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第118节 (4/4)
“虽然还是没有编纂完成的,但是,人家江西那边,确实比我们这边正规很多啊...”沈泽民立刻纠正道:
“高敬亭同志,中央已经从上海搬迁到了江西瑞金,所以我们应该称呼那边中央,而不是江西。”"...啊抱歉抱歉,一时口快。”
程训宣不管这些,她的注意力全被那本叫做《刑法释义》的精美小册子给吸引了。
...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有期徒刑,指的是..无期徒刑,指的是...共同犯罪,指的是...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指...”
拢共就只有五六千字的东西,程训宣看得爱不释手、目不转睛,翻到《第二编分则》时,才惊觉已经到了最后一页,不禁怒道:“下面呢?下面怎么没有了?”
"呃.….这是中央那边拿过来的样稿,只有前半部分,让我们根据这些精神来拟定一些常用紧急的法律条文,再与最高法院那边进行深入交流…"是的,和大部分根据地一样,在实质上,鄂豫皖根据地几乎可以说是"没有"法律这东西存在的。
虽然早就颁布了诸如《鄂豫皖革命委员会土地政纲实施细则》《婚姻法》之类的东西,但执行得如何,那就只能看人看天。尤其是"刑法"。
这东西,你说它不存在,不带一丁点儿夸张。
要不然,红四方面军的士兵怎么会经常抱怨"长官做错事无需受罚我们就要被严惩"呢?
要不然,张国焘和夏曦怎么会各种随意设置"口袋罪"、“发明罪"搞死让他们不爽/不符合"标准"的人呢?(后来红四方面某些人玩"春秋笔法"疯狂夸赞自己在那时期的法制建设成就什么的不算啊)
(我甚至看到把"千里挺进大别山"后的建设成就硬框到鄂豫皖根据地头上的...)
听了沈泽民和高敬亭的解释,程训宣反而更急了∶
“不行!我要去找李主席,这种东西,一定要尽快弄出来!”作为“"口袋罪"的受害者,她对此可谓深有感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简直说到了她的心坎坎里!如果有法律条文、如果法律能得到执行,她又怎么会莫名其妙被关押拷打!
"好了好了,训宣同志,李主席有很多其他工作要做,你就不要再打扰他了,这项工作是个长期推进的过程,急不得。”沈泽民笑着阻止,然后又苦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