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逃跑 (3/3)
“小兔子,对不住。等我回到现代,一定会去寺庙里给你上香,保佑你的同族子子孙孙无穷尽也。”江闲春摸摸野兔柔软的皮毛,于心不忍道,接着,掌心祭起火莲,把兔子的皮毛全都烧光,又用潭水清洗了一遍,找了很多柴火,架在木棍上烤了起来。
或许之后,他为了生存,还会杀很多只兔子,但饿极了,也没有办法,只得牺牲兔兔了。
火势勇猛,兔肉很快熟了,却是一片焦黑,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炙香诱人,江闲春高估了自己的厨艺天分,只得硬着头皮扯了两只兔腿给可乐,让它先尝尝味。
可乐不愧是个聪明狗,还知道把焦黑的部分先咬了扔掉,只吃鲜嫩的部分。
江闲春看它吃得香,自己也扯了一块没有烤焦的部分送进嘴里。
哕。
好难吃,还腥。
江闲春想吐出来,但想到接下来不知道还要逃命几天,硬生生把难吃得要死的兔肉给吞进了肚子里。操,我怎么这么命苦。江闲春一边吃,一边忍不住哭了,穿来这里两天,就没吃过一顿好饭,不是被逼婚,就是被蛇咬,还要吃这种难以下咽的兔肉,这跟麻辣兔头根本没法比,简直是史诗级,地狱级的肉界灾难,从小山珍海味锦衣玉食的他,何曾受过这般委屈?
再苦再难,命还是要逃的,接下来大半个月,江闲春与江可乐一人一狗,相依为命足足翻越了几十座山头,才终于看见了人生与狗生的曙光,其中诸多惊险,例如被野猪追,被蚊虫咬,爬树掏鸟蛋摔下山,下河捉鱼差点淹死等等等等,十分艰难。
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们在河边整顿休息的时候,在河里捡到了一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