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第69节 (3/4)
他有足够的耐心,反正要是一直没有人出来的话,那么到了晚间他也会离开——至于对方会不会因此怀恨在心,程意久一点不关心,因为如果按照漫画里的情况来看,格里菲斯上位成为贵族白凤将军之际,可也是暗杀了不少反对的贵族的。“本来多少还想着教点东西,这番只好随便混混了。”程意久想道。
好在对方只让他等了大约一小时,从房间的另一头大门打开,走进来一个典型贵族发型的中年人,体型颇为魁梧只不过程意久一看就晓得真的不能打。这位身后跟着一个少年——这一家人并非漫画里之后被格斯暗杀掉的国王之弟。这哥们还挺趾高气扬地,不过这可能已经算得上是他有礼貌的表现了吧?
总之,他提出雇佣程意久当剑术教头,一个月愿意给他一枚金币的价钱,“既然阁下可以在我入城的时候就截到我,那为什么又要用这种廉价的雇佣金来羞辱我呢?”程意久挺好奇的。“这莫不是一种试探行为?”试探什么?或许是试探能不能收拢他?还是说有什么其他的打算?程意久无意介入其中。
试探是没试探出来,因为对方马上改口说给十枚金币一个月,这已经算得上是相当不错的价钱了。于是程意久也点头答应,与这位伯爵签下了合约——这人在签约的时候不知道为啥态度突然又好了,而且还相当随意地问了一句程意久愿不愿意成为国家的骑士。当然程意久依旧谢绝了。
这里不但安全繁荣,而且消息灵通,程意久也觉得自己选择在这里确实还可以——就等着格里菲斯上钩了。打猎要有耐心,程意久现在就有耐心,就是不知道任务还给不给他时间。
现在看来至少到格里菲斯封爵之后的时间还是有的,但是也已经相当紧张了——程意久完全不想要试试看这个任务失败之后的惩罚会是什么。按照过去的经验,很有可能把他丢到这个世界当“使徒”或者类似的玩意。程意久完全不想要当使徒。
这少年是继承者,就程意久的看法确实是锻炼不足,也有可能是先天虚弱,这少年不适合使用正常的手半剑或者大剑。“反正通常也无需上战场,所以用这个就行。”他让铁匠直接打造了一把小剑——笼状护手加上细长而有韧性的剑身,重量比之一般的剑要轻不少。
因为程意久为这个少年设计的剑也是减量版本的,后半部强剑身截面是个逐渐过渡的方形,而前方的弱剑身是双面开刃的尖利剑头,截面是菱形的。剑身的粗细跟少年的中指相当,长度连柄在内只有105厘米,程意久教他的就是拉皮的决斗方式,“这就是专用于决斗的佩剑格斗法。”程意久说道。
“至高之术!”程意久对这少年说道,“看你的脑子还不错,正好是一块学习至高之术的材料。”这玩意脑子不好还真学不好,就是各种切线。程意久本人作为打剑佬当初也没学到家,之后由于有了足够的砍人经验,倒是在这方面有所进益,他也不好说自己现在就是决斗专家,但是至少学会了是没问题的。
完全可以用来教授这少年,“皮埃尔,接下来是对练......”
鹰之团这一次是进攻要塞,就程意久的看法很可能就是这一战役完成之后他们获得收编的。果不其然,最后传来的消息是格里菲斯率领鹰之团攻陷了要塞,总督本人战死而波斯高将军败退,“没死?”程意久当时是有点吃惊的,照理说这应该是完成了百人斩之后的格斯再度扬名的一战。
现在只是夺取了要塞,却没有斩杀波斯高将军,好吧不管怎么说,这场延绵百年的战争要告一段落了。失去了要塞之后尤达帝国无法再立足,不得不往后退出这片地域——有趣的是这块地方也不是米特蓝王国的,百年前是独立于两大国的伯爵领地......“狗咬狗嘛。”程意久对此是这样评价的。
他心情还不错,因为功臣鹰之团已经被确定为会被收编成白鹰骑士团,鹰之团内的干部也将会获得官方身份,最差的也能获得一个爵士的头衔。所以他的机会来了,只需要斩杀格里菲斯——“问题在于,霸王之卵还在不在他手里?我依稀仿佛记得好像不在?”不管怎么说,先杀死格里菲斯再说。
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人,漫画里就是这样。
皮埃尔这段时间里,练习佩剑练习得还不错——在王都跟人争风吃醋已经完全没问题了,甚至可以说一句“决斗王”。因此他对程意久还蛮感激的,程意久的雇佣费涨到了十五枚金币。当然这里的人也见到了披上狮皮的程意久,那发光的雄壮狮皮如此华美,从其他人眼里程意久看到了贪欲。
没有人问价钱,因为晓得轻重。
白鹰格里菲斯跟他的部下入城的时候,程意久没有去看——他不想引起这些人的注意。他想要知道消息,完全可以问他的雇主——现在看来王都的贵族们是相当看不起这些“新贵”的。他露出愿意杀死这些“新贵”的意愿,自然会有人给他行个方便。格里菲斯住在什么地方,鹰之团驻扎在何处,程意久在回到他居住的地方的时候看见了一张大大的卷轴放在他桌上,摊开一看就是这些资料。
格里菲斯与其他成员将会出席的宴会,参与的活动甚至日常的行程都列的很详细,恶意已经浮现在纸上了。
第三十五章 命运
