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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第262节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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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美国总统并不是全民直选产生的,而是由选举人团投票选出来的。

具体来说,全国五十个州外加首都特区的公民投票,选出五百多个地方代表,也就是选举人。然后让这些选举人投票,最终选出总统——只不过,一般来说,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发誓,会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总统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当然,发誓归发誓,美国建立以来那么多年,某州选举人在最终投票时违反誓言,没有按照该州民意投票,成为「失信选举人」的事情,也一直都有出现。

但因为「失信选举人」的数量很少,他们的投票从来没有改变过大选结果,所以也就没多少人在意。

总之,11月的全民投票,在法律上只是大选的预演。真正的总统选举,则是在12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很拗口。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在1968年,这个日子是12月16日。

届时,各州和首都特区被推举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得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会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进入白宫,手按《圣经》宣誓就职。

但现在,问题来了,虽然全民投票已经结束了,但选举人团投票还没举行。

而连任得胜的约翰逊总统,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脑洞大开地……死了!!!

那么,选举人团可以把票投给一个死人吗?这合法吗?

更关键的是,接下来到底是按照11月的全民投票结果,让应该在明年一月成为副总统的

罗伯特·肯尼迪,直接成为新总统;还是认为约翰逊总统之死等于自动弃权,判定尼克松成为下一任美国总统?

很显然,共和党认为明年应该是尼克松当总统,民主党认为明年应该是小肯尼迪当总统。

两党很快把这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并且在社会上到处宣扬各自的观点,争取公众的支持。

而刚刚在白宫按着《圣经》宣誓就职,在接下来一个月里担任总统的现任副总统汉弗莱,还有各州和首都特区推举出来的选举人团。对于这种从来没有遇到过,也从未设想过的事情,则普遍感到无所适从。

简而言之,就是茫然了,全麻了。

美国可以选一个死人当总统,再因为他的死,而把总统之职交给他的副手吗?

谁知道啊?

但是,让败选的总统候选人,靠着一颗子弹逆转局势,反败为胜?这似乎也不太妥当吧?

总之,从国会两院到新闻媒体,还有民间团体和广大公众,围绕着这个问题,全都吵得不可开交。

原本预定于12月16日举办的选举人团投票,也不得不暂时延期,静待最高法院的裁决……

高官显要们的围观下,罗伯特·肯尼迪努力打起精神,说出了每一位总统就职时都必须发下的誓言:“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从此,在约翰·肯尼迪之后,美国迎来了历史上的第二位天主教徒总统。

完成了宣誓之后,小肯尼迪总统转过身来,看着面前的麦克风,还有大厅里的众人,思维有些茫然。

为什么……明明已经成为了美国总统,坐在了哥哥曾经坐过的位子上,他却一点儿成就感都没有呢?

是因为这个总统来得太巧合,太无厘头?还是因为刚当上总统就必须面对的天崩开局?

听着窗外一浪接一浪的抗议声,小肯尼迪总统,或者说肯尼迪二世,顿时不由得又感到一阵心力交瘁。

——合法当选的总统,在全民投票日和选举人团投票日之间突然遇刺暴毙,以及再接下来的善后处理方式,这在美国政治圈是个新课题,美国过去将近两百年的历史,都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这样的情况。

而其它「美式民主」国家,也没法提供类似的范例:因为这些「美式民主」国家的总统,往往反倒是真的全民普选,没有一个叫做「选举人团」的玩意儿卡在中间。一旦大选开票,就意味着新总统的产生。

当然,新总统会不会被立即暗杀,或者被一场兵变赶下台,那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针对这个破绽,刚刚败选的共和党,立刻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精神起来,宣称死人没有资格竞选总统,约翰逊总统遇刺暴毙,就相当于自动弃权,理应让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尼克松上位!

民主党当然不肯认账,表示约翰逊总统竞选成功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就算约翰逊死了,也自有副总统继承白宫椭圆办公室的宝座,尼克松这条败犬给我滚远点——大选开票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未来四年新政府的官职都分好了,怎么能突然变卦,让给对面的手下败将呢?

共和党方面则反驳说,美国从来都不是全民普选总统的直接民主制度。而是根据选举人票来决定谁是总统的间接民主制度。所以,十一月的全民普选票数,其实并不能说明什么,更不能决定什么。

更何况,如果真的算全民选票数量,尼克松得到的选票总数,可比约翰逊还要多一些呢!

可见美国的真实民意,在只考虑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其实是更加倾向于让尼克松胜选的。

约翰逊总统之所以能够胜选,不过是利用了选区的划分和制度的BUG,得到了更多选举人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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