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30节 (1/4)
那几个乡巴佬小子换成他们叫骂了,有一个看上去是狗主人的小子干脆掏出了刀子,其他人也有摸出棍子的,试图上来围殴程意久解救獒犬。程意久不可能让他们救出这只獒犬,如果这些人要攻击他,加上这只獒犬的话程意久觉得相当危险。所以他果断地左手抓住了狗的肩膀,右手发力.....
所有人都听见了咔嗒的声音,獒犬的脖子生生被扭捏断,还在抽搐的身体被丢在地上,程意久甩了甩手——他的右手上有血,若是捏刀的话可能会有点滑。他看向那几个乡巴佬,在场的大学生跟巴顿他们都是属于没用的,他们就跟家畜差不多,而那几个乡巴佬小子基本上是野兽,只不过程意久是猎杀猛兽的猎人......
那几个小家伙冲上来了,尤其是狗的主人在尖叫一声之后第一个冲了上来。程意久可以弄死狗,但是他不能弄死人,所以他很轻松地拍歪掉了这人持刀的手,然后用一个简单的过肩摔将他硬生生地摔在湖岸的土地上,让这个乡巴佬一时半会根本爬不起来。这时候程意久已经面对第二第三个人了,他的反应跟力道都是人类之中顶尖的。
说他是人类,不如说已经有点像是猫科动物,后面两个人被击倒的速度也极快——电影里有来有往,但是现实里其实一拳一脚就足以让人倒在地上动弹不得。程意久主动发起了攻击,后面的四个小子里那两个女乡巴佬他没动,但是那两个男的全部被击倒。“也是,得公平啊。”程意久嘀咕了一句,顺手将那两个女子也击倒在地——她们手里拿得可是小刀。
第一个被击倒的乡巴佬发出不像是人的吼声,疯子一样试图再从地上爬起来——然而他的脑袋被一只靴子踩住,整张脸几乎被踩进地上的泥里面去,至于手里的刀子?那个在剧烈的疼痛之中已经松手,程意久踩了他的手,迫使他松开了刀子。程意久只是踩着他,并没有想要询问什么,因为没有什么想问的。
“如果我是你们,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收拾好东西开车回去。假期结束了。”程意久的语调相当冷硬,他是对着这六个大学生说的。“一定要度假的话,去人多的海滨吧。这里已经不适合你们了。赶快离开是最聪明的选择——最快速度回到城市去!”之后程意久看着巴顿跟李,“如果你们能带上他们两个,我也感激不尽。”
巴顿跟李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快离开吧,我觉得这个地方怕是人比臭猿还危险。我会自己回去的,你们赶快跟着大学生他们先走。”程意久快速地做出了决定。
虽然还是没搞明白情况,但是巴顿跟李总算还听话,没有坚持说要留下来——归根到底他们跟程意久不过是合作,还不能命令他的。这帮人开始迅速地收拾东西,而程意久每个乡巴佬身上都补了几下子让他们站不起来。“把我的帐篷也带走,在房车营地等我就行。”程意久拿起了步枪以及子弹盒,背包他拿好了,至于帐篷垫子跟睡袋,就让巴顿他们带走。
二十分钟之后,SUV开走了,这个时候程意久才蹲了下来抓住带头的狗主人乡巴佬头发,将他的脸抬起来。“你们,给狗喂食人肉?”
在这只獒犬出现的时候,程意久就已经察觉到了异常,当这只獒犬吠叫以及程意久接触到之后,他就已经确定这头獒犬杀死过人,而且一定吃过人肉——这是他,一个常年跟食人的野兽打交道的猎人之直觉。所以他这个疑问句并不祈求获得回答。那乡巴佬少年恶狠狠地盯着他,破裂的嘴唇里吐出一句话,“你杀了我的狗!我要杀了你!”
“杀了你的狗?你想杀了我?我暂时还不想成为杀人犯,所以我给你们一个机会立刻滚蛋!”程意久有想过是不是杀了这七个少年少女,只不过一想到背后定然还有拿人喂狗的这帮乡巴佬的父母——程意久可不信这事情只会是这些少年做的。这地方弄不好杀了那些背包客也会成为一种“生财之道”。
用不着都杀,只需要观察选择少数看上去有钱的偷偷杀了就行——完全可以报失踪嘛。这就是程意久所想到的,这不就是美国恐怖电影里常见的乡间公路恐怖故事么。而那六个大学生,不就是常见的B级青春恐怖片常见的配置么?程意久之所以放过那七个小畜生,不过也是拿他们当饵,说不定能钓出臭猿呢?
即使是没能钓出臭猿,至少他或许能赢得第一次狩猎人类的乐趣——作为猎人而不是食**......
