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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很苦吧?有一点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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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很苦吧?有一点

二零二零年末,圣诞节前后。

林诗言赴狱中探视黎恒,后两人在探视间内签署离婚协议,正式离婚。

二零二一年,黎恒第一次提起上诉,要求重审追车案,并提交了当年的行车记录仪。

记录仪中显示,黎恒当时驾驶的汽车突然加速,连他自己也始料未及。

其余的上诉材料中,黎恒再度表明自己并不知道前方的保姆车是马尔斯的车。

且,他仍然坚持事发当天,自己没有饮酒。

法官受理了上诉,二次审查过后,倒是发现了一点端倪。

当年黎恒和马尔斯在赛场斗殴后,双方都没有选择报警,而是直接离开了场馆,身边是各自的队友和教练。

出场馆后,黎恒的身影出现在街边的摄像头下,马尔斯的团队却不知所踪。

监控下的事发前一个小时里,黎恒没有任何异常。

他站在路边发呆,队友则去一旁的麦当劳里买晚餐。

很快,该队友递给黎恒一个汉堡,一杯可乐,还伸手拍了拍黎恒的肩膀,似乎是在安慰他。

律师重新查阅了当年所有的监控录像,包括赛场内的摄像头。

黎恒的身影无缝衔接的出现在各个镜头下,连一秒钟的空白也不曾有,完全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最终,法院决定传唤黎恒的队友,因为在街边的监控视频里,黎恒当晚喝的唯一一杯饮品,就是那杯可乐。

该队友得到传唤,很是平静的出了庭。

法官问他递给黎恒的可乐是否有酒精,他否认。

接着又补充说,作为队友,他知道黎恒有酗酒的习惯,车里还经常备着烈酒。

黎恒听完了这番话,也没说什么,只是重复提交了行车记录仪里的影像。

影像里,黎恒一直在开车,全程没有喝东西的动作。

该队友看到录像后,颇不屑的一笑。

“这录像只有八分钟,黎恒从上车到开进隧道,一共用了十二分钟,四分钟的时间,以黎哥的好酒量,足够干掉半瓶伏特加了。”

这一年的上诉没有成功,法官以记录像像不完整为由,驳回了黎恒的重审诉求。

彼时黎恒坐在被告席,什么表情也没有。

行车记录仪里的影像,事发当天就被毁坏了。

他入狱这一年,是老头儿四处奔走求人,才恢复出了这短短的八分钟。

可是,法官不认。

二零二三年,黎恒没有提起上诉。

二零二四年,黎恒没有提起上诉。

二零二五年,马尔斯家族声明破产,同一时间,黎恒的教练也恢复出了全部的记录像像。

两年间,曾经的法官已经锒铛入狱,罪名是司法腐败,收受贿赂。

一月初,黎恒再次提出上诉,由新任法官受理,所有监控视频集成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这一次,黎恒成功了。

二零二五年春,黎恒彻底洗清了罪名,但仍负有导致车祸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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