了蘸汤汁随后才送进嘴里。
这一道‘青鱼下巴甩水’所使用的方法同样是红烧,酱汁微甜,鱼肉甚至不需要用牙齿,舌头微微碾压便彻底散开,鱼肉特有的鲜美并没有被酱汁盖住反倒是很好的融合起来再次在口腔之中扩散。
将鱼刺吐到提前准备好的小盘子里,随后又迫不及待的吃下第二口。
从他吃鱼时的动作便能看出对方经常吃鱼,不过这也并不奇怪,毕竟作为运动员的他在饮食方面十分注意,平时一般不会吃猪肉,蛋白质摄入也基本依靠牛肉、鸡肉和鱼肉,少数时候会吃点羊肉。
这也是为什么他没点‘红烧肉’,反倒是点了这道‘青鱼下巴甩水’的原因。
也许最初只是为了‘梦想’而不得不吃鱼,但是随着时间流逝,最初的厌恶已经变成了习惯与本能,甚至开始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这代表他还在那条名为‘梦想’的道路上努力,哪怕已经离开了家乡来到这异国他乡也依然如此。
孔文革吃鱼尾的速度并不算快,但却吃得很仔细,这也能看出他认真的性格,即使是在食物上也是如此。
直到当鱼尾吃完他才不自觉的松了口气。
吃河鱼的鱼尾麻烦吗?毫无疑问十分麻烦,这也是为什么这道料理无法传播到国外的原因之一,对于天朝人执着于‘鱼尾’这种麻烦的食材,很多西方人都无法理解。
难道说鱼肚子不香吗?或者说不能干脆吃海鱼吗?
答案很简单,因为——————好吃。
没有多余的废话与理由,仅仅是因为好吃,所以喜欢去吃,答案就是这么简单。
毕竟对于吃货来说除了美味还需要其他理由吗?
小心的从鱼尾之中剔出鱼刺然后再将鱼肉吃掉,不仅可以锻炼自己的注意力与集中力,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品尝美味,孔文革倒是十分享受,同时对于蓝司的手艺他也是十分认可。
虽然他并不是美食家,但是他却感觉蓝司所做的料理比曾经吃过的都要好吃。
是因为这里就是所谓的‘异乡’吗?
可是随后他的情绪却是有些低落,毕竟他可是被‘放逐’了。
几乎绝大多数赛事‘世界杯’或者‘世界锦标赛’都是最高荣誉,当然也有一些运动因为特殊原因出现地方性赛事比国际赛事更加激烈的情况,毕竟世界级别的赛事往往需要限制参赛人数。
而这其中‘乒乓’便是最为特殊的一种。
对于天朝的乒乓球选手而言,获得世界冠军的兴奋感甚至不如全国冠军。
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国内顶尖的选手实在是太多,甚至在一场比赛之中会出现高手数量远超国外的情况,可以说到那个时候每一场比赛都要拼尽全力,也许实力不弱,但是在上一场比赛之中消耗了太多的精力体力却会出现‘惜败’的情况。
而孔文革他便是在国内青少年大赛之中失败不得不选择出国的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