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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第412节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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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其他的,不会去做什么大的,详细的修改。

《名义》不用管,都造反了,还管这个?《吏律》也无所谓,委员会已经是另一套班子了,改组之后就是一个政党,党纪还在律法前。《礼律》,》这个早就没人当回事了,以江南为首,广东一地次之,都是商业发达的地方,还管你什么礼法?《兵律》到时候由将军们自己商量着来。《工律》这个是不需要改,已经可以说比较完善了,尤其是水利工程方面,赛里斯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可谓是极其的详尽。《刑法》是应该改的,但暂时不能动,因为动了这个就是在动赛里斯的道德底线,极大可能造成动荡。新社会有新道德,只能依靠不断涌现的具有争议的案子出现,然后借案立法,不断的调整修改。

“看得怎么样?”罗南问道。

“还行吧,赛里斯的法律其实没那么复杂,很多地方都模棱两可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官僚操作方便,反正现在改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歌兰说道,她虽然还没有靠太多,但已经号准了赛里斯法律的脉络。

“到时候还得靠你来做首席检察官,好好弄一弄某些人。”罗南说道。

“放心,我肯定依法办事。”歌兰说道,随即又问,“新法写好了?”

“当然,从来佛山开始,我就在写,不过到时候我不会拿出来,新法当然是要一众委员们商量着来。”罗南说道,“如果不这样,他们不可能同意设立检察院这样一个机构。”

歌兰放下一册分卷,“呵,玩法律他们反正玩不过你,他们以为对自己很有利的法律,到时候可就未必了。”

当年法斯王国的一系列新法,难道不是中枢各个部长,各个贵族代表以及教会的高层共同商定的?到后来,多少高官,贵族甚至是教士死在了新法之下?

说到底,常年不把法律当回事,觉得自己就是法律的人,能指望这样的人懂法吗?

他们只能大而化之粗看之后,选择去支持一些自认为对自己很有利的立法提案,根本看不到一些细则一旦严格执行,就是针对他们的杀机。

而且这样的杀机,还能借着一件又一件有争议性的案子,来了又来。

到后来,法斯王国的大人物们各个都有私人律师,专业法律顾问,这些人当然是他们用来钻法律空子,颠倒黑白的。

但大人物们愿意钻法律空子,而不是直接藐视法律,已经是一种飞跃式的进步了。

罗南现目前想要达到的效果,也是这个,他甚至已经预备好让人来演双簧,好好教授这群人如何钻法律空子了。至于说某些个不把法律当回事的,那就要被当做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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