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节 (2/3)
不过,据他所知,英雄王吉尔伽美什所处的时代为公元前2600年—公元前2700年。
但《汉谟拉比法典》出现的时期较晚,为公元前1792一公元前1750年。
虽然吉尔伽美什和汉谟拉比同属于两河文明体系,信仰的神灵也相同,可时间相隔了800年之久。
林弦在危机关头吼出《汉谟拉比法典》的偷窃罪判罚条文,就是在赌。
《汉谟拉比法典》属于成文法,而根据他上辈子还不错的历史常识。
在成文法出现之前,约定成俗的习惯法,往往已经存在很久。
所以,林弦只能假定汉谟拉比法典中的相关条文,实际上早在乌鲁克王朝时期,就已经存在约定成俗的法律内容,与之相近。
当然,在他的记忆中,还有一部《乌尔纳姆法典》,同属于两河流域文明,时间大概在公元前2113-公元前2006年。
这东西和吉尔伽美什所处的时代,仅仅相差四五百年。
可惜,它的内容残破,有关偷窃定罪的关键条文并不全面。
但《乌尔纳姆法典》施行的时间,同样证明早在两部法典出现之前,某些有关偷窃罪的量刑,已经是约定成俗的存在。
这就给了林弦敢于突破生物本能,向吉尔伽美什申请缴纳罚金的胆量。
不过,即便如此,万一双方的法律毫无关联,他将失去最后挣扎的机会。
而且,自己要是不幸触怒了吉尔伽美什,他可能死得更快。
“吾王,我并非要谈条件,而是希望通过律法的审判,接受惩处,来洗清罪孽。”
“我是在白天行窃,按照苏美尔的传统,我愿意缴纳三十倍罚金。”
眼见吉尔伽美什的表情有所松动,林弦谦恭地微微颔首,以示态度诚恳。
他隐约记得,《乌尔纳姆法典》中的残文记载,如果晚上行窃,因为对主人具有更强的威胁性,所以偷盗者还是可能被处死。
所以,林弦自然不会忘记强调作案的时间。
在死亡的威胁之下,这条有罪之蛇疯狂转动着核桃大小的脑仁。
强烈的心理压力中,林弦的神经居然传来隐隐的兴奋感。
他感觉自己前世20多年的平淡人生经历,都不如此刻惊心动魄,更有“活着”的感觉。
是的,“活着”!
每一寸肌肉,每一个神经细胞,都在为这个纯粹的目的而疯狂运转,付出最大的努力。
前世走马观花所学习的驳杂知识,纷纷涌上心头,汇聚成应对接下来各种变故的辩护策略。
此时,回过神来的英雄王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只爬虫,嘴角轻轻翘起。
他居然听到了一条蛇,在诵读乌鲁克的法律条文?为自己争取活命的机会!
有趣!真是太有趣了!
不过,相比于“宽恕”这个空洞无聊的词,吉尔伽美什更喜欢“愉悦”。
没错,这位英雄王就是传说中的愉悦犯。
金发红瞳的王嘴角咧开阴森的弧度,冷然的低语,直戳这条蛇援引法律判决的漏洞。
“如果本王记得没错,那是自由民才有的权利?”
林弦顿了顿,缓缓抬头。
“吉尔伽美什王,我生于乌鲁克的疆土,当属于您的国民…”
“我未曾被奴役,并非奴隶,天赋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