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第53节 (2/4)
千早爱音在烈日的照射下眯起眼睛。
她真的很希望吉他英雄能够找到一个归属。
因为吉他英雄也像千早爱音一样,是个粉毛,是个吉他手,而且她们的乐队都解散了,而且她们都找不到归属了。
“千早爱音”仿佛在吉他英雄的身上看到了自己。
不过吉他英雄的结束乐队为什么会解散呢?
“千早爱音”不知道。
毕竟她和吉他英雄的关系只限于网络而已,准确的说“千早爱音”是吉他英雄在网络上面的众多粉丝之一。
“鬼屋行吗?灯。”
陈星华看向灯,“如果你很害怕的话,就算了。”
陈星华觉得自己三个人出来玩,不能丢下任何一个人。
所以不能把灯单独丢在这里,然后兴致冲冲的和爱音一起去鬼屋。
那太不近人情,太不礼貌了。
简直和排挤没有什么两样了。
就像和朋友出门点火锅不能点特别麻辣的火锅,顶多点鸳鸯锅一样。
因为出来玩的朋友里面万一有不能吃辣的怎么办?让他们就干等在那边,看着别人吃火锅吗?
“鬼屋又不是非去不可。”
“可以。”
灯轻声说道,“我不怕鬼。”
距离陈星华所处位置稍远处的门站牌后面,要乐奈扒着门站牌偷偷瞄着灯,还有陈星华。
“有趣的女人看到我了?”
“但没有反应?”
要乐奈的脸上浮现出疑惑的变强。
“也就是赞同了?”
要乐奈点了点了头,似乎明白了灯想要向她传达的意思。
“是赞同。”
不反对就是没有不赞同,而没有不赞同就等于同意了。
所以不反对等于同意了。
这没有一点毛病。
所以要乐奈继续跟着他们,直到她看见了他们走进了鬼屋里面。
“鬼屋,要去……吗?”
要乐奈歪着头,似乎是想到了某些非常可怕的东西。
“不去鬼屋。”
“但他们去了鬼屋里面。”
“所以要去吗?”
“要去?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