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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63节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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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菲里对这种玩法并没有特别的喜好,但该开的苞还是要都开完的。

在此期间,菲里发现自己似乎没什么事情了。如果他是个老烟枪,这会儿大约应该潇洒地抽上「事后一根烟」。但遗憾的是,菲里既不抽烟,也很少喝酒,玛丽塔和阿莱娜这会儿又都在忙着整治凯特的屁股。

所以……只能坐着干等了?是不是有点无聊?

正在这时,小女仆胡安妮塔端着一个香气四溢的盘子,献宝似的递了上来。

“呐,主人,这是我用了三个小时才做好的披萨饼,刚刚热了一下,您尝尝看好不好吃?”

哦,有夜宵啊?

菲里虽然对这小家伙的厨艺不是很有信心,但盛情难却之下,还是笑着拿起披萨饼,大口的吃了起来。

“咦?味道很不错啊!真厉害!你可真是个天才,胡安妮塔!”

醇香的芝士配合番茄的酸甜,以及火腿片的咸鲜味,让菲里不禁眼睛一亮,感到出乎意料的惊喜。

“是吗?主人能喜欢就太好了!对了,您能跟我说说,这些照片里拍的都是些什么地方吗?

还有,你对纽约的感觉怎么样?这样出名的大城市,一定非常非常的有意思吧?”

胡安妮塔笑着很熟练地一屁股坐到了菲里膝盖上,手里拿着一本照片册,向菲里询问说。

菲里低头一看,发现是之前他跟玛丽塔去纽约拜见岳父大人时,顺便在纽约各处景点拍的照片——华尔街的铜牛,自由岛的女神像,还有大都会博物馆,帝国大厦,中央公园,华尔街等等。

虽然菲里并没怎么重视这些照片,但胡安妮塔却看得双眼放光,爱不释手——在没怎么见识过「大城市」繁华风采的胡安妮塔眼里,这些照片中的纽约,简直就像是异世界一样的光怪陆离,令人向往。

“纽约啊?怎么说呢?美国最大的城市,世界经济的心脏,居住着一百五十万犹太人的全球第一大犹太人聚居地,流动着无尽的财富,引领着时尚潮流,有很多的精彩,也有很多的丑陋。”

菲里略一思考,便用《北京人在纽约》的台词如此答道,“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当然,《北京人在纽约》是二十年后的作品,剧中描写的纽约,也跟六十年代的纽约大不相同。

不过,跟穿越后的几次纽约之行相比,菲里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其实还是穿越前目睹的那个纽约、他迄今依旧清楚地记得。在穿越前的2023年,自己那一次跟着旅行团来纽约旅游,什么时代广场、百老汇、大都会博物馆、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和唐人街等纽约名胜都看过了一遍。

看了之后感觉么,呃,只能说见面不如闻名,实在是有点儿失望。

——曾经被大猩猩金刚骑着打飞机的帝国大厦,到二十一世纪早就老朽不堪了,没有几家大公司愿意搬进去。传说中纸醉金迷、美女如云的百老汇,看上去同样破败不堪,戏院一家接着一家倒闭。至于大名鼎鼎的中央公园,白天遍地垃圾和流浪汉,一到夜晚就是犯罪的天堂,人们宁愿绕远路都不敢从里面走。

时代广场附近的马路坑坑洼洼,唐人街处处破旧和脏乱差,看着仿佛国内三十年前的小县城。小超市货架上的商品全数消失,只摆了照片,宛如灵堂。而肯德基和麦当劳的外卖窗口,甚至要用防弹玻璃。

即使是最高档的奢侈品店,打烊后也必须用木板把店门和橱窗封起来,否则夜晚铁定会被石头砸开。

传说中的「地狱厨房」比漫画里描绘得更加地狱,纽约地铁站里的气味和环境更是可怕,干脆就是一个巨型的地下垃圾箱和粪坑,甚至有流浪汉霸占了车厢在里面睡觉,处处都是粪便和麻草的刺鼻臭味。

除了自由女神像和华尔街的铜牛,稍微还有些看头,整座城市似乎都没什么亮点可言。嗯,纳斯达克交易所里的优质股或许也不错,可惜作为穷游一族的菲里根本没钱买。

说实话,他在那时候对纽约的观感,甚至还不如接下来在欧洲旅游时见过的一些古老的中世纪城市——虽然房屋老旧、街道狭窄,但至少看起来干净整洁、宁静安详,带着某种美人迟暮的优雅风韵。

而不是像

纽约那样,尽管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但却依旧只顾着自吹自擂,毫无自知之明。

听说自从睡王上台以来,因为民主党人大力倡导的零元购合法化,还有南方各州不断把越境而来的非法移民,一车一车地往纽约丢,导致纽约的市容市貌继续进一步恶化,遍地都是瘾君子和抢劫犯,还有屎尿和涂鸦,以至于外国偷渡客都被吓得望而却步,宁可逃离纽约,到别的小城市去寻找他们的美国梦……

当然,现在这会儿的纽约和美国,可远远没有六十年后的那种衰朽没落,而是还带着某种国家上升期特有的昂扬精神,以及蓬勃的朝气和澎湃的活力——中央公园里没有那么多的流浪汉和瘾君子,也没有那么刺鼻的臭味,百老汇的戏院正值兴盛时期,超市的货架上也放着商品,而不是照片,并且还没上锁。

女士们穿着色彩鲜艳的美丽衣裙,化着精致优雅的古典容妆,而不是把自己打扮得好像妖魔鬼怪。

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大多数美国人的精神面貌,都跟六十年后大不相同——毕竟是黄金时代啊!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美国人成长成熟的过程,与美国战胜大萧条的劫难,经历二战的烽火,崛起为世界第一帝国的过程几乎同步。他们有着自诩为人类文明「救世主」的志得意满,心中有着征战天下的英雄情怀,认为这世上没有美国办不到的事,并且为自己的祖国而无限自豪。

等到二战结束后,美国经济又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虽然期间有着麦卡锡主义的白色恐怖,有着朝鲜战争的厮杀。但就经济繁荣和人民富裕的角度来说,这确实是美国历史上最好的「黄金时代」。

没有沉重的学贷和房贷,没有令人绝望的苛捐杂税,一名普通工程师的工资,就可以轻松养活一家人:大房子、小轿车、宠物狗、家用电器和海外旅游。对于美国中产阶级来说,一切几乎应有尽有。

生在如此盛世,过着这般富裕的生活,怎么能不让人意气风发,满心的壮志豪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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