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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第224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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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呢。”杰斯说:“作为一个法师我是不是偶尔也要解释一些旅途中遇到的问题,要不然我在巫师圣殿里不是白呆了?”

格瑞德问:“那你告诉我,上面那个女人是谁?”

“一个叫萨拉的女神。”杰斯说:“可以蛊惑人心,让人精神错乱,可能跟一些暗影怪物有关,你知道那些暗影怪物吗?传说中埋葬在阿曼尼帝国和提瑞斯法之下的怪物。”

每一个与上古之神有关的事物最终总会导致疯狂,错乱,杀戮和血腥,就像是三锤之战时女巫莫德古德毁灭格瑞姆巴托时所用的那把黑暗武器一般。

如果让这个矮人带着这块石头回到卡拉诺斯,甚至是铁炉堡,天知道会引发什么更严重的问题。

毕竟如果杰斯和格瑞德不出现在铁环挖掘场,这个老探险者应该与那个东西永别了才对。

“我也听说过这些怪物的传说。”格瑞德点点头说:“怪不得他从那个洞里拿到这个石头的时候,像是个疯子似的,让我看着浑身不舒服,我们这是救了他一次啊。”

“希望他真心这么觉得。”杰斯说:“还是说说你吧,你在那个大厅里到底经历了什么,这一路上都在担心那个矮人,我可是一直好奇。”

格瑞德点点头说:“最开始的那段时间我什么也没感觉到……到了后来,饿晕过去几次后,再醒过来,我发现我就没那么困,也没那么饿了。”

“但是那座大厅里弥漫的某种事物……或者说埋葬在泥土里的东西,就能让我补充能量,就能让我重新振奋,我感觉自己好像永远不用再吃什么喝什么了。”

“那你怎么还点吃点喝的。”杰斯指着他拿着的酒杯问。

“现在跟那时候也不一样!”格瑞德喝了一口酒,接着说:“当我意识到自己的皮肤,头发,眼睛都不太对劲了之后,大门突然就关上了,随后周围那些雕像都活了过来,我知道为什么,他们嫉妒我,嫉妒我能找回本属于他们的骄傲,哈哈!后来的事你就知道了,我站起身一个一个把他们干掉,再把那个打算偷袭我的巨大石像砸倒,彻底征服那座石室。”

格瑞德说得很轻松,但杰斯知道一点都不轻松,尤其是想到他那满身的伤痕。

考虑到那个高大的石腭怪拿着锤子在格瑞德头上狠来的那一下没有造成任何损伤,天知道是什么样的战斗给他的石肤留下了那些痕迹。

矮人喃喃道:“别人都说穆拉丁的化身在战场上真的如同神明,但是我还差得远,我不相信这个神明跟一个人类差不多高。所以,这只是个开始。瞧好吧,没准有一天我能达到穆拉丁·铜须那个档次。至少,我已经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能唤醒这种力量的蛮锤了,虽然我的同族也对远古造物,或者追寻自身的血脉不感兴趣。”

杰斯看着他说:“按照那些探险者说的,就算是铜须也已经很久没有人找到这种力量了。”

格瑞德点点头说:“因为确实不容易,寻找这样一个深埋的神殿,突破那些怪物的封锁……我真不知道你怎么会想到来这里的,没有你我不知道要找几辈子才能得到这么一次机会。”

“就算是不说这些,石厅里面的雕像从我面前站起来的那一刻,我以为一切都完了。因为我身体僵硬的像是变成了石头……不,就是变成了石头,可以说连站起身都费劲。直到听到你喊我的声音,我想起要是让那些腿脚不灵便的雕像给打倒,岂不是要让你笑话?他娘的……我怎么可能就那么放弃。”

杰斯看着面前一伙一伙聚着喝酒聊天的铜须矮人说:“不仅我会笑你,我还会把你搬回鹰巢山,告诉他们你是怎么被一群石头人打爆的,让你彻底出名。”

格瑞德笑着伸过手来,用力拍了一下杰斯的肩膀。

第376章 终于得到休息

从塞尔萨玛的草药师那里拿走了瓶子里的小孢子后,杰斯和格瑞德两人便补充食物,踏上归途。

再回到暴风城的时候,时间已经将近六月,天气越来越热了。

跟格瑞德在港口随便找了一家侏儒开的小旅店,坐下之后要了两条烤鱼,两杯没有多少酒精的淡啤酒。

杰斯看着老板端过来的像是一辈子没怎么吃过饱饭的小鱼,又看了看侏儒老板,心想是不是侏儒开的店什么东西都小?

“最近我都不想要坐船了,格瑞德。”他叹了口气说:“先是去了一趟藏宝海湾,回来还没怎么休息过来呢,又坐船跟你去卡兹莫丹。”

“我可是先去了一趟卡兹莫丹,又去了一趟卡兹莫丹,杰斯。”格瑞德笑了两声道:“不过你当然是陪我去的,你本来不必跑这一趟。”

杰斯说:“唯一让我觉得遗憾的就是,说好的在那个神殿里发现的所有东西都归我,结果什么东西都没带出来……”

“至少带了一把斧子。”格瑞德拍了拍包外面挂着的石制短斧,说:“那大厅里其中一个石像矮人的斧子,我其实用的不太顺手,无论是重量还是什么,可以去问问能卖多少钱,没准可以算文物呢。”

杰斯摇了摇头说:“别了,留着作为这一趟历险的纪念,我本来也没冲着能赚钱去。不过,我现在手里有三十几枚金币了,要是再拿一点,说不定能在旧城区买个房子住了。”

“现在的情况,三十个金币在那边很难挑到合适的房子,杰斯。”格瑞德说:“给你自己住还行,或者你找个老婆跟你勉强挤一挤,应该还行。但是如果你是让你父母过来住,在鱼龙混杂的老城……又脏又破,再住那么一间小屋子,你过意的去吗?你要买的新房,至少要比他们现在住的强一些吧。”

“另外,便宜房子的养护也是一大笔钱,你永远想象不到那些旧屋的翻新,修理要花多少钱……就算是新房子,你也不能一下子把自己所有的钱全花出去,后续的花费无论是哪里都不是个小数目,就算在闪金镇也是一样,你也不想他们刚来到这里就要帮你背债吧?”

听着格瑞德这么说,想起父母小半辈子都住在王城旧工匠区那个泥泞路上,让他们来到暴风城又住差不多的环境,甚至更小的屋子,确实是过意不去。

“你来暴风城还不到三年,我们真正开始赚钱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格瑞德接着道:“再过几个月,回去跟你父母看看你赚的金币,之后在贸易区附近买个足够漂亮的新屋子不是更好?我之前有个邻居,一个铁炉堡的商人,就在贸易区运河边上花七十个金币买了个够他和妻子,还有儿子住的小屋,七十个金币两年前刚到暴风城的时候想想真是遥不可及,但现在,我们两个攒的钱已经离得不远了。”

杰斯点了点头说:“你说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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