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栖水旧事(四) (2/3)
老板看出他的举棋不定,一笑,劝说道:“别处也不会有房的——过几日是城里的芳寻节,四海八方都有客人前来,正是住房不够的时候。”
“芳寻节?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节日?”
“是栖水城独有的习俗,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互相认识,共同玩乐,以求找到心仪之人。”
“这不和乞巧节差不多?”
老板手轻捂着嘴笑了一声:“那自然是有区别的,要说最独特的,就是过程中众人需戴面纱面具,不得露出真容——您到时候就知道了。”
她又看了后面的人一眼,意有所指道:“几位长得如此之俊,倒可以去试试,虽说不得露出正脸,但美貌这种东西——看背影都能知道。”
弟子来了兴趣,但还是没忘记最要紧的事,将老板的话一字不动转述给其他人,然后问江沐风:“师兄,合房可以吗?”
江沐风点头:“找最好的几间。”
至于分配结果则显而易见。方烬小心将江沐风的衣匣放好,然后取出自己无论走到哪里都携带的包袱。
江沐风探过头来看,指着其中的拨浪鼓好奇问:“你为什么要带这个东西?”
方烬一愣,小心将鼓拿出,两耳的鼓丸掉了一只,转动时发出的声音也沉闷。
却让他不自觉想起遥远的过去。
方烬出生就没见过父母,后来听人说,他们好像是死于一场追杀,也有人道,他们应该是死于逃亡路上碰见的天灾。与此相关的揣测众说纷纭,但其实都大差不差,在这个世界,死亡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从方烬有记忆起他就在流浪。流浪,不仅代表着迁移,往往还伴随血腥与暴力。无论妖还是魔,都将弱肉强食刻入血脉深处,吃的东西要靠抢,住的地方要靠抢,今天打输了一场架,明天或许就是饥肠辘辘地迎接死亡。
人界提起这些,总是略带嫌弃地一摆手,感叹,都是兽性。
方烬起初总是打不过别人。
这是很正常的事。他是妖族与魔族的混血,天地间最为低贱的血脉,先天残疾一般的孱弱。别的妖或魔天生带有灵力,成长不过一半就能运用自如,方烬的灵力却微弱得和凡人无差。
妖与魔也笑他,将他往石砾里摔,骂:废物!
所以方烬有很多个瞬间都差点触到死亡,血漫出来又止住,天地都是一片又一片的惨红,他在痛苦里长大,也将这种兽性学了个完全。
很出乎意料的方烬没有死,凭着身上那股凶猛凌厉的不怕死的精神。他抓住一个地方,就必定要将那块血肉扯下,纵使身上再多的伤,一双眼也始终赤红又阴翳。
他不是野草,是在夹缝里疯长的荆棘。
后来他流浪到人妖的边界处,在一头猛虎前救了两个人。其实这不叫“救”,是他刚好想要杀死那只猛虎,但劫后逃生的两人踉跄着走到他面前,好奇又惊恐,犹豫半天,最后小心翼翼问:“你是妖吗?”
人类果然愚笨,连他妖气间混杂的魔气都闻不出来。方烬习惯性想露出獠牙震慑对方却被小心地、轻柔地摸了摸脑袋——即便他才杀死一只猛虎,在女人眼里也是个不大的小孩形象。
这种感觉如此之陌生,触动方烬坚硬的心,他筑起的关于世界规则的堡垒轰然塌散,只剩经久而旷远的迷茫回荡心间。
他鬼使神差一般点头,意思是:我是。
两人问明方烬无处可归的境地,将他带回了家。这是一对贫苦的夫妻,住在人妖交界处一个偏僻的山庄里,他们的行为堪称惊世骇俗,但方烬也由此收获了人生中第一个堪称为“家”的地方。
人是很神奇的物种,他们活得更理智,也更疯狂。
后来方烬从别人的嘴里隐约得知了这对夫妇收养的他原因。他们亲生的孩子于不久前不幸丧生,是个男孩,如果幸存下来,应该和方烬差不多大。
哦,原来是这样。方烬想。
初来的很多个日子里他仍维持着曾经的习惯,不愿睡床,习惯蜷缩在角落冷冰冰地看人。那个女人就不厌其烦地蹲下来,说这里就是你的家了,地上凉,我们去床上睡好不好?
你叫妈妈啊,她不好意思地柔柔地笑:我以后就是你的妈妈了。
后来方烬逐渐习惯了,这两夫妇甚至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方烬,男人教他读,把他抱到自己腿上,笑得憨厚又开心。
方烬。他小声跟读,在心里惊叹,自己居然有了一个名字。
一个和人一样的名字。
他渐渐融入这里,和村里任何一个小孩都无甚区别。扛着锄头的村人碰见他总是大笑着招手,说:老方家的小孩,要不要来屋里吃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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