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第174节 (3/4)
第643章 娘家人的关怀
没人知道帕丽莎公主后来有没有得到让她满意的答案,但最新的消息是,公主殿下确定了婚期。
李如风打算在1409年10月1日那一天迎娶帕丽莎公主,一方面他的小小王国随着领土不断扩大,需要一个更正式的称呼,他的追随者们同样需要李如风有一个更伟大的头衔。
部落萨满可没法成为一个国家的领导者,即使是蒙古部落的萨满也不行。
而另一方面,选择这个日期也是为了纪念一下李如风的思乡之情。
在时间尺度上,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回家了,而在空间尺度上经过这几年的生活,对李如风而言,与其返回那片陌生的故土,还不如就这么留在这里。
最少在这里,李老爷有能力更改任何让他不爽的规则。
但在大明显然是另一个概念,且不说他的家乡内蒙古现在还在北元的控制下,单就大明这个名字本身,就压得李如风不敢轻举妄动。
这可不是明末民不聊生的时代,不是关外鞑子要扣关的时代,李老爷现在回去有点实现不了穿越者的抱负。
也可以说,李如风是怕了,失去了锐气。
如果放在刚穿越过来的几个月,他可能还依然保持着那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当取而代之的风发。
但现在,在切实的控制了几座城市,将近十万人的重担担在身上之后,李如风就怂了。
按照历史记载,这个时代永乐帝手底下差不多有七千万人口,无论大明今后如何如何,是否会受制于封建王朝的束缚,最终走向那个不可避免的没落,但终归,最少在未来几十上百年的时间里,大明都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它将是整个世界最璀璨的明珠,是人类文明史上的瑰宝。
李如风自负没有能力肩负起这样的重任,也没有勇气去打断这么一个蒸蒸日上的王朝继续前进。
当然以上整个角度,都是李如风站在穿越者的角度上,略带一些自负的心理的话,如果真让他回去,大概率是今天举事,明天就被缉拿的节奏。
他妈的,锦衣卫隔着大半个世界都找上门来了,还能给他提供本地人都拿不到的本地情报,以及实时的局势变化,李老爷都快吓死了好么?
这什么锦衣卫,这是大明佛伯乐吧?
另外说到锦衣卫,李老爷也少不了给翁果送一份婚礼请帖,毕竟不管怎么算,那也算是半拉娘家人了。
翁果现在不难找,或者应该说是锦衣卫的人不难找了...他们在摩苏尔弄了个店铺,名字就叫锦衣布庄,门口还插了个旗子,上面用汉字写着名字,让人想看不见都难。
最艹蛋的,还是翁果雇了一帮小孩,每天俩张饼子的代价,让他们天天举着锦衣布庄的小旗子满城晃荡做广告,也不知道谁教他的,效果居然还不错。
锦衣布庄上到正宗东方丝绸,下到相对便宜的本地土布什么都卖,还兼职帮人换钱,找零,提供典当,放高利贷,乃至收赃等业务,全面的让人看着头疼,就差把我要搞钱四个字写在脑门上暗示李如风了。
看得出来,他们是真的饿了。
不过相对的,这帮锦衣卫的探子们不务正业起来那效率也是真的高。
一方面他们手里确实真有货,就以丝绸来说,这帮锦衣卫手上真的搞来了一批数量不小的东方丝绸。
这东西怎么说呢?
在阿拉伯人和意大利诸城邦没研究明白丝绸工艺之前,它的价格一向和黄金挂钩,而且还是以体积挂钩的。
但即使现在阿拉伯人和意大利诸城邦都有丝绸出产,但几千年的公益代差依然是无法弥补的,同样尺寸的来自中国的丝绸,价格是阿拉伯人的三倍,意大利城邦货的五倍。
只看上一眼那些细腻的纹路,以及铺满整个店铺的丝绸锻坯,李如风就知道这帮人八成是从海边专门接了一批货回来卖的。
“我要结婚了,到时候过来喝杯喜酒。”李如风亲自来送的请帖,只不过这一次不是翁果在,而是一个本地人长相的大胡子。
“恭喜大人,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刘光岳双手接过李如风的请帖,还文绉绉的说了一句诗词,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那位公主殿下,确实是良配。”
不是,不是吧?李如风知道这帮锦衣卫的探子,不管看起来是红鼻子蓝眼睛,还是黄头发绿眼睛总归汉话说的都不错。
但你还能出口成章,这不是埋汰我呢么?
李老爷有些心虚的看了一眼对方手里的请帖,那是他手写的请帖,上面写的还是汉字。
作为一个文化人,李如风在这个时代已经习惯了其他人,包括帕丽莎公主在内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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