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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第121节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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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骨头非常硬,最后还是程意久用电钻钻出了一个孔,这几个科学家才从腿骨中间取到了一点样本。“这家伙至少死了有三年,说不定附近还能看见他的亲戚呢。”另外一位猎人说道,这位刘姓猎人在判断骨骼形成年代上的本事很不错。至于挖出来带回去?以后有一整个车队可以考虑,现在还是算了。

“这算是白骨山么?”往前走了一点,看到这处山全貌之后,程意久先发出了感叹,“这段时间我怎么就跟这类玩意卯上了呢?”放眼望去,这座山上到处散落着白骨,七零八落的就好像有什么动物把这里当成了餐厅的垃圾桶,吃光的骨头随便一丢。

这里比起之前那地方要干净不少,首先就是这些骨头都很“清洁”,没有任何腐肉跟粘连的腐败组织在上面,就是一根根洁白的骨头。“吃得倒是干净。”程意久停下车,眼前是马的头骨,一半埋在地里。程意久看着马头骨上的齿痕——那是长长的刮痕,就好像是一把铲子将皮肉从骨头上剥离一般。

铡刀刀刃一般的牙齿——程意久如此想道,“什么样的野兽才会这样?”光看齿痕可看不出。

这里最多的骨骼还就是鹿与野猪之类动物的,有大有小——大得生前能有房屋那么大,小得还是幼崽,现在都被啃得一干二净。程意久捡起一个头骨,这鹿头骨上同样有仿佛刮刀剃过的痕迹,还有一些非常细密的划痕。“这玩意像是骨舌刮掉的。”这是什么样的怪物啊?”

他们很快就看见了怪物——还他妈是成群结队的,“大型猴子?”程意久一开始以为是猩猩,但是他发现了不长的尾巴,就跟短尾猴的比例差不多。这些黑色的猴子体型与人类相当,但是它们有四只手......

嘴脸很像是黑猩猩,就是更加丑一点,张开的嘴巴里有着长长的犬齿,还有犹如铡刀一般的门齿——门齿看上去还特别大的样子。舌头很长还喜欢跟狗一样甩在外头,能看见舌面上的倒刺。“这算什么?食肉四臂猴?”程意久看着冒头的五只猴子,非常果断地举起手里的半自动步枪,瞄准一只最近的距离只有十多米的猴子就开火。

一枪下去立仆,说明这猴子不防弹。但是数量真的很多啊,眼看着从一具具巨大的骷髅架子里头钻出来数不清的猴子,这四臂猴子的数量转眼之间可能就过千了。“赶快撤,我们可没带那么多的子弹,打完了可也要找个地方接受空投补给。”程意久的意思就是找个开阔地,让猴子们从四面八方都暴露在火力范围内。

三个猎人看著三个方向拾遗补缺,而主要输出交给卡车顶部的自动武器站——那可是的自动通用机枪哦。卡车上的弹药超过两千发子弹,想来干掉这群猴子没问题,只是之后就只有重火力了——还有三门火箭助推榴弹发射器以及相配的三十枚弹头。程意久他们的弹药大头也在车上,每个猎人携带的子弹总数大致也在一百二十发的样子。

带多了没必要,他们是来探索的不是来战斗的——虽然现在看来是要打了。卡车迅速离开,三辆摩托后面掩护,猴子从山上冲过来,这也是不能找什么容易防守的地方的缘故,若是依山防御,这些猴子大可以立体进攻,所以在平地上也算是非常不错的防守地形了。

第十七章

开门关门,程意久又一次回到了小屋,“间隔完全不科学啊,怎么又有任务了?这次倒是简单得紧,猎杀吃人的魔王么?还是在印度,是老虎还是豹子?”这次可能要回到原点,因为时代又一次是十九世纪末殖民地时代——这意味着程意久很多装备是不能带了,他只能带一把韦伯利左轮,然后带一支单发猎枪。

衣服依旧是夏季猎装,然后带一顶热带木髓帽。至于这里的猴子不担心,反正执行任务的时候时间停止,而且即使没有他问题也不大,自动武器站能解决大部分问题。

程意久洗了个澡,换上了合适的衣服,他抓起的是口径的单装步枪作为猎枪,之后是一只韦伯利左轮防身,牛皮的子弹盒里头装满了子弹。这个威力对付什么样的老虎都没问题的,当他跨出光门的那一刻就很清楚——来自于神明的赐福被压缩到几不可见,这里几乎完全是唯物的世界。

作为“白人”,这个时候的程意久并没有被殖民地的英国佬歧视,因为他有钱。他的身份是远东的神秘富豪,这年头来印度旅行打猎的富豪多了,只有真正有钱有闲的贵族阶级才能做到。而程意久出门的所在火车站,英国殖民者为三儿建造的火车站,这里靠近喜马拉雅山,有所谓的“考古学家”,“人类学家”来此寻宝的。

所以也挺热闹,程意久来到这里也是住进了本地最为奢华的酒店——不得不说阿三们在服侍人方面做得简直不错,这样一个乡下地方,居然也能有起码四星级的享受。仅仅只花了一个先令就有一个仆人整日单独为程意久提供服务,还是很贴心的那种。就是食物多少有点败兴——他不是很喜欢吃咖喱,好在这里的咖喱鸡总算还不错。

这个酒店不太大,有些人订了长包房——都是一些英国殖民地官员,在下午茶的交际上,程意久听说了最近的老虎袭击事件。距离这里大约二十公里的村子,前两天有一个农妇在田里被老虎拖走了,没有找到尸骨。而更加往前推,五天之前在另一个村子还有个孩子失踪了,好像也是老虎的缘故。

