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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104节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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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因为。

就是想吃。

人活着不需要为每一个喜好找理由,这是少女在巴黎高师文学系学到的第一课,也是唯一一课,剩下的课她都在逃。

头发被夜风吹得乱糟糟的,一根不知道哪里捡来的铅笔把碎发别到耳后,紫色的眼睛盯着巡逻侍卫的换岗路线,右手在小本子上飞快地画着火柴人。

两个火柴人站在一个方块上面,一个涂成黑色,一个涂成白色。

又划掉了。

改成了一个问号。

最后整页划掉,翻到下一页开始认真画路线。

“……不对,从西翼回廊到圣詹姆斯厅中间有两道锁门,如果走外墙排水管可以绕过第一道,但第二道的窗户今晚换了位置。”

她咬着饼干角自言自语,声音小得只有烟囱听得到。

“白天来参观的时候没注[索《≌un:而¨玖¤澌淋"∝°参◇&∶六(∩意到这个变化,果然还是要晚上来才行嘛。”

白天以记者身份进入白金汉宫采访是完全合法的。

《法兰西回声报》的特约记者证是真的。

记者身份是真的。

报社是真的。

因为报社是她的,她即是全法国排名前五的报纸《法兰西回声报》的幕后老板。

这件事除了总编辑本人和报社的老会计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在巴黎高师的同学们眼里,露西·勒布朗就是一个成绩中上、总是在交稿日前一晚才开始写论文、喜欢在冬天吃冰淇淋、笑起来眼睛会弯成月牙的普通女孩。

唯一不太普通的地方是——

她是怪盗罗宾。

为什么叫罗宾?

因为Robin是一种鸟的名字。

小时候妈妈告诉她,知更鸟是最早唱歌的鸟,天还没亮它就开始叫了,不是为了叫醒谁,纯粹是因为它想唱。

露西觉得这很好。

想唱就唱。

做自己能够以及想要做到的事,这件事本身就不需要任何理由。

……

怪盗罗宾的第一次作案是半年前。

目标是巴黎第七区一位议员家的保险箱,里面装着一沓被扣押的劳工赔偿文件。

那位议员用行政手段压了整整两年,三十七个工人的家庭在等那笔钱。i

露西当时站在议员家二楼的窗台上,穿着黑色连帽衫,手套是橡胶的,面具是在学校话剧社的蝴蝶半面具。

手因为害怕而发抖。

少女从小就不是那种天生胆大的人。

小时候怕黑,怕打雷,怕隔壁楼的大狗,到现在一个人走夜路还是会不自觉地加快脚步。玖

但她还是翻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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