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第40节 (3/4)
那自己又何必揭开爱音的伤疤呢?
“爱音,爱慕虚荣和出风头之间有很大的距离。”
陈星华张开双手,拉开了一个非常大非常大的距离。
“我跟你讲讲真正的爱慕虚荣是怎么样的。”
他察觉到了我在转移话题……千早爱音放下手臂。
但他还是温柔的配合我转移开话题了。
“就拿奢侈品举例好了,喜欢出风头的人为了买一个能够在别人面前炫耀的包包,她们在课余时间打零工赚够买包包的钱。”
陈星华举例道。
“但爱慕虚荣的人呢,她们会逼迫自己的父母一定要给自己出钱,去买远超她们家庭经济能力的包包,不买就一哭二闹三上吊。”
“即使是要逼着她们的父母去卖血,也一定要买到能够在别人面前炫耀的包包。”
“这也太糟糕了吧。”
千早爱音摇了摇头,原来爱慕虚荣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吗?
“再怎么说,也不会有人爱慕虚荣到这种程度吧。”
为了买一个能够向别人炫耀的包包,就把自己的父母逼到这个境地。
陈星华点了点头,反问着千早爱音。
“没有吗?”
这个世界上是存在着这种人的。
“总之出风头不能说是糟糕透顶的,但爱慕虚荣一定是坏的。”
陈星华对着千早爱音挥了挥手。
“爱音,你猜我的乐队玩的事什么风格。”
千早爱音不确定的说道:“流行风?”
陈星华笑着说道:“是玩摇滚的啦。”
“玩摇滚不出风头还玩什么摇滚,赶紧去给我玩古典乐团去。”
他双手合十,看向在玻璃内的淡水里面游泳的企业。
“哪怕是存在感很低的贝斯手都会想着把贝斯挂在脖子上抢风头……虽然有的时候大家可能不会注意到贝斯手想要抢风头。”
“因为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主唱身上。”
好像又在讲贝斯笑话了。
“就算是被架子鼓抢了风头的鼓手,也会想着用悬挂在天花板上面打鼓的方式抢风头。”
“所以我因为爱慕虚荣想要当吉他主唱是……”
千早爱音心念一动。
“是抢风头,爱音。”
陈星华纠正道,“用词是非常严肃的一件。”
“就像形容贝斯只能用它‘看上去’毫无存在感,不能说它就是毫无存在感一样。”
“看上去”和“就是”这两个词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因为一旦乐队里面的贝斯手罢工了,人们一下子就会听出不对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