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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第411节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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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缅战争结束后,缅甸至少表面上对清廷称臣纳贡,因此根据东方长期存在的,藩属国家不经宗主国同意不得与外国签署条约的惯例来说事的话,缅甸是没有权力单独与英国签署条约的,所以,楚朝一直不承认缅甸有权割让阿萨姆给英国。

而在第二次英缅战争后,楚朝虽然承认英国控制下缅甸的事实,也多次表示会将上缅甸作为中英之间缓冲区,但却始终没有承认《杨达波条约》中关于阿萨姆及克车地区的条款的合法性----至少在确立了藏南边境之前,楚朝是不可能承认英国有权控制阿萨姆的。

“因此,本爵个人建议,在这次关于藏南边境划分的谈判中,也应当包括确认阿萨姆的归属。”

李顿听完脸色不变,只是说道:“这些事情,我需要报告伦敦,获得伦敦授权后,才能与贵国进行沟通及谈判!”

吴庆华道:“可以暂且搁置,等印度总督府获得了相关授权后,再谈判;但在正式谈判之前,我国邀请查谟大君停止对拉达克、坎巨提的武力蚕食,并要求贵方无条件允许我国臣民进出阿萨姆、在阿萨姆自由经商、开荒、开矿的许可。”

李顿立刻说道:“我方可以约束查谟大君的行为,但不能保证其一定会听取我方的劝告;至于允许贵国公民无条件进出阿萨姆、在阿萨姆开矿经商、开垦的要求,恕我不能予以答应!因为这势必危害我国对阿萨姆的事实控制!”

吴庆华不动声色的说道:“既然贵国表示无法约束查谟大君,那我国军队会自行对其进行劝告的,这里提前跟贵方打个招呼,希望不要引起了误判!也希望贵方到时候,不要出手帮助查谟大君,以免扩大了事态,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至于阿萨姆方面,若是贵国担心我国臣民的进出、经商、开荒、开矿会对接下来的双方谈判带来一定影响的话,我国或可以约束臣民的行动,但我国需要一定的补偿;譬如,贵国应该允许我国商人在上下缅甸探采矿,并建立一条连同昆明与曼德勒的铁路。”

李顿自以为弄明白了吴庆华的意图,微微笑后说道:“还是那句话,在伦敦授权之前我无权答应贵方的任何要求;至于查谟方面,我方或可以答应不与贵国正面冲突,但贵国的进攻不能威胁查谟本土。”

吴庆华当即确认道:“所谓查谟本土是什么概念?我国不承认查谟大君之前蚕食的拉达克、坎巨提领土为查谟本土!”

李顿说道:“我方可以建议查谟大君放弃之前占领的所有拉达克、坎巨提领土,但纳姆加尔王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并非是贵国西藏的一部分,所以,我方希望,查谟大君撤出拉达克后,恢复纳姆加尔王国和坎巨提王国,以作为2国间的缓冲地区。”

吴庆华冷然道:“贵方所谓的纳姆加尔王国和坎巨提王国实际上都是我国的土司,所以,不存在独立的纳姆加尔王国和坎巨提王国……”

795.对等报复?

吴庆华和罗伯特·布尔沃·李顿男爵之间的唇枪舌剑,乃是外交接触的常态。

事实上,势均力敌的2个国家间的外交交谈判绝不可能在几分钟、几小时乃至几天内就能达成一致的;正常情况下,没个三五年的你来我往、寸步不让、极限拉扯,双方不可能摸清楚对方的底线;而摸清双方底线,还只是一场谈判的开始,要想让谈判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必然有额外的促成因素介入。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盛兴年间,中英为什么最终会在太平洋岛屿划分问题上取得妥协,不正是因为英国人着急抽身去暗算法国人吗?

至于中俄之所以达成瓜分中亚的协议,那也正是因为担心中俄在中亚问题上持续对抗,会让英国人趁机介入了中亚事务的缘故。

所以,今天会谈中,吴庆华只是提出谈判请求请,并没有指望直接就达成协议了!

