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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第110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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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头这东西看着大,但肉少,两个人一起吃,一会功夫就吃的差不多了。

一瓶红酒也下了大半。

妃英理吃得额间满是细密的香汗,稍稍歇息的功夫,就看到林染忽然站起身,走向沙发。

“怎么了?”

“差点把这个忘了。”

林染从沙发上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

霓虹这边有个习俗,去别人家拜访的时候需要带点伴手礼,不需要太贵,心意到了就行。

他走回来,把手里《雪国》的样刊递给妃英理,嘴角带着点促狭的笑意道:

“喏,虽然没吃成大律师您亲手做的“大餐”,不过,看在你是我新书第一个忠实读者的份上,本大作家就宠粉一次,给你带了伴手礼。”

妃英理接过书,看了看他,翻开封面。

扉页上,有“夏末”龙飞凤舞的签名,后面还跟着一个的“No.1”,代表了这是《雪国》正式出版前的第一本亲签样书。

签名下方,是几行更小的字:

【我们都曾在各自的“雪国”里跋涉,深知那份美丽与严寒。

这世上最勇敢的事,

就是明知徒劳,依然坚持。

——林染】

妃英理的目光凝固在了那几行字上

冷艳的脸庞上,所有因为酒精和美食而产生的微醺红晕,在这一刻仿佛都褪去了,只剩下一种近乎苍白的专注。

握着书的手指,微微收紧。

徒劳。

《雪国》这本书,她读了不止一遍,每一遍都有新的感受。

所以她很清楚,《雪国》写的核心就是“徒劳之美”——那种明知一切终将消逝,却依然执着于瞬间绽放的凄美;那种在冰天雪地中,依然要燃起一簇微火的倔强。

当初在图书馆,一眼就被林染笔下的内容所吸引,就是因为在那片文字构筑的雪原里,她看到了自己灵魂的倒影。

她和毛利小五郎分居这十年,本质也是一场徒劳。

之所以没有离婚,不是因为还有爱情,也不是因为什么,那只是一种近乎偏执的尊严感。

仿佛只要那一纸婚书还在,只要名义上“家庭”这个外壳还存在,她就可以对抗生活正在一点点瓦解、变得面目全非的事实。

她就可以告诉所有人,也告诉自己,她没有失败,她的婚姻还在,她的家庭还在。

当然,这全都是徒劳,她比任何人都清楚。

那个家早就名存实亡了,分居十年,见面就吵,连女儿小兰都习惯了父母分开的生活。

但她必须这么做。

她是那个律政界的不败女王,她的骄傲,不允许她有任何失败,哪怕是爱情上的失败。

同时,这也是她能为小兰做的为数不多的事情了,至少,在法律上,爸爸妈妈还是夫妻,小兰还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哪怕只是名义上的。

妃英理坐在椅子上,目光盯着书扉页上的那几行字,一动不动,像一尊没有生气的雕塑,

过了好久,她才缓缓合上书,抬头看了眼面前正在疯狂炫饭的少年,红唇张了张,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

只是起身,走向客厅的玻璃酒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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