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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23节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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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天津附近的铁路,林永昌还看上了汉口那边的铁轨,不过那里是张之洞的地盘,要是拆了那边的铁轨,只怕张之洞会暴跳如雷。想了想,还是先等等

,等哪天跟湖北打起来了,再去扒铁路不迟。先用河北这边的铁路将就着。

为了跟洋人打仗,林永昌从李大眼麾下调了一个甲种团回来,现在他手上就有了4个甲种团和7个乙种团,丙种团和之下的赤卫队,长枪队,大刀队什么的,也有一大堆,他给了王琦一个甲种团和一大堆的杂兵,让“河北大侠”去扒铁路,以及负责阻击敌人,自己亲自率领三个甲种团,三个骑兵团和一个炮兵团直扑天津。

现在八国联军刚刚在杨村击败了李秉衡,正在趁胜进攻北京,主力都压在了前线,还有一部分在守卫各处火车站,天津留守的兵力不过四千多人,正是去打一家伙的好时候。

林永昌也不是要占领天津,天津是占不住的,他看上的是港口里面堆积如山的枪械弹药。现在他手下有几十万兄弟,但是五个人才能有一把枪,大多还是猎枪,突火枪之类的,这太不合适了。就算不能个个都变成双枪李向阳,好歹也要人手一支枪才够啊!

因为只带了精锐部队的缘故,林永昌这一路兵马进军速度飞快,步兵每天前进的速度达到了六十里。蒙古骑兵一人双马,更是早就深入到文安县,大成县一带,在探查敌情的同时,斩杀敌军的信使和哨骑,对战场形成了遮蔽。

无线电报已经发明了好些年,但是在中国还是个稀罕玩意,除了一些大城市,比如说京城,太原,武昌这样的之外,其他地方是没有无限电报机的。

蒙古铁骑很好地完成了任务,直到林永昌带兵冲到任丘城下的时候,城中的一百多名美军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八国联军当然也有骑兵,而且装备要比蒙古骑兵更好,但是一来他们的注意力不在这边,二来林永昌又开了外挂。

在占领太原后,林永昌拿个修了很多建筑,其中有【军事装备研究中心】,按照兔子建好后,就能选择一些特殊兵种。可供选择的兵种有很多,他想来想去,最后还是选了【蒙古铁骑】。

【蒙古铁骑】:机动+10%,士气+10%,冲击+10%;

第八十三章 生于马背之上

为什么选【蒙古铁骑】?

原因当然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够快,游击战的精髓就是要以快打慢.......好吧,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便宜。除了那些王爷们的儿子之外,其他的蒙古骑兵相当便宜,还不用给抚恤金,而且还好用,就跟雇佣兵一样。

在内地招募的士兵除了要发军饷和抚恤金之外,要另外给他们分地,减免家中的赋税,总的来说一个甲种团的士兵跟一个【蒙古铁骑】的花费差不多,但是蒙古骑兵不需要额外准备很多枪械弹药,只需要装备一少部分就行。现在“统一战线”缺少的就是枪支弹药,之所以组建了许多的长枪队,大刀队,还不是因为没有武器装备?

要是有机枪大炮,谁还用长枪大刀啊。

特殊兵种是有数量限制的,【蒙古铁骑】数量上限是一万人。林永昌并没有一股脑地将麾下的蒙古人都划拉到【蒙古铁骑】里面去,只有能完全放心的人才会专门组建成骑兵团,使他们变成【蒙古铁骑】。

然后这些人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明显地壮了一圈,力气变大了,跑的更快了,连他们的坐骑也膨胀了一圈,比平常吃的多了不少。好在蒙古马非常耐操,啃食草根树叶也能活下来,不然的话,后勤压力又要增加了。当然,就算蒙古马能够忍受恶劣的环境,也不能让它们一直吃草根,该喂精饲料的还得喂。

林永昌手上有三个【蒙古铁骑】骑兵团,其中两个放了出去遮蔽战场,袭击敌人的运输队,还干些截杀信使,征集粮草之类的事情,剩下的一个他带在身边作为预备队,跟随步兵一起行动。

留在身边的这个骑兵团的团长是孟恩*孛儿只斤,他是乌云琪琪格的二哥,本来也是要去庙里面当喇嘛的,但是小伙子不愿意。在林永昌去过部落里面后,小伙子就动了心思,后来带着安答和伙伴们就投奔了便宜妹夫,当上了骑兵团的团长。

【将领:孟恩*孛儿只斤,火力1,冲击4,机动4,围城0】

【特性:生于马背之上】

【生于马背之上】:侧翼冲击+10%

孟恩*孛儿只斤带着麾下的骑兵率先冲到了任丘城下,在夕阳的余晖中,他们从西边出现,就像是从太阳中冲出来的一般。城中的美国大兵正在寻欢作乐,城头上的几个哨兵也是喝的醉醺醺的,兼且蒙古骑兵是背对着太阳冲过来的,等到守军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蒙古铁骑已经冲进了城里面。

一部分骑兵在街道上往来纵横,还有一部分人跳下了马背,用洋枪对那些美国鬼子射击。孟恩*孛儿只斤不一样,他控制着坐骑,沿着登城马道直接冲了上去。

几个美军士兵胡乱地朝着下面开枪

,听到城墙上马蹄声响,急忙转过身来,就见到一骑风驰电掣地撞了过来,都是目瞪口呆。寒光闪烁,劲风急响,战马冲过去后,一个美国鬼子就裂成了两半,跟断裂的步枪一起在地上乱滚。

孟恩觉得自己很好很强大,身体壮了一圈,力气大了一倍多,砍人就像是切菜一样。同样变强了的坐骑在城头上狂奔不止,他挥舞宝刀左劈右砍,将一个又一个敌人砍成碎片。刀刃砍入人体,发出沉闷的声响。

“哈哈哈!”

蒙古王子放声大笑,笑声中充满了愉悦的意味。“杀杀杀!杀光这些洋鬼子!”

任丘城中只有一百多美军士兵,很快就被击溃,然后他们就被包圆了。美军用的温切斯特步枪射速还算是不错,但是他们的士兵太糟糕了,军官也是一样的糟糕,大部分军官和士兵根本就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砍倒在地。少数美国鬼子肝胆欲裂,跪在地上请降。

那些蒙古人听不懂英语,但还是能看得懂跪地投降这个动作的。一些人杀的兴起,美军投降了也照杀不误,最后只有十几个美军士兵活了下来。

林永昌的骑术进步了许多,已经能够在马背上开枪或是做出劈砍的动作,但是跟孟恩*孛儿只斤这样的还是不能比。他带着亲兵冲进任丘城后,从蒙古人的刀下救出了那些死剩种。

孟恩浑身是血,像是个血葫芦似的,他呵呵呵地大笑着走过来,叫道:“大帅,理会这些洋鬼子干什么?都杀了不就完了?”

跟着大帅打仗就是痛快,从河北杀进山西,现在又砍了洋鬼子,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刀锋切碎人体更快活了。就算是跟三个女人一起睡觉也比不上!

林永昌看着鲜血淋漓的孟恩,皱了皱眉头,“说了不要冲在最前面了,你现在是个团长!受伤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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