程意久不介意做刀,因为这也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他只需要夺取霸王之卵以后就能胜利完成任务,到时候就走人了还管这个破世界有啥结果?这糟烂的世界被烈火荡涤才是正道。程意久将武器再度准备好,他这一次也是涂好了油膏,套了一件锁子甲,之后披上狮皮将火铳插在腰间。
全副武装之后的程意久在狮皮外面又套了一大块灰色的布,之后就顺着地图上的标识准备去埋伏。
还没出门呢,就看见了一个蒙着面手持一人多高长剑的高大汉子翻墙而入......程意久当然认得这是个谁,不就是干脏活的格斯嘛。“真是没想到格里菲斯是那么雷厉风行的家伙。”程意久嘟囔道,倒是没想好要不要主动迎上格斯,仔细想想贵族也不是个东西,虽然给他钱还算爽快。算了还是完成自己的任务要紧。
他无声无息地越过大门,在黑夜之中迅速向着白鹰骑士团各位被赐予的宅邸跑去。根据对方提供的情报,至少现在格里菲斯应该是在场的——因为举办的舞会邀请了他,不在场的话不行。倒是他那几个手下,尤其是粗鲁的冲锋队长格斯爵士是没有参加,邀请了但是被拒绝。
“所以就来刺杀了么。”程意久稍微有点歉疚,不过他是教头不是护卫,这种理由足够用来说服他自己了。他回忆格斯的剑术,就算是加上这些时候格斯作战经验的增长好像也就能在护卫之中逃跑?算了不想那么多了,进去直接斩杀格里菲斯完事。舞会是在一处宫殿内举行,程意久越过外围的护卫就犹如阴影之中的大猫一般。
他站在落地窗之前看着里面翩翩起舞的人们,直到他辨认出了格里菲斯以及护卫他的三男一女——他们的名字程意久只记得女人叫卡思佳,那三个男人之中有一个人高大宽厚犹如一堵墙,然而叫什么名字忘了。程意久甩掉灰色的袍子,抽出了大剑直接一跃撞碎落地窗上的玻璃,冲入了舞厅之中。
金色的狮皮在烛光之下闪耀发光,仿佛复活一样的雄狮张嘴怒吼,而下面的战士犹如闪电一般冲到了那白凤将军格里菲斯面前挥剑就刺。舞会上只能带着礼仪用兵器,通常也不过就是一把装饰华美的短剑而已。然而格里菲斯他们确实是佣兵出身,在旁边的人尖叫的同时,那壮汉直接拦在格里菲斯面前,同时格里菲斯从他的背后抽出了一把军刀。
这壮汉穿着锁子甲。
在外面的贵族袍子下面,这家伙穿了锁子甲。程意久不在乎鹰之团的其他人是不是好人——佣兵之中哪里还会有什么好人。他直接突进完全不准备绕道,这壮汉身上应该是藏了其他人的武器,因为另外几个人也是迅速从他身上抽出了各自的兵器。只有这壮汉自己习惯的重型兵器那是真的没办法带进来。
于是他挥舞自己的拳头,然而根本挡不住程意久,程意久一剑刺入之后挺直背脊一脚踹在这壮汉身上,倒退的同时顺势拔剑。他向着左侧交击,与用长剑刺来的男人交手。这男人的剑是比较细长的,但是护手是十字护手,剑身却有点像是刺剑。程意久也不管他刺来,他交击就是你刺我也刺,用强剑身跟剑格来错开对方的攻击。
交剑的同时程意久也在快速移动,一闪而过之后他转剑滑出再度变成正握,而那个男人已经喉咙喷血开始滑倒。欧洲剑圣的技巧就是如此凶险,一击之下便分生死。程意久的眼中始终只有格里菲斯一个人,而这个银发的男人也没逃跑——大概是认为跑不掉的吧。因为似乎有意无意地舞厅里的人堵住了大门跟落地窗,当然你可以理解为他们急着逃跑。
程意久冲向格里菲斯的时候,突然之间脚下又打滑,应该是踩到了某位女士掉在地上的坚硬宝石。好在程意久迅速稳定了脚步,然而不得不进行了一次格挡,错开了对方的劈刺。另外一个男人跟卡思佳都杀了上来,程意久抖动狮皮无视了这两个人——从他背后的攻击根本不可能突破他狮皮的防御。
与格里菲斯的交战很快速,程意久极为欣喜地发现这家伙的脖子上挂着霸王之卵。当下也是加紧了攻击——格里菲斯的单手军刀配合上他非常敏捷的动作,确实比一般佣兵难对付一点。“他的技巧至少在当时的格斯之上,力量有差距。”这是雷米雷特几次交击的结论,他们攻防的速度极快,后面的两个人在这段时间里只来得及发起一次攻击而已。
好几次程意久都跟格里菲斯有毫厘之差没有取下胜利,总是有莫名的干扰让程意久的剑势偏离,甚至有一次是剑刃被闪躲之际飞扬而起的霸王之卵所格挡,只是让格里菲斯一个踉跄而已。好在命运的因果终究不可能凭空制造奇迹,在挽救了格里菲斯至少三次——在短短的三秒钟时间里之后,终于因果之线应该是无法继续了。
程意久的交斩轻而易举地滑开了格里菲斯又一次的劈刺,这一次没有任何阻碍,剑刃直接从格里菲斯的右肩膀这里劈入,顺着身体斜斜劈落从左腰这里劈出,差不多深度在十厘米左右的巨大伤口。程意久从手感上就知道格里菲斯的肋骨被他完全破开了,肺脏也受到了致命的伤害,如果没有现代医学的大抢救,这位白凤将军死定了。
在一边那个壮汉也差不多进入了弥留之际而那手持细剑的男人早已经死去,另外两个人直接冲向了格里菲斯试图救他。而程意久则是随手将两人的剑刃格开——他没必要继续杀人了,伸手抓向格里菲斯的霸王之卵。这东西垂落在格里菲斯那仿佛咧开的大嘴一样的恐怖伤口处,已经沾满了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