第十三章 发现
那几个少年少女被丢在了湖岸,程意久觉得他们缓过气来之后是可以自行离开的。毕竟他并没有打断他们的骨头,甚至没有对他们造成肌肉的扭伤挫伤,也就是肉疼点没啥的。缓过呼吸就没事了。
程意久背起背包,抓起枪几步就消失在丛林里。程意久并没有接受过丛林战的训练,他所有对丛林战斗的认识一是来自于第一滴血系列电影,二是作为猎人追猎的经验,三嘛就是作为食人虎的经验啦。
程意久身上的风衣闪动,人则是无声无息地在丛林之中前行,很快就绕了个弯再度面向湖岸——这里是下风口,风从他的背后吹来,如果有臭猿试图从他背后偷鸡的话,一定会被闻到。而湖岸那边的乡巴佬们是闻不到程意久的气味的,且不说他不是白皮臭猿没有什么体味,即使是有的话,能闻到的獒犬也已经被程意久杀了。
吃过人的动物通常不能留,当然其实也要看珍稀情况——若是这世界上的老虎只剩下五六只的话,其中有一头吃了人哪最多只可能被囚禁。然而獒犬不在此列,这头狗会是非常危险的——甚至对它们的主人都是如此。
站在丛林之中,程意久举起望远镜,平静地看着那些乡巴佬从地上爬起来——“果然是疯子。”他嘀咕了一句,因为那獒犬的主人在起来之后居然捡起了匕首,恶狠狠地乱戳自家爱犬的尸体,最后还割下了脑袋带走。
这小子满脸都是戾气,绝对是杀人犯的面相。程意久无声无息地相隔数百米跟着这几个人,他同样也一直在查探会不会有臭猿跟上。程意久在跟踪了大概一公里之后突然心有所感,他站在原地回身用望远镜看着湖岸。
“该死的!”他无声地咒骂了一句。在他的望远镜之中,能够看见一个迅速离开的褐色长毛身影,似乎还提着狗的尸体。具体长啥样真没看清楚,也这东西离开的速度极快,转眼之间就消失在树林里。
程意久那个后悔啊,他实在是不该跟着这几个乡巴佬的,现在看来这怪物——姑且算它是臭猿吧,这怪物很大可能是食腐的,程意久真的有点在考虑是不是杀两个乡巴佬丢在这里,从而引诱臭猿出现。
“如此看来这怪物至少感官可能非常敏锐,要抓这东西估计很难。”程意久回忆刚刚的惊鸿一瞥,根据被提着的无头獒犬尸体以及树木的高度,他估计这臭猿的体型不会比棕熊小到哪里去。
站立的高度可能会有两米,当然至少会有成年人那么高,可惜只看见一个背影,没能看见正面。“这些生物既然繁衍至今,那恐怕不会只有三五头。也罢,先跟着那几个乡巴佬再说。”程意久想了想,还是遥遥地咬住了那几个少年少女。
沼泽地并不算非常大,尤其是湖泊仅仅只是沼泽地靠近出口的地方——否则大学生们也不会开车到这里来玩。所以很快这几个人就走到了沼泽地外,他们走的方向不是前往城镇的所在而是另一条路,程意久能够依稀看见远方几幢房子。
这是典型的美式农庄,很可能附近数十公里内就这几家人家,各自拥有一个农场。“果然是美式公路恐怖片的标准配置。”程意久嘀咕道,而且农庄那里还传来猛烈的狗吠声,看来这地方养的狗远不止一头。
很快,程意久看到了有车开出去,似乎还有人在房子里大喊大叫?然后好几个人冲了出来,还跑到一边放出了狗。“他们每一个人都起码带了两把枪?当真是无法无天了吧?”程意久平静地说了一句,随后转身走了。
这时候天色已经过午,程意久一边行走一边啃食干粮喝水,他在丛林里移动的速度非常快,仅仅一个多小时就回到了原本的湖岸。“还有足够的时间,先让我看看留下了什么痕迹。”
空气中还有一股淡淡的臭味,“臭鸡蛋一样的气味。硫化氢?不对,还有尸胺吧?”程意久嗅着空气中的残留气味,分辨着其中的种类。“这根本就是腐败的臭味,还是尸体腐败的那种。这玩意真的是食尸鬼?”程意久也有点捉摸不定。
他蹲在湖岸边查看足迹,这里是难得的沙质湖岸所以会是可以游玩的地方,然而他没有发现足迹就连血迹也没有了。程意久站直身体沿着记忆之中这头怪物离开的方向一路追踪过去,“果然!”他相当欣喜地嘀咕了一句。
这里是生长芦苇的泥土湖岸,而在这里留下了四个清晰的足印。“虽然是淤泥所以造成边缘模糊,但是大致的样子还是能辨认的。”程意久十分高兴。“这东西居然是四肢移动的?”程意久惊叹了一句。
脚印很大,比一般人的大很多,程意久能够勉强分辨这怪物的脚趾印,而在脚印的前方,还有凹下去的印迹——程意久一看就知道这是前肢三根手指的背面。“这东西跟大猩猩一样移动?”程意久想起这个,“那这玩意的体型可是小不了。”
可惜足迹无法完全证明这头怪物是往哪里去的,程意久放大了搜索的圈子也没能找到新的脚印。而追踪空气之中的臭味也失败了,这股臭气在这里就消失了。程意久看着眼前的芦苇丛,觉得这头怪物很有可能直接进入了湖泊之中。这倒是可以解释为啥这玩意留下的痕迹那么少。
程意久站在这里,然后逐步后退直到背脊靠在树木上,他听见了远方传来的犬吠声。“哦,来了么。”程意久脸色平静,在丛林之中战斗或许真的要用到他的食人虎之经验了。“先得杀死那些獒犬。”程意久很清楚目标的选择。
他并不介意杀人,这些乡巴佬一个个都是恶人,如果他当时没有介入的话,弄不好真的这些大学生会死,甚至在场的巴顿他们都不好说——在这里钱暂时可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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