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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1节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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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最高法院正式受理十一号基地市关于处死吃人丧尸蔡无恩的申请,并已提交联邦理事会”

快。

太快了。

快到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快到直播间里的讨论刚刚开始就不得不停下了。

因为这场会议就在这几分钟的时间里,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泛亚联邦丧失保护条例》修正案确实增加了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判处丧尸死刑的条款。

但是在这句话之前还有半句:非经联邦理事会许可。

通常来说。

一个申请,或者一项议题想要递交给联邦理事会。

需要经过最下级的组织讨论,然后递交给所属的街区,经过讨论通过后再递交给基地市。

基地市市长虽然兼任了理事会理事,但是他们提出的议题也是要经过相关机构讨论,并且要经过相关部门通过之后才能送到理事会的议题列表中。

这个过程长则十几年,最短也需要一到两年的功夫才有可能被拿到所有联邦理事会的会议桌上。

而现在,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在数以亿计的网友围观中。

处死蔡无恩的申请,用了八分钟的时间,就已经到了理事会讨论的最终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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