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7节 (3/3)
“言灵,血脉给予混血种的特殊能力。”这么说着,黄金瞳在女孩的眼中点亮。
擦,这么酷炫?路明非下巴惊掉。
“好了,该你说了,为什么那么了解怪物和这把太刀?”
路明非揉了揉眼睛,瞪大眼睛回答:“因为……”
“这是言灵,血脉给予混血种的特殊能力。”
可惜他确定自己的瞳孔没有任何变化。
“……”
“砰。”诺诺一头栽倒到豪车的前盖,不想再说一句话。
感性让她很想用那双玛丽珍的高跟挖个坑把路明非埋在这儿,可理性又提醒她人家说的没毛病。
言灵的效果千奇百怪,可不就这一个合理的解释?至于更详细的内容,她真的累了。
等着,这里到底不是她的地盘,强龙不压地头蛇果然不是没道理的,吃这个瘪她认了!到了学校才有他好看的!
“师姐师姐。”路明非突然又屁颠儿屁颠儿地凑上来。
“干嘛?”
“你们那儿有没有能做刀鞘的呀?”
“滚。”
10月,拿着诺玛准备好的护照和《卡塞尔学院入学傻瓜指南》,路明非磕磕绊绊的到达了美国芝加哥火车站。他还是更习惯跟随导虫穿行于各种自然地貌,密集高大的现代建筑以及熙熙攘攘的人流,让他一度晕头转向。
左右两只是巨大的旅行箱,背后鼓起的背包装满了婶婶塞进的生活用品,人类真是复杂,那个十几年来总是刻薄的女人临行前百倍关心,甚至给了500美元的路费。刀子嘴豆腐心?他不好说,婶婶的心很多时候明显也是刀做的。
可惜这么多东西,唯独没有铁刀Ⅰ,因为过不了海关。在古德里安教授信誓旦旦的保证下,他只好忍痛交给诺诺代送。那狡猾师姐最后N瑟地笑着,全身都在说“还不是给我啦,还不是给我啦”,气得他现在想起来就一阵牙痒痒。
诺玛说,他该坐CC1000次快车前往卡塞尔学院,可他找了半天,没有任何一处时刻表中存在这趟快车,值班人员也不知道。
怪了,这是什么迷路方式?
“One dollar,just one dollar……”一筹莫展之际,有人在背后说话。
他转过身,看到了一身脏兮兮花格衬衫和洒脚裤的络腮胡年轻人。这么说,第一个主动和他搭话的美国物种竟然是——流浪汉?唔,好像也不奇怪。
“How are you?”他听得懂那句讨饭话,可不知怎么就想先这么问。
对方闪亮的眼睛像是暂停了两秒,然后,嘴唇疯狂蠕动。
“I'm fine,thank you!!”路明非的手被一把握住。
“老乡,老乡!我不是要饭的,纯纯的大学生啊!”络腮胡热泪盈眶。
“额。”虽然听着这流利得过分的中文,可路明非还是想给他一脚踹开。bro,就算你心是黄的,但这张脸就算跑趟韩国那也还是老外啊。
一番并不怎么亲切友好地交流后,路明非终于不得不承认,这个叫“芬格尔”的,对他死缠烂打的流浪汉,居然是卡塞尔学院的师兄。
他早该留意到的。诺诺说的“混血种”,不管浓烈还是微弱,都会给他和普通人类迥异的的感觉,只是这个家伙的“颓”味儿太重了,根本就像真的刚从临时帐篷里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