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76节 (1/3)
现在的筷子都是霍格在附近找了个家具店,弄了些别人不要的好木头下脚料,自己一刀刀削出来的,也算是锻炼自己的控制力。
削了文明棍,现在开始削更精细点的东西。
花了不少工夫,才弄了五双勉强满意。
接过筷子,学着霍格的手法,少爷试着夹了一下,可握着筷子的几个手指头,就像是有自己的思想一样,完全不听使唤,一块肉都夹不起来。
气得干脆眉毛胡子一把抓,直接拳握筷子,用筷子尖扎上了一块肉。
就这个手法,让霍格莫名想起了某位大圣啊,当年第一次用筷子,也是同款造型。
他也没有去纠正,筷子这东西,就是越用越熟练,慢慢来吧。
作为警察,经常锻炼,协调性还行,折腾了一会后,约翰逊总算是摸索出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大男孩得到了新玩具,夹夹这,夹夹那,玩得不亦乐乎。
加上这些和以前所吃到口味截然不同的菜肴,少爷手口不停,就连和霍格喝口酒的时间都没有。
只是一个劲地发出感叹。
“这个好吃!”
“哇,这个真不错,叫小炒牛肉是吧!”
“黄瓜居然能这么弄,以前我们家哪怕是生吃,都是加奶油!”
“奶油蘑菇汤,简直是绝了,霍格,这个菜谱你无论如何都要告诉我,我要让家里的那些厨娘学习一下。”
“这还是猪肉吗?没有一点我以前吃过的那种腥膻味道,你究竟是怎么弄出来的。”
“筷子也好用啊,用叉子的话,这些肉丝都不好下口。”
霍格想恭喜公子哥,对方看出了西餐和中餐最大的区别。
可以说就是双方的餐具,决定烹饪方法的不同,西餐很少用小炒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切碎后不方便刀叉取食,如果用勺子,又不能精准地夹到其中的食材。
只有筷子,才和中餐的小炒完全适配。
霍伦斯现在的菜系,就是典型的西餐,要么把食物弄成大块,确保刀叉能够使用,要不就是干脆弄成糊糊状,用勺子就能吃。
哪怕是切碎的食材,最终也要想办法黏合在一起,摆盘端上去,让刀叉发挥作用。
霍格想要做饭,就是因为哪怕在王室酒店,吃到了可口的美食,却依旧没有前世的味道。
今天自己弄了这一桌菜,用真正的筷子来夹菜时,他终于明白了,这种就是故乡的感觉,是任何美食都无法替代的。
“别忙着吃菜啊,这里还有米饭,搭配食用,味道更佳。”
前世东奔西走,霍格已经掌握了一招任何炊具都能蒸米饭的手法,这次单纯用蒸锅也制作出了完美的米饭。
粒粒分明的大米放在约翰逊面前时,光是这卖相,就让他忍不住,赶紧夹菜配合着米饭下肚。
一口入腹,少爷舒服的闭上了双眼,就是这种感觉,相较起来,自己以前吃那干面包配什么黄油,那都不是人吃的啊,眼前的这些才配叫食物。
“霍格,列个单子吧,你到底会做什么菜,所有的食材我全包了。”
“不是我夸海口,约翰逊家族在南北大陆,各个国家,都有商行,你要什么,我就可以提供什么。”
“我听说王室海军最新的战列舰上,还为那些军官们配备了大型的制冰机器,让他们在海上也能吃到新鲜的蔬菜,和可口的冰激凌。”
“我觉得这东西也可以让食材保鲜,从很远的地方送过来!”
涉及到吃,约翰逊的头脑被完全开动,连海军的主意都敢打。
这不就是冰箱吗?现在就有了?霍格马上问道。
“那这个制冰机器能够安装在家里?”
少爷想了想后,皱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