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同人美文 > 将夜:我为红尘仙 > 第4章 第4节

第4章 第4节 (1/3)

目录

......

第4章 临四十七巷买房!

居长安。

大不易!

作为人世间,最强大的帝国,唐国的房价,就跟唐国人的骄傲一样,一直都是居高不下。

对于长安户籍的唐国人而言,能够在七十二坊间,有自己的一套宅子。

就是毕生的梦想了,可梦想终究只是梦想,现实总是异常残酷,残酷到了能击穿天地的地步。

普通人穷尽一生,也甭想在长安买上一套宅院。

房子在人世间第一强国的都城,成为了一种象征,象征着财富,象征着关系。

七十二坊内,汇聚了人世间的财富,从南晋、西陵、月轮来的商人们,将人世间的货物带到了长安,又将长安丝绸、瓷器,带到了人世间。

庄渊依旧是那身道袍,腰间的悬着一柄剑,一柄雷击枣木的剑,有着五百年树龄的枣木,遭了天打雷劈,然后复生后,取其树心。

以道门秘法炼制,可比金铁。

这是一把飞剑,一把能杀人的飞剑。

“长安很繁华,烟火气很重,这才是红尘的生活。”

“我可能上辈子穷怕了,所以这辈子一直在找补,道门的说法是道心不明,佛陀的意思是缘不够.......”

他从山上来,到此寻觅红尘,就是为了入知命。

神殿掌教熊初墨嘲讽他入不了知命,因为他不信昊天。

从来都没有什么神佛,也从来不存在什么救世主。

所以凭什么要让他取相信,所谓的昊天呢?

人类是昊天的羔羊,神殿是昊天的牧羊犬,可对于知守观而言,那条狗链子,拴在了人类跟昊天的脖颈上。

七卷天书,就是钥匙!

庄渊与云湘妃联袂,在长安城的青石路上漫步。

长安真的很强大,他去过燕国的都城,那里在三年前,城内的道路,仍旧是黄土路。

一到下雨天,就得踩稀泥了,按照燕国人的说法,这是为了在战乱时,抵御敌人的铁骑。

至于,能不能挡得住敌国的铁骑,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

这也是,云湘妃自从家道中路后,头一次如此自在的行走在长安城内,这一座长安城,还是昔日的长安城,可她却早已不是昔日的她。

不施粉黛的云湘妃,有一种天然美,自然也吸引了,沿途的目光。

“但是我们该住哪里呢?”云湘妃疑惑的问道。

若非庄渊的话,离开了红袖招的她,在这偌大的长安,将无落脚之处。

云湘妃自然能看的出来,庄渊把她当初了替代品,一个可有可无的替代品。

庄渊啃着刚买来的糖葫芦,含糊不清的说道:“哪里便宜,就去哪里住。”

“反正入不了知命,就耗死在长安,反正这一座城,在夫子死前,能够挡住任何外界的恶意。”

“我见长安,长安见我......”

与人斗其乐无穷,恰好在唐国都城长安,有世间最有意思的人,书院的夫子,一位在墙头随风招摇的野草。

这个人世间有着太多悲欢离合了,他自然不会去书院,他又不需要在唐国做官儿,穿上了那身袍服,人就变成了禽兽,‘衣冠禽兽。’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