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104节 (1/4)
天啦噜!这是什么绿奴情节啊?
同理,乔·狄马乔对玛丽莲·梦露的痴情之爱,也已经到了常人只能感动,却很难理解的层面。
尽管在他跟玛丽莲·梦露离婚之后的八年里,玛丽莲·梦露又嫁了三次(两次秘密结婚,一次公开结婚),跟至少30到40个不同的男人睡过,还因为流产多次和吸毒上瘾,已经彻底失去了生育能力。
甚至就连在跟狄马乔结婚的那短短九个月里,梦露也不止一次地出轨找外遇,跟别的男人滚床单。
但乔·狄马乔对待梦露的爱,依旧是一往情深,并且至死不渝。
即使在玛丽莲·梦露成了别人老婆的那几年里,狄马乔还是一次次地为她出手帮忙,无怨无悔。
而等到玛丽莲·梦露在去年离婚之后,狄马乔更是已经不管不顾地重新对她发起了热烈的追求。
哪怕明知道她依然辗转于不同男人的床榻,甚至勾搭上了总统,狄马乔也依旧甘之如饴。
——因为对玛丽莲·梦露的爱,让这个铁打的棒球英豪,硬是活成了舔狗的卑微模样……
哎,原来这世上真有女频文里的宠妻霸总和「白月光」啊!
作为前世的中国穿越者,今世的爱尔兰天主教徒,菲里很难理解他们这种好像舔狗一样的婚恋观。
似乎只能解释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劣根性?
嗯,也不对,法国佬那边的情况同样差不多,甚至玩得更花。
早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小仲马写《茶花女》那会儿,几个巴黎男人凑钱包养一个交际花的事情,就已经屡见不鲜,甚至一度成为风尚。女方则是拿着日历来排班,根据金主出钱多少,每月陪某人睡若干天。
大约就相当于是某人买下了她的四分之一,某人买下了她的三分之一,还有某人只买了十分之一……
而这些巴黎的交际花若是没有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那么在退休之后,想找恩客当接盘侠也不是难事。
怎么说呢,归根结底就是突出一个字:「乱」!
如果还有第二个字,那么就是「绿」!
当然啦,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感情这种事儿,素来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过去中国也有穷人几兄弟合娶一个老婆的事情。但那是贫穷才导致的无奈,但富人为啥要这么做?
——无法理解。
不过,对于狄马乔和其他绿帽爱好者的癖好,菲里虽说三观有一点点的受冲击,但倒也不是无法接受。
反正不是让自己当舔狗——这倒不是说菲里有什么性别歧视,假如一定要让他去舔玛丽塔,他也是很乐意伸出舌头的,前提是得先把玛丽塔套上奴隶项圈,再剥光绑好关进小黑屋里,然后慢慢地舔……
——
总之,有了一腔痴情的大舔狗狄马乔前来陪伴,梦露小姐的精神治愈问题,就暂时可以甩锅出去了。
于是,菲里就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财务上,想要清点出梦露的欠债和资产,然后拿出一个清偿方案。
然后,他就发现,玛丽莲·梦露是真的穷。哪怕是她最有钱的时候,名下的财产也只有不到一百万。
——真是万万没想到,以玛丽莲·梦露的娱乐界咖位,居然连百万富婆都没当上过!
更离谱的是,她在今年之前,名下都从来没有过任何的房地产,连一间公寓都没有!今年在布伦特伍德小区用房贷买的这座190平米小平房,竟然是玛丽莲·梦露有生以来买过的唯一一座房子!
在此之前,她要么跟丈夫一起住,要么住酒店或租来的公寓,没钱的时候甚至还睡过阁楼和地下室。
跟日后那些豪车游艇大别墅的好莱坞巨星相比,玛丽莲·梦露简直穷得就像卖火柴的小姑娘!
你能信吗?玛丽莲·梦露明明就是洛杉矶本地人,可她在比弗利山庄却从来没有买过房子!
当然,日后的比弗利山庄,确实有很多豪宅以「玛丽莲·梦露曾经住过」为卖点。
比如,成龙在九十年代到比弗利山庄买过一座豪宅,卖主在推销时就吹嘘说,梦露曾经在里面住过。
但实际上呢,就算卖主没撒谎,最多也就是梦露来拜访做客时,可能在这宅子里面住过一两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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