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第297节 (2/3)
"B onne nuit,mon renard.(晚安,我的狐狸。)"
# 目录 173:罗兰和莫兰,助手之间未来会有战争吗?
福尔摩斯小姐必不可能成为败犬!
唐宁街十号。
哈克首相站在办公桌前,手里捏着三份报纸。
三份报纸讲的是同一个人,但用词经历了一场堪称文学奇观的蜕变。
前天,也就是怪盗罗宾预告函刚被发现的那个傍晚,《每日电讯报》的标题是这样的:
【法兰西窃贼胆敢觊觎大英帝国国宝!唐宁街严阵以待!】
指辞铿锵有力,感叹号用了两个,胆敢和觊觎这两个词并排站在一起的时候,几乎能听到编辑写出来的坚决态度。
然后是昨天。
因为怪盗莫里亚蒂既没有发布反击的预告函,也没有在泰晤士河上用潮汐画一张嘲讽的笑脸,更没有在大本钟的表盘上贴一张写着法国人先排队的预告函,总之什么都没做。
于是《泰晤士报》换了一种说法:【法国怪盗·罗宾再度来袭,唐宁街安保面临严峻考验。】
窃贼变成了怪盗,胆敢觊觎变成了再度来袭,语气从破口大骂变成了严肃播报,像是编辑在半夜突然想起来:上次白金汉宫那位也是这么来的,结果来了就走了,还顺便帮忙抓了个杀手,再骂人家窃贼,万一人家这次也是来帮忙的呢?万一骂错了呢?万一骂完了人家不来了呢?
而今天——
哈克把第三份报纸展开,《伦敦画报》的头版标题让首相阁下的血压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以一种平稳但坚定的姿态完成了攀升。
【罗宾小姐将于明夜莅临唐宁街,届时星辰将短暂属于天空。】
莅临这个词通常是留给女王陛下、外国元首,或者至少是一位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词,现在被用在了一个打算来偷东西的法国姑娘身上。
拿破仑走了六天才从儒安港走到巴黎。
罗宾只用了两天就从小贼变成了小姐。
因此从效率上来讲,法国怪盗确实比法国皇帝更胜一筹。
“汉弗莱。”哈克把报纸拍在桌上,“我需要一个解释。为什么整个伦敦的报纸在两天之内从法兰西窃贼变成了罗宾小姐莅临?
汉弗莱爵士从沙发上不紧不慢地站起来,走到首相身边。
“首相,这在传播学上是一个非常经典的现象。”
哈克的太阳穴已经开始突突跳了,因为他知道接下来至少要听三分钟的长篇大论。
“当公众对一个威胁x事件的恐惧程度在没有实质性伤害的前提下持续暴露后,恐惧会逐渐转化为好奇,好奇会进一步演变为期待,期待最终会发酵成——”
“崇拜。”
哈克替他说完了。
“我正打算用文化认同这个更中性的措辞,首相。”
哈克深吸了一口气,决定换一个角度,因此直接把三份报纸并排放在桌面上。
“那我换个问题。为什么怪盗莫里亚蒂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首相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上次罗宾来的时候,莫里亚蒂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回应。“哈克把手背在身后,绕着办公桌走,”可这次罗宾的预告函已经挂了两天了,莫里亚蒂却一声不吭。”
“也许他对宝石不感兴趣?”
“他对白金汉宫的天鹅也不感兴趣,但他还是去了。”
“那次严格来说是因为罗宾点了名,而且据情报显示,两人在白金汉宫的相遇本身具有相当的偶然性。”汉弗莱顿了顿,“本质上是各自踩点时造成的意外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