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第155节 (2/4)
徐良江道:“能看出发帖的是什么人吗”
方泽沉吟了一会,道:“从语言组织上来说,1.
他应该懂得一些刑侦方面的知识,并且在心理学方面,有着不俗的造诣.”
“尤其这家伙还对凶手进行了心理画像,虽然出入太大,但也很难得了.”
“大概是一名主修心理学,爱好细节破案的大学生吧.”
徐良江问道:“也就是说,这个人不可能是凶手”
此话一出,方泽笑了笑,道:“可能性可以忽略不计.”
“哦,那就好.”
徐良江点点头.
说实话,他还真有点被帖子的回复者给影响了.
方泽重复了之前的话:“赶紧删掉这帖子,如果他再发的话,以警方名义警告.”
“绝对不能让:这个案子再度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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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是不是有什么误会?【4】
办公室内.
徐良江点头道:“这倒是小事,你看看下一个页面,有人在官方微博留言了,应该是受到了帖子的影响.”
方泽目光微动,抬手滑动光标,点开了第二个页面.
屏幕显示的是阳城市局的官方微博.
评论区最火的一条,依旧是关于阳城碎尸案的.
内容大概是:就快到阳城大学碎尸案的追诉期了,难道警方就不管
这个案子了到时候就算抓到凶手,也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希望阳城警方给一个明确答复.
方泽讶异.
刚才的帖子也就罢了,没想到还有人记得碎尸案的时效日期.
法律明文规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子,经过二十年后,不再追诉.
也就是说只要过了二十年,哪怕查到了碎尸案真凶,也不能判刑.
当然,这不是绝2对的.
如果到时候被认为必须追诉,可以报中南最高检察院审核.
审核通过后,仍然可以依法对凶手判刑.
但这种例子几乎没有,毕竟二十年的时间,着实有点长.
虽然不是沧海桑田,但也物是人非了.
看着这条评论,方泽道:“不会是死者熟人吧”
徐良江点头道:“有可能,评论和关注的人很多,你觉得我们需不需要回复”
这个问题,他需要问方泽.
如果说现在真的有人能破这个案子,非方泽莫属.
承诺,不是轻易能够给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