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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17节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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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那女声黎恩也愣住了,心说真他妈的晦气,偏偏遇到了最不想见的人!

但他还是迅速站了起来,不想在老对手面前露怯,努努嘴满脸流氓气:“哟,什么风把您也吹这儿来了?”

头盔里面飘出轻蔑的冷笑:“怎么?又想来追我,就搞出个看起来像是意外的有心之举?我看你真是三天不挨揍就想上房揭瓦了。”

只听声音会觉得那应该是个很美的人,可她的盔甲造型相当古怪一点都说不上好看,漆黑头盔刻画成狰狞的狼首,浑身甲胄各处要害都有锋利的尖刺,手臂附近的甲胄更是比平常人的大了一圈,做成狼爪的模样,显然是一对用来近身作战的武器。席可不禁想盔甲里面的女人会不会是个浑身肌肉的大力士。

女人摘下头盔夹在臂弯里,不认识她的三个白巫女都吃了一惊,为了方便白色短发被她裁剪到差一点点齐肩,一身戎装的家伙居然是个白巫女。

兴许是觉得这样说话太闷,她接连解开其他部位的盔甲,褪去戎装之后她只剩下贴身的小衫和短裤,高挑身材一展无遗。大家都没来由的觉得自己比她低了一分,这家伙身高直逼黎恩,少说也有一米七五,细长眉眼颇有一种与生俱来睥睨终生的感觉,要是穿上黑色低胸的礼裙连妆都不用化,直接去酒馆就是当天晚上最靓最傲的妞,谁都得仰望她。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以第一名成绩从教会毕业的勇者,但她就是做到了,无论战场还是舞会,有她在的地方就没有别的女孩说话的资格,帝都所有的风流客全都知道琦世的大名,与她相处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只要有她一个人在身边,你就等同于得到了整个绮丽的世界。

这几年有很多人都想把这朵花拴在自己身边,他们无一例外都被琦世一脚踹开,体质弱点的当场就半身不遂。但没有人能来找琦世的茬,她是勇者中的最强,是注定要成为领队的圣骑士,哪怕将来登上这个国家的教皇之位也不是不可能,她才二十二岁,可获得的战功别人十年都没法比拟。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诠释琦世的人生,那就是牛逼,很牛逼,超级牛逼,牛逼到没有人能和她站在一个起跑线上。

黎恩下意识地缩住双腿,他知道这娘们和其他的女孩子不一样,别的女孩子哭天抹泪说你怎么可以骗我挥舞小拳头打他,那都是软趴趴的粉拳,还没打过来就先软了一半,打到身上的只剩下难分难舍的爱意。可这娘们说揍人那是真的揍人,当初琦世在黎恩死缠烂打穷尽百计的攻势下,才勉为其难和黎恩交往半天,结果这种马当场就高兴的不能自已,晚上去约自己的旧情人。次日琦世就知道黎恩绿了自己,找上门来一记撩阴腿差点把黎恩踢的二弟不保,自那以后黎恩看见她就觉得下半身幻痛有了后遗症,恨不能多生两条腿绕着琦世走。

“这身挺还适合你的。”琦世冷笑,“别当什么怂蛋机动兵了,就靠这张皮囊去当牛郎不是更合你的心意?不用上战场,还可以尽情泡妞。”

“那怎么能行?”身后有一群漂亮姑娘看着,黎恩自然而然又硬气起来,“辞了职我去哪飙车?姑娘们都喜欢开重机能漂移的男人!”

“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要是下次我又听说你祸害了哪个单纯善良的姑娘,我绝对第一个割了你这种马。”琦世不想搭理这流氓,转而开始打量四位白巫女。

和她对上眼神的人都不禁低垂眼帘避让,琦世的瞳光里就像藏着一把清冽的刀,是迅疾如风的利刃,不熟悉的人遇到她会觉得自己被人在眼睛上狠狠刺了一下。

她的瞳孔忽然微微一动,因为她注意到哈娜并不害怕和自己对视,审视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下了。

哈娜注意到自己的失误,赶紧避让眼神,但已经晚了,琦世正向她走来。

这都怪过去和琦世做对手的次数太多,那种眼神在哈娜看来根本就和普通人没什么差别,习惯成自然,忽略掉了琦世的本质是朵带刺的玫瑰,她谁都能刺,唯独刺不到哈娜。

“你叫什么?”琦世问,还是那种居高临下的口气,让席可很不舒服,会想这个女人凭什么这么傲?

要是席可只要知道琦世的经历就不得不服气,她就是该有那么傲的资本,她自己就是白巫女更是勇者,没有必要对其他的白巫女客气,因为她们绝对没有她做的更好更多,砍秽鬼再加净化,她一个人就能包办,不需要援军。

“……哈娜。”哈娜不得不回答。

“我是琦世,人们都叫我狂狼骑士,一语双关。”

哈娜心说是的,这个称号非常适合你,你是勇者里的骑士,也是一匹狂狼,分明是个漂亮的只靠脸就能吃饭的女人,却靠着勇猛无匹的战斗力得到了狂狼的美称,打起架来的时候真就和暴怒的狂狼没什么区别。

“你的名字很好听,人也很好看,唯独有一双让人讨厌的眼睛,和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琦世评价说。

“是么?”哈娜知道那是谁,只轻声应和,希望这样能让琦世失去兴趣赶紧离开。

“那家伙和你一样,有着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眼神,分明活在这个世界上,却像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面无表情看着这边,闲暇的时候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就坐在长椅上默默吃一个面包,看着什么都没有的天空发呆,精神病人都比他有趣。你看着他有时候就会想,这个人的人生怎么会这么无聊?他活着干什么?不如早早死掉给社会做贡献,少吃一份粮食多省一把刀剑。”琦世皱眉,似乎只是提起那个人的名字就会让她感到不快,“他也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季夏。”

席可暗自腹诽说真是个神经质的女人,季夏让你不爽你还长篇大论的念叨他?

想到这里她忽然眼神一亮,难怪从刚刚开始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这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啊,这个满脸老子天下第一人生没什么乐趣可言的高岭之花,对过去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念念不忘。

仔细想想好像也不奇怪,每个女孩都有喜欢坏小子的时候,因为他们总是很神秘,在人群中特立独行。琦世那么漂亮追她的人肯定很多,好看的皮囊有意思的灵魂她都经历过,唯独没有经历过沉默寡言的杀胚洗礼,好奇地看着他,看呀看,就把自己给看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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