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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节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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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绕我转了几圈后,它躲开了我伸向它的触管,蹿到了门外面去。

我以为它被吓得逃走了,心想这也不错,不用我费心思去解释为什么狗死在了家里,身上还冒着血洞。

但没想到的是,这家伙过了一会又跑了回来,嘴里还叼着一只鹌鹑。

绝大多数狗是不会爬树的,但树丛浣熊犬是个例外,天知道它从哪里抓到的鹌鹑。

我食指大动,当即便用爪子撕开了鹌鹑的肚皮,将它的心脏、肝、脾、卵巢,以及最鲜美的大脑部分都掏了出来。

剩下的部分只是一堆蛋白质、脂肪和骨头,我对它们没有兴趣,于是将推给了那条狗。

它倒也不嫌弃,咬住那鹌鹑的脊柱就开始啃了起来,尾巴摇个不停,嘴里还发出了哼哼声。

就在这时,我父亲回来了。

我听见了车的声音,但没想到是他回来,所以没来得及打扫,只来得及把嘴擦了一下。

父亲回来后哪也没去,径直来到了我的婴儿房。

“苔米,你看到我们新买的耙子放在...哦,天哪!”

他看到了我,而我手里正攥着一把鹌鹑内脏,周围的木地板上全是血迹,而狗子正在一旁欢快地啃着鹌鹑翅膀。

完蛋,暴露了。我心想。

没有一个正常的身份,想要躲开IMA的搜捕可不太容易,也不知道暴露后母体和我该去哪里流浪。

在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办之前,父亲已经大步流星地走到了我的身旁,将我手里的东西一把夺走。

随后,他踹了那条狗一脚。

“萝拉,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什么东西都往家里叼!”他恼火地喊道。

他把鹌鹑尸体从狗子嘴里夺走,无视了它的吠叫,连同我手里的内脏一起抛到了窗户外面。

随后他叫来了母体,让她把我全身上下都洗一遍,自己则是去给狗子洗澡了。

这时候,我突然发现家里养条狗也有好处。

它会爬树,还会捕猎,很忠心,最重要的是还可以替我们背锅。

于是我又不想杀它了。

后来我捕猎时经常会把猎物的肌肉和脂肪丢给它,它似乎也把我当成了狗群中的“首领”,欣然接受了自己的家庭地位。

这条叫萝拉的树丛浣熊猎犬陪了我十四年,期间它任劳任怨,从来不反对我的想法,我们合作得十分愉快。

我甚至允许它寿终正寝,并且将它的孩子送到了好人家,这可是很多人类都得不到的待遇。

说真的,相对于人类这种拎不清的生物来说,狗要好多了。

不信的话,接下来我来给你们讲讲我是如何吃到第一个人的,你们就知道人类这种东西到底有多愚蠢和贪婪了。

第六章 首次狩猎

尤马县是一个农业县,我们那也没有幼儿园,我基本上是在“放养”的状态下长到了五岁。

期间我努力观察其余人类的小孩子,并且模仿他们的作为,让自己看上去正常一些。

如果是在城市里,人类幼崽通常都要去一种名为“幼儿园”的地方接受通识教育,到了五、六岁时,他们就要开始准备上“小学”。

精英家庭则是更早,他们会把幼崽送入高级幼教中心、幼教综合体,甚至是请私人家庭教师...对,就像现在,圣·约翰请我来给你们讲一些别人不会给你们讲的东西,这是一个意思。

不过我那是乡下,那里的人类幼崽都是玩过来的,没有家长愿意太早就把孩子送进正规教育的地方,所以我很晚才系统接触到了逻辑、哲学和自然科学。

没办法,谁让我是“野生的”。

虽然我启蒙得比较晚,但最后从结果来看,这一段经历对我心智的成长也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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