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章 第668节 (4/4)
所以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通知葡萄牙方面《清葡和好通商条约》已经到期、中国政府不再续签、即将收回澳门的时候,他们干脆理都没理!
那么,顾维钧嘴里的《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又是哪儿来的呢?
答年12月,想要专心“剿共”、不愿意因澳门问题与西方发生冲突的蒋介石跪了—主动找到葡萄牙人,要求续签...
嗯,使得,根本不认为澳门还能被中国收回的葡萄牙方面对此毫不在意,甚至还有点“小惊喜”—反正有贱逼上赶着来签卖国条约那就顺手签一下呗!
但是,当时负责签订条约的王正廷不是个傻的、或者说,不愿意背那么大的卖国锅,所以在签订条约的时候玩了一点“小花样”∶
完全回避主权问题,删除了清政府旧约中“葡国永居管理澳门”的条款,不提及“租借”,理由是“殖民统治丧失国际法依据”,只说通商、关税、领事裁判权等问题。
于是,就有了《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双方通过秘密照会达成妥协,葡萄牙继续统治澳门,国民政府默认现状。
但是,这么一操作,就意味着,从法理上来说,中国政府是有权力随时收回澳门的;
这也是后世1987年《中葡联合声明》乃至1999年澳门回归的重要依据质疑。
好,问题来了。
你葡萄牙承不承认当时签的那个条约?承认?
那就意味着你得承认“五星东方共和国”收回澳门是合法的,否则你干嘛不归还?
既然不肯归还,那人家打你就叫做打得“有理有据”!
不承认?
那你刚才逼逼赖赖顾维钧那段话是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