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64节 (2/3)
"这是销毁证据!"何永强声音发抖。
"指控成立。"法官紧盯林逸凡,"若无法证明无刑讯,将采信原告主张。"
林逸凡不慌不忙:"湾仔警署审讯室有限,重案组与反黑组各两间,其中重案组又分AB两组专用。"
当天对四名押运员的审讯都在同一间审讯室进行。
"如果真如何永强所说,我对他刑讯逼供,"林逸凡反问法官,"在不确定内鬼是谁的情况下,我会放过其他三人吗?"
法官略作思考:"确实,若你刑讯何永强,理应也会对其他三人用同样手段。"
"我申请传唤另外三名押运员作证。"林逸凡提出请求。
获得批准后,三人被带上法庭。
法官严肃询问:"何永强指控林督察刑讯逼供,但法医未发现伤痕。由于审讯监控缺失,你们的证词至关重要——林督察是否对你们使用过刑讯手段?"
"只是正常询问。"
"没有任何不当行为。"
"林督察还给我送了咖啡。"
"我执勤受伤,他特意准备了食物。"
何永强震惊地看着同事们——原来只有他遭受了酷刑。
法官宣布:"采信三位证人证言,结合法医报告,本庭裁定林逸凡高级督察不存在刑讯逼供行为。"
林逸凡突然质问:"何永强,你指控我刑讯,那保险柜里的五百万港币怎么解释?"
何永强语塞,想到被章文耀控制的妻儿,不敢吐露实情。
章文耀见势不妙,猛然起身高喊:"我抗议!王炳耀总警司和林逸凡对我刑讯逼供,捏造证据诬陷我!"
法庭顿时骚动。
法官敲槌维持秩序后质问:"章文耀,你的指控有证据吗?"
"我能为何永强作证!"章文耀死死盯着林逸凡。
林逸凡从容回应:"审讯章文耀时,因A组审讯室监控故障,特借用了B组审讯室。此事可由见习督察陈家驹作证,B组监控也能证明我未实施刑讯。"
"申请传唤陈家驹出庭,并调取B组监控录像。"
章文耀脸色剧变,他完全没料到林逸凡会同时在两间审讯室对他与何永强展开问询。
这一招直接让章文耀的供词漏洞百出。
陈家驹确认林逸凡曾向他申请使用重案组B组审讯室,
并调取了该审讯室的监控记录。
法庭认定林逸凡不存在刑讯行为,
同时将以诽谤罪追究章文耀诬告林逸凡的法律责任。
若数罪并罚,诽谤罪刑期将与其他罪名累计执行。
正当章文耀张口欲辩时,林逸凡霍然起立:"庭上,我申请提交关键证据。"
他当庭呈上三盒录像带。
法官命令当庭播放。
画面中章文耀的身影清晰可辨。
看到影像内容的章文耀顿时血色尽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