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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雷轰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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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轰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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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早上的飞茵静悄悄。

大多数住校的学生都已经回了家,连挽在宿舍睡了个懒觉,慢悠悠起了床,换了身衣服,溜达出了校园。

他穿了件白色的内搭,外面套一件轻薄的长袍子。都是柔软的布料,只是他个子高,腿也长,反而把轻柔丝滑的外袍也穿出了利落的意味。风一过,黑色的衣袍翻飞,偶尔露出一点里面的白色内衬,长长的袍子被风吹得像是荡开了水纹,显得人有一种潇洒和风流的美感。

连挽挺喜欢这样的自己。

大风天,他在宽大的衣服里晃荡。脖子和手腕上飘着只有他自己能闻到的香气,凉凉的,水生调的香味也像涟漪在他身上一层层荡开。天空灰蒙而阴沉,空气中都带了沉郁的水汽味,夹杂着一点泥土和青草的气息,连挽不太喜欢这种味道,他低了低头,闻到自己喷的香水,确信自己是被喜欢的香气裹着,终于满意了些。

石板路边的早餐店都还在营业,生煎、糖水、粥店都还在开着,连挽漫无目的地逛了逛,最终选了一家自己看得过去的店,进去吃了顿早饭。吃过了饭,他又去逛了逛书店,香水店,听着歌乱走了会,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终于叫了辆车,打算回一趟孟家。

这个点,孟家应该人最少。

他坐在出租车的后座,想:孟培文肯定已经早就去了公司,孟亦川肯定也得去见客户,至于唐忆莎,一般周六的白天是她和孟亦淇的亲子时光,母子俩要么忙着一起去商场购物。要么就是母亲去健身,儿子去上各种课,这个时候估计也不会在家。

那正好方便他回去收拾一下行李。

上次飞茵刚开学,他搬去学校住宿的决定又做得仓促,衣服带得不是很多。今天回去刚好收拾一下衣服,顺便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自己需要带的行李。

车子平稳穿过拥挤的车流,穿过擡头就能看见的远处的摩天轮,穿过河道,慢慢来到倾斜的坡道,经过灰色的石壁,经过白色的藤花,连挽暂停了耳机放着的苦情歌,在车子停在孟宅的大门前时终于下了车。

他从正门进入了这座对他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房子,正在客厅打扫卫生的阿姨擡起头,看到站在门口的连挽,张了张嘴,好像想说点打招呼的话,最终不知道因为什么也闭上了嘴,继续默默擦起了桌子上白色的陶瓷花瓶。

连挽没理会,踩着楼梯快步上了二楼。

进了二楼的小房间,他扫了眼房间,因为住过的时间太短,其实也看不出来有没有东西被动过。不过也没什么好担心的,连挽收拾了几件衣服,带了几本书,环顾了一下白色的房间,忽然发现自己的东西其实也就差不多收拾完了。

他其实没什么贵重物品,非要说的话可能就是父母留给他的一点记忆和存款了。至于他们留给他的实际的东西,其实也都在小时候一家人一起住着的房子里,人不在,房子一卖,带什么纪念性的遗物其实都是自欺欺人了。他带不走墙上妈妈画的油画,带不走楼梯上爸爸为小时候的他铺的地毯,带不走那张深色的一家人一起吃饭的木桌。他能带走妈妈做的松饼的香味吗?能带走爸爸发现他赖床时的笑声吗?能带走三个人看到书桌上那株兰花绽放时笑着的谈话声吗?带走什么,他那时候才八岁,如果带走什么所谓的遗物才会让他觉得彻底完了。

在连氏夫妇都不知道的地方,小小的连挽一直有一个乐园理论,且这个理论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也在不断进行更新。七岁的他对乐园的定义是:能让我笑的地方。那游乐场,家里,或者是医院的病床上,就是他的乐园。慢慢再长大,十三岁的他觉得乐园需要承担的职能是可以让他忘记现实世界,那么一本好看的小说,一段属于别人的、但是他未必活不成的人生、一种缥缈但是很美丽的幻想,就是他的乐园所在的地方。到了现在这个年纪,他好像已经没那么多幻想了。

我的乐园就是看谁能让我有一时的爽。

他整理了一下装着行李的袋子,又回看了一下更加空荡的屋子,竟然产生了一种日后自己之后离开孟家也会是这样的观感。当年搬离家里的记忆对他来说已经有些遥远,父母骤然离世,情况又混乱,他都快忘了离开一处久住的地方是什么感觉了。连挽拎起袋子,又检查了一遍屋子,关上房门,准备往楼下走。走出房门时,他有些好笑地想,爸爸妈妈要是知道他现在性格是这个样,又把生活过成了这个样,会不会气得都快活过来?

那也没办法了,我连你们的东西都没留下,不少应该都烧成灰了,你们活过来估计都没法借着什么对象找到我。

也别骂我,我就是不想靠着看到什么对象才能想起来你们,我也不想骗自己说你们一直在陪着我了,我觉得我记忆力好像还行,我想试试靠我那个八岁还没开智的脑子能记着你们多久。

他顺着木质的楼梯慢慢往下走,走到一半,通过一楼巨大的窗户,看到外面已经下起了雨。雨滴落得大且急,打在窗户上噼里啪啦,墨绿色的窗帘在客厅里静静垂立,连挽继续往下走,看到桌子上刚刚还是空着的白色花瓶此时已经插满了白色的百合花,硕大的花瓣正被一只纤细的手轻轻拨弄着。

他离一楼只有三四级台阶了。连挽一步一步走,行走间他左手拎着的纸袋碰到楼梯的木栏杆,发出清脆的响声。沙发上原本坐着托腮看花的女人慢慢转过了脸,一张温柔的脸擡起,扫视过了他的手和脸。

“回来了?”唐忆莎看了眼他,又垂头看起了桌上的百合花,好像根本没把自己和连挽前一晚打过的那通尴尬的电话放在心上。她随意招了招手,也没问连挽收拾东西是要做什么,只是有些苦恼地说:

“正好小挽你回来了,你审美好,快帮我赶紧挑一挑之后小淇订婚宴我要穿什么礼服。”

他怎么第一次知道自己在孟家人眼里原来是个审美好的人。

“快过来啊,傻站着干嘛?”唐忆莎笑着看着站在原地没动弹的连挽,开玩笑地说:“怎么了,知道小淇要订婚了,高兴傻了?”

“没有。”连挽拎着牛皮纸袋走到她身边,看着唐忆莎举起手机,给自己看着屏幕上的一张照片,十秒后她划过一张,片刻后她又划过一张。三张都在连挽眼前停留足够久,确保他把礼服的整体和细节都能看清,唐忆莎终于开口问:

“你觉得哪套比较合适?”

“我觉得都挺好的。”

“怎么大了还会敷衍人了?”唐忆莎嗔怪地看了他一眼,追问:“你跟我说实话,觉得哪套最合适?”

“订婚的场合的话,”连挽平静地说,“可能蓝色的那套比较合适吧,毕竟那天可能小淇应该会穿白色,两种颜色搭配起来比较好看。”

“是吧,我就说问你准没错,我也觉得蓝色这套比较好看。”她看着站在沙发边拎着袋子直直站着的连挽,也没硬拉人坐下,只是又笑:

“不过哪有说我和小淇的礼服搭配起来好看的,这话不该是对我们小淇和荆家大少爷说的吗?”唐忆莎看着连挽的脸,笑着皱了皱眉,关心地问:“前几天小淇还和我说你和他打电话说自己有了喜欢的alpha呢,还说什么聊过生孩子的事了,怎么都有了喜欢的人了,还说这么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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