程意久要来了本地的地图,他用铅笔标记了一下两次袭击的地点,“大致确定了这头猛兽的活动范围,这几个村子恐怕都在它的捕食范围之内。”三儿家人可不少,这活动范围内至少有十一个自然村,人口超过一万五千人——具体多少不清楚,但是至少有那么多人。

程意久随便打了个招呼,在金钱的帮助下找来了一个向导,还借到了两匹骡子代步,向着两天前受到袭击的村子赶去。

这里是山地森林,高耸的喜马拉雅山阻挡了来自印度洋的暖湿气流,回头使得这里气候温润多雨,森林草木极为旺盛,这里生活着大量的野生动物——拜宗教所赐,这里的人并不会大量猎杀这些动物,而且他们将猛兽尤其是老虎视之为神明的化身。当然一点不奇怪地这里也是孟加拉虎的活动区域。

而自古以来,三儿家就是老虎吃人的大国,要说有什么地方老虎吃了几百个人,不用想一定是印度。

程意久跟向导一路上也非常小心,因为程意久非常清楚吃过人的老虎是再也不会怕人的,它们会主动跟踪并袭击人类,而他们要走的路起码一半是可以划入那头食人虎的活动范围之内的,因此必须提高警惕,千万别让老虎在路上袭击了给拖走,那样的话实在是太过于丢人。

程意久半闭着眼睛任凭骡子沿着道路行走,他则是将注意力放在了听觉跟嗅觉以及第六感上。步枪就抱在怀里,子弹已经上膛——旋转后拉式枪机,每次装一发子弹的那种。

一路上并没有受到袭击,但是有两次程意久心有所感,这似乎是一种窥视的感觉,很可惜他不能精确地判断对方的位置,张开眼睛却发现那是浓密的灌木丛。“保护色......”程意久嘟囔了一句,他能够想象得到一头老虎优雅地趴卧在灌木丛后面,透过缝隙观察着路上骑着骡子的人类。

上午出发的,中午之前就已经抵达了这座村子,向导会说英语,但是村子里的人几乎都不懂英语,最多也就懂几个单词,还是为了交税而懂得的,最主要就是数字的发音。当下程意久问了下被袭击的农妇所在的地点,在向导的沟通下,一个村民带着他们来到了靠近山林的一处田地里。

田地里头已经杂草丛生,看来仅仅两天没有处理,这些草就已经长得又多又高,向导手脚比划地告诉程意久,“自从有人被袭击了之后,村里头没有什么人敢于来这处田地里劳作的,因此荒废成了眼前这个地步。”

程意久站在农妇被袭击的地方,开始观察四周,首先他就是看到田埂上一致足印,哪怕没有鲁米诺试剂,程意久也能看得出地面上有渗入的血迹,当然还有拖曳的痕迹。程意久跟着痕迹前行。“在这里,那头野兽应该是喝干了她的血。”看着一处被压倒的草以及残留的血迹,在向导浑身发抖的背景下程意久说道。

村里还跟来了一个男人,这家伙运气不好被抽签抽中了,来这里充当从向导到杂役到最后诱饵的任务。这家伙吓得不行,但还是咬牙跟着程意久走了,而程意久带来的向导则是一言不发并没有翻译程意久的自言自语,即使是他的自言自语是用英语说的。“挺厉害啊,对了那个女人多重?”程意久抬头问道。

他现在蹲在地上,用手比划着地面上的一只脚印,这可比程意久的巴掌还大的梅花脚印。“一百磅?”这是村民的回答,吃不准但是应该重量差不多。“一次也没有放下来过,这头成年的母虎还真强壮。”这是个麻烦,因为食人的习惯,是会流传下去的——食人的母虎将这个本事交给了幼虎,而幼虎长大自己生了小虎又会教导,因此印度常常可以看见食人虎的家庭,前后两代甚至三代。

第十八章

母虎的脚印即使是过了四天依旧很清晰,至少可以让程意久判断出这头老虎的大小跟年龄,“爪子之间已经松弛了,这是一头已经快要步入老年的母虎。”而这头母虎在孟加拉虎里面属于体格比较大的母虎,几乎与亚成年的公虎相当。“看来也是一位女王。”程意久感叹了一句。

沿着方向追踪,身为曾经的食人虎之王,程意久对于老虎的踪迹有着天生的敏感,哪怕土地较硬没有脚印,他也能通过灌木以及草皮的状态来判断老虎前进的方向。“这家伙根本不怕人,大摇大摆地前进,我估计那个可怜的女人残骸就在不远的地方了。”程意久说道。

这地方的三儿会说英语的很少,能说的也有非常重的口音,反倒是程意久那有伦敦腔的英语显得十分“上流”,这也是这里的英国佬对他态度还很不错的原因。他说的话,这里两位三儿倒是听得非常清楚,这两个家伙战战兢兢,手里拿着简单的黑火药步枪——这还是程意久去本地的英国佬那边借/买来的。

程意久抬起头吸了吸鼻子,他鼻翼上方的皮肤皱起,正如一头猛虎一般无二。“就在这里了。”他重复了一遍,指了指左前方的位置。前行大约十米,在草皮跟灌木丛之间,他们看到了那个可怜女人最后的残余——食腐的野狗之类应该是来过了,反正这里只有这女人残缺不全的颅骨还没有下颚骨,几块脊椎骨与腿骨,其他没有了。

哦对了,还有一些撕烂的布条。程意久站直了身体,从这个高度他看不见村子,“还算比较警惕,这是整整叼了二百多米才开吃的。体力是真好。”这就有点摸不着头脑,照理说吃人的老虎都是老弱病残,但是这家伙的体能真的很厉害——受害者女性不是传统瘦弱矮小的三儿妇女,相反是个一百多斤身材在这个年代算是高挑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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