是,李顿男爵似乎表示可以接受吴庆华的意见,约束查谟大君的行为,但这不是正式的外交承诺,只是口头约定,并且人家还明确告知有可能制止不了查谟大君私自行动,甚至反过来还公然要求楚朝承认拉达克和坎巨提是独立国家,其中的算计,可谓不言而喻。

因此,吴庆华也是义正严词的明确了谈判的前提,没错,这场谈判的确是中方首先提出的,但中方提出进行有关谈判,主要是为了避免英印当局被查谟大君裹挟,从而因为拉达克和坎巨提的归属问题,引起中英全面对抗。

换句话说,谈判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英方产生误判,但英方怎么会误判呢?

很显然,楚朝准备在克什米尔方向给查谟人以严厉打击了!

也就是说,吴庆华的谈判请求,实际是更像是最后通牒;而李顿男爵的回答,则是试图为查谟大君争取时间……

当然,正如之前说的一样,吴庆华并不打算今天就跟李顿就相关问题有个结论,所以,表明了楚朝的态度后,吴庆华转向了下一个话题:“我国政府希望与廓尔喀政府就两国边境的最终划分,进行谈判。”

西元1816年,英国强迫尼泊尔签署了丧权辱国的《萨高里条约》,并籍此掌握了尼泊尔的外交权利,因此所谓中尼边境谈判,并不是中团与尼泊尔政府谈,而是中英在谈。

李顿男爵点头道:“的确应该谈谈喜马拉雅山沿线山峰的归属问题了;且等我请示过伦敦后,安排时间,与贵国的代表团进行磋商!”

印度总督相当于印度事务部的副大臣,在英国政府内部的级别是很高的,所以,涉及与印度有关的事务(不限于英属印度的内部事务,也包括了诸如阿富汗等印度周边事务),只要求报告英国政府一声后,印度总督就能予以独立处置。

吴庆华接着有提了一个谈判邀请:“我国还希望就印度商品进入卫藏市场的问题,与中国商品进入印度市场的问题挂钩起来,进行整体协商。”

由于本时空还没有修建青(海-卫)藏、天(山-卫)藏、(西)川(西)康(卫)藏公路,更没有青藏铁路,所以,从楚朝内地前往西藏的道路非常难行,使得大宗货物很难运输到西藏境内,也因此,西藏市场上目前更多见的是印度商品。

但现在的问题是,楚朝虽然没有对印度商品进入西藏设置障碍(关税肯定收了),可英印当局却对中团商品进入印度沿海及印度内陆设置了极大的障碍----目前印度输入中国的最大宗商品的棉花,而中戟输入印度的最大宗商品的茶叶,不过,由于英国人已经设法种出了斯里兰卡茶叶,所以,对中阈茶的输入便采取了限制态度,从而造成了中印贸易的不平衡----这是楚朝所不能接受的,因此,楚朝要求通过谈判来改变这一现象,否则,你做初一,我就做十五。

李顿男爵皱眉道:“现在的问题是,印度不需要中团的产品,而西藏需要印度的产品。”

李顿还旧话重提道:“当年贵国政府曾大量进口英格兰的蒸汽机、战列舰及其他机械产品,但后来贵国能自行生产了,也不是取消了相关进口嘛,对此,我国政府可没有公开质疑过贵国存在贸易保护问题。”

吴庆华等的就是这句话,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抓住李顿送来的话柄,质问道:“勋爵的意思是,贵国并没有特意限制我国商品在印度的销售,只是以前需要的,现在印度已经能够自产了,所以才不买的?”

李顿以自己多年的外交经验,觉察出吴庆华话里有话,一时犹豫了,但吴庆华没有给他更多反应时间,便自顾自的拿出一份文件来说道:“这是我国驻孟买、加尔各答领事馆的市场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对加尔各答、孟买销售的发电机等设备的价格,远低于贵国从不列颠本土运来印度销售的发电机价格,但贵国商人、印度本地商人却依旧制购买不列颠产品,这是何道理?有便宜货不买,却买贵的,这不是资本家的所为!”

从英国本土经苏伊士运河到孟买的距离超过公里;而从广州到加尔各答的距离只有6000多公里(到孟买7600多公里),因此运费节省一半还多,所以就算英国的制造成本较低----英国的工人工资普遍比本时空的中国要低----但最终销售价格,依旧是楚朝的商品更便宜;而以资本家的尿性,能让他们买贵不买对的原因,肯定是上层施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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