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67节 (2/3)
觉得,眼前台上的王大胜跟她以前经常在一起的那个不是同一个人。
她无论如何都无法将这两个王大胜联系在一起。
王大胜站在讲台上,耀眼、光芒四射,太有魅力了。
槐花有一股冲动,想要上去将他给拉下来。
可是这股冲动很快被理智给占据了。
她要是这么做了,肯定会被同学们骂死的,被老师们狠狠批评的,而且还会惹来王大胜的白眼。
穿着白衬衫的王大胜,配上蓝色牛仔喇叭裤,又有一帅气的脸蛋,还有一肚子的才华。
真的是太迷人了。
更加难得的是,他那幽默的讲话方式。
槐花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王大胜。
恨不得将他的脑袋盯出一个窟窿出来,然后看看他的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
居然能将英语学的如此的好。
台下的很多同学也是一眨不眨的盯着王大胜看。
其他同学虽然看着王大胜,但是王大胜的讲课内容,他们照样也听去了。
只有槐花一个人,心事重重的看着王大胜,一点也没有听进去。
她还是无法接受,台上的王大胜就是以前经常被她耍的团团转的王大胜。
当然,这些人的心思王大胜在上面讲课,根本就没有注意到。
即使注意到了,他也不可能为了个别人而耽误大家的时间的。
同学们觉得上王大胜的课比上英语老师的课更有意思。
不仅轻松,而且能够学到东西。
英语老师看了都觉得自叹不如。
但是,她并没有嫉妒王大胜。
而是以有这样的学生感到骄傲。
王大胜的心血没有白费好。
同学们听了以后都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原来英语是可以这样学的。
对英语的迷茫,被学习方向取代了。
同学们,由原来的迷茫,到豁然开朗,英语学习的方向,再到学习英语的热情。
很快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同学们却还想要听。
“王大胜,什么时候再来上一次啊!”
“对,王大胜我们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听明白呢!”
……
同学们的喜爱程度早已经超出了大家的预料。
从此以后,王大胜的名声便在京城附中打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