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第280节 (1/4)
抛去那些许不和谐的声音,人们的惊呼是完全合理的。
卡西米尔是最赶时髦的国家,不同于哥伦比亚在科技上追求领先,卡西米尔人追求的“时髦”更多集中在感官刺激之上。帅气的服装,浮夸的造型,拉风的招式,氵?的打扮,在消费主义带来的极端精神匮乏下,大家追求的自然是“怎么标新立异怎么来”!
虽然他们还未进化到恩斯特前世那种,返璞归真,土到极致反而就是潮的境地,但这不妨碍他们对新奇事物的狂热爱好和追求。
而杰斯顿身上这堪称拉满了,真的拉满了的特效,毫无疑问就是那种他们一直求而不得的,极端的“感官刺激”!
“太帅了,真的太帅了!”
“他到底是怎么弄出这种特效的?”
“以前还觉得谢拉格就是个破农村,和我老家差不多,现在看来,那里简直就是潮流之都啊!”
“什么,你是乡下人?我们分手吧!我要去谢拉格找寻美好生活了!”
“哇哦!”
“谁的牧师还没踢!”
而与杰斯顿这一身夸张的打扮相比,重岳那一身装束,就显得要平凡太多了。
简单的炎式练武绸衣,外搭一件便于运动的无袖马褂,下半身穿着一条平平无奇的褐色长裤,为了方便比武,竟然还是收腿的!
而这都还不算是最地狱的,最地狱的是,重岳这一身看上去和龙门晨练老大爷没什么区别的装束下面,竟然还穿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
是,运动鞋的确很适合运动,这个大家都懂。穿运动鞋当然也不能算是什么令人瞠目结舌的服装搭配,不少卡西米尔时尚博主在推荐夏日青年潮流打扮的时候,也都会推荐许多运动鞋的款式。
但问题是,你上半身穿的那一身,哪里显得你是个青春洋溢,热血沸腾的有为青年了?
分明是大爷好不好?你这双运动鞋,真的不是老人鞋吗?
上半身是大爷,下半身穿运动鞋,至少在追求时尚的卡西米尔人这里,重岳的确从另一个角度给在场的卡西米尔观众们留下了一个深刻的“感官刺激”!
几乎立刻就有人将两人的身姿拍下,发到了城际网络上,配文:
差距太大了!
的确,“——差距太大了!”
身处赛场的重岳同样感叹道。
身为一个纯粹的武者,他当然不会去在乎自己身上是什么穿搭。
衣品很烂?有什么关系。来找他挑战的人,看中的是他的身份,希望通过击败他,来赢得某些他并不看重的荣耀。来求教他的人,看中的是他的武功,试图从他的身上学到个一招半式。哪怕是那些忌惮他的人,看中的也是他的出身,岁的代理人,一头执掌多个【规律】的三级巨兽分裂出来的一部分,也是最大的一部分。那些人,自然也不会在乎他穿成什么样。
重岳一直在学习如何成为人,而既然人都不在乎这些,他自然也不会在乎。
所以,他所感叹的,当然不是那些虚无缥缈的特效,造型之间的差距。
他感叹的是杰斯顿的气息。
相比起上一次在玫瑰竞技场切磋时,杰斯顿展露出来的实力,他如今的气息要强大太多了!
气息,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它与体力,实力相挂钩,但又不完全相同,只有修习炎国武术的人,才会对这个词语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如果用简单的说法来讲的话,那就是,此时此刻,重岳竟然感觉,杰斯顿的实力,竟隐隐达到了与自己同级的水准,甚至,或许还有些许超越了自己!
杰斯顿的实力是不如自己的,至少,在玫瑰竞技场的时候,重岳可以确定,杰斯顿的是不如自己的。
所谓的“五五开”,“略胜一筹”,“伯仲之间”,那是客气,是重岳学习炎国人学习来的,刻入骨子里的谦逊。
然,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哪里来的完完全全的五五开?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重岳当时能以“隔山打瘤之法”击败杰斯顿,只是因为“隔山打瘤之法”就足以击败杰斯顿,而不是因为重岳只有“隔山打瘤之法”能击败杰斯顿。
这只是下限,不是上限。
但现在,如果再让重岳评价一次,他会说,如果仅从气息对比上来看,他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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