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第169节 (2/4)
好冷……
留着一头微卷及肩发,莫名有种凌乱感的少女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她站在黑漆漆的车边,紧了紧系黑领带的领口,又习惯性地掸了掸同样一身黑的西服外套,抬头看了看铅灰色的天空,开始有些后悔没有在白衬衫下穿够保暖的衣料。
当铅灰色的天空在海风的浸润下如约降下蒙蒙雨雾前,黑发的少女绸缪地撑开了一顶黑伞。
多米尼克·安托菲尔,生理/心理性别女,今年1798岁,未婚,职业的话,笼统地说是自由职业者,准确地说暂时是司机,以及,是个魔鬼。
在这座海雾弥漫的罪城之中,似她这样初来乍到的小魔鬼数不胜数。
多米尼克出身于九狱临近无底深渊的边狱地带,是实打实的一百零十八线乡下小镇,为了摆脱那种一眼望到头的绝望感,年满1797岁的多米尼克决定背井离乡,来到繁华的大城市碰碰运气。
她离乡的第一站并不在此处,而是九狱亘古永恒的中心玛尔谢姆,之所以去那里一方面是因为相对离老家近点,另一方面则是缺乏实践经验以及不切实际,亘古永恒的另一重意思是尘埃落定,显然一个尘埃落定的地方并没有为她这样般初出茅庐的小魔鬼提供什么机遇,于是碰了一鼻子灰的她趁着酒意跟头铁,一口气将自己流放到了九狱的另一侧边狱,准确地说,是曾经的地狱与天国交战的桥头堡之一,如今暗流涌动,鱼龙混杂的罪城——蛾摩拉。
蛾摩拉,蛾摩拉……
有句流通两界的俗语是这样评价这地方的——
天国瞧不起,地狱看不上。
属于是两界的下水道融会贯通,大江东去终入海的鬼地方。
有这样一个下水道出海口的名声在外,也就别指望这地方民风有多淳朴。
多米尼克到现在都还记得,她在玛尔谢姆碰运气那半年一度误入不法窝点,从一伙儿不信尘埃落定的邪,打算用非常手段挣笔快钱提前实现魂币自由的暴徒们口中听过的一句话。
“玩脱了大不了就回蛾摩拉。”
“……”
虽说从日后的报道来看,那伙玩脱了的暴徒意料之中的都被突突在玛尔谢姆的外墙上做了有机涂料,但提前抽身走人,撇清关系的她,又的的确确是孤身一人,来到了蛾摩拉城。
回想起当到蛾摩拉时那段担惊受怕的日子,尤其是公众传媒中报道出那伙与天争命的倒霉摧下场之后,多米尼克一度惶惶不可终日,生怕自己关系没撇干净,被玛尔谢姆的外派审判官捉拿归案,秋后问斩,突突了化作涂料去那外墙上与好汉们作伴。
不过那都是两个月前的事了。
多米尼克是相信奇遇跟奇迹这种东西的。
两个月前,她孤身一人带着那笔堪称隐患的旧账趁着酒意与头铁逃到了蛾摩拉,在一系列机缘巧合下被迫卷入一场烈度远超那笔旧账的大混乱中,并侥幸得以逃出生天。
而作为幸存者的附赠,她结识了几位算不上太熟但堪称过命交情的朋友,而靠着那几位朋友的人脉关系,她身上的那笔旧账得以翻篇不论。
虽然当事人们都没明说,但是她也不傻,知道自行意会。
如今,多米尼克的生活似乎已然迈入正轨,她有了一辆车,一份工作,在靠近海湾的郊区租有一间小小的公寓,隔山差五地不定时接送一些乘客,二十四小时待命,看似无休实则全休,只要没生意那就随时都在摸鱼休假,前提是随叫随到,每个月收入尚可,足以支撑她在这座城市中的日常开销,不过更进一步的话就得另寻他法了。
两个月时间就有了这样的基础,多米尼克承认自己暂时还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她的一部分属于那种车到山前船到桥头的类型,大概……
换而言之,今天是出勤日。
多米尼克看了眼腕表,时间是凌晨六点一十二分,属于夜场刚散,禽类们刚打过鸣的糟心时刻,如果可以的话多米尼克真的想回到自己的小公寓里酣眠,可生计所迫使得她必须随叫随到,把自己收拾得井井有条有模有样敬业且专业地开车停在蛾摩拉城的列车站外静候贵客莅临,顺便为贵客打伞,隔开这海雾细雨。
贵客……
咳咳,平心而论,干了这份司机活儿快两个月,合计出勤二十七次,多米尼克或多或少都明白自己从事的还是把脑袋撇裤腰带上的黑活儿一件,甚至比之前误入暴徒窝点那破事还要黑。
咳,怎么说呢?
首先,真正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莅临蛾摩拉这座边狱罪城,走的道都不是她这样的小草儿能够踏足的界域,至于列车这种大众交通,实不相瞒——她当初也是搭列车来的蛾摩拉。
总之,列车这种交通形式,就给人一种……鱼龙混杂的感觉。
正是这种鱼龙混杂,造就了多米尼克这种淡淡的危机意识。
我是谁?我在哪?我为什么要开车?我开车接送的又是谁?
诸如此类的问题,多米尼克只能装糊涂。
司机,私人司机,本来就是灰色行当,尤其是在这座城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