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第262节 (4/4)
日本的法律体制上,检察官、法官一般不交叉对方的职务,检察官的最高级别是全国最高检的总检察长,法官的最高级别为最高裁判所大所长。
不同的是,法官在最高裁一共是十五个法官,十名法官为法律界人士擢升,五名法官由社会知名人士跨界担任,负责监督。
这些大法官的地位很高,有能力影响到司法界的裁判进程。
千代雏妃撩起长发,很是遗憾:
“我们必须要争取到法院的全力支持,才能定下大罪。但这很艰难。”
检察官与法官在法律定义上,一个负责搜集证据提起诉讼,一个负责主持法庭进行判罚。
李星河好歹是检察官预备役,坐下来参与讨论:
“最高裁...不好说吧。我们的官司肯定要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开打,二审到东京高等裁判所,最终审才到最高裁。要到他们那里,都猴年马月了。”
这时,间美熏给李星河提点:
“水镜城次除了可以在幕后帮助我们,还有一个原因,他的妹夫,氏厚司是东京最高裁事务总局的事务总长。他才是整个法律界的事实第一人。”
在日本,法律系统其实就是一种东亚式的特殊行政文官。最高裁的十五个法官日常负责审判案件,但绝大多数日常事务,都需要他们下面的事务总局去具体推进。
这个道理其实并不难理解。
所谓陪臣执命,事务官架空政务官嘛。
就像秋叶武夫的国安局,虽然名义上由总理大臣负责国安会议,做出大事决定,但绝大多数的事务处理仍然由作为秘书处的国安局负责。因此,国安局长一直在迫切的渴望扩权,掌握自己名分下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