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第134节 (3/3)
他看向甘棠县令,声音冰寒:
“甘棠县令……草菅人命、滥用刑罚、玩忽职守。暂革去县令之职,收押待参。本侯会奏明圣上,依律严惩。”
甘棠县令瘫在地上,浑身发抖。
李廷安没有理会他,接着审理第二案:
赵小六偷牛案。
卷宗说赵小六偷了邻村张家的牛,人赃并获。
李廷安看向甘棠县令:
“赵小六偷牛案,牛蹄印,可对过?”
“赵小六当日行踪,可查过?”
“所谓‘赃物’牛,和张家丢的牛,特征可一样?”
甘棠县令支支吾吾,冷汗涔涔:“没……没……”
李廷安都懒得再看他一眼了,当场让人牵来那头“赃牛”。
又让张家主人描述自家牛的特征。
结果,毛色、体型、牛角弯曲度,全对不上。
真凶是张家邻居,因嫉妒张家牛壮,偷了别村的牛栽赃。
当场翻案。
赵小六当堂释放,邻居杖六十,徒三年。
第三案:孙寡妇溺子案。
李廷安让人抬上小孩尸体,亲自验看。
“肺部无水,是死后抛尸。”
“脖颈有掐痕,指印粗大,非妇人所能为。”
真凶是村里的地痞,想强占孙寡妇,被三岁孩子撞见,掐死后抛入河中。
翻案。
地痞当场认罪,判斩立决。
孙寡妇抱着孩子的尸体,哭晕在堂上。
第四案:
钱掌柜纵火案。
卷宗说钱掌柜烧自家铺子,烧死伙计一人。
李廷安只看了火灾现场的草图,就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