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到时, (4/6)
一学生模样的男孩揪住凌志远的校服衣领不放手,嘴里一直叫嚷着“他是贼”。
男孩人长得皮实,又胖又高,上高二的凌志远在人跟前显得他才是那个弟弟。
旁边叉腰站着的,虎背熊腰的那个,一看就是那小子的妈。
母子俩将细麻杆一般的凌志远打了围,死活不准凌志远去上学,非要人赔东西。
“肯定是你偷了我的球鞋!那是我爸给我买的!从深圳寄过来的!你这小酒鬼,知道什么是Nike么?你都不知道邮局能寄东西!”
……
……
小酒鬼还有一个外号——小穷鬼。
高中时期,凌志远总是穿着那身校服。
高一进校时发的那套,蓝白相间,看上去像现在的运动服。
校服总是不太干净,总是黑黑的。
有的时候是一条长长的黑色划痕,有的时候是整块整块的黑色污迹,可能是家里的煤灰造成的。
秦俊听了三人的争吵,有头有尾。
在凌志远得以摆脱那对母子后,他快跑几步追上了凌志远。
从那天起,秦俊忽然开始留意这个总是穿着脏校服的同班同学。
带着一种审视的意味,夹杂着人类的劣根性。
他是长大以后,懂事之后才认识到……
他当年之所以愿意亲近凌志远,是源于人类的劣根性,而非善良。
尚未长成健全的人格,尚未形成良好的三观,又成长于讳莫如深表达爱意的时代。在父母羞于说爱的年代,在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年代,在需要长成男子汉顶天立地的年代,在谈/性/色/变/羞/于/认/爱的年代,他发现了自己对同/性有生理反应……
十几岁的男生没能被较好地规范,没能被给予适合的关心,也没能被教导体面地去认知、去爱,于是他习惯于从苦痛和迷茫中寻找同类……
因为获悉你不好,因为获悉你过得不如意,所以我有些开心,并且有些庆幸,所以我们才能依偎在一起。
一如当初,他之所以愿意亲近章其华,不是因为他们自幼相识,也并非他们在一个家属院里长大。
高中以前,那个别人家的章其华离他很远很远。
他虽然见面会与她打招呼,偶尔还能同坐一桌吃饭,但他心里清楚,他与章其华玩不到一起。
他们不是一类人。
章其华是闪闪发光的存在,就连家庭都泡在蜜罐里。
直到那一天,他从父亲那里听说了章其华父母的事。
失去了至亲的现实,得以让他在别人家的孩子身上看到残缺,还有可以想象的破碎和泥泞。
所以,他才开始放心,走近她。
当然,还有当警察的父亲希望他多多照顾烈/士后代。
也像初中时期,凌志远之所以对童念初报有好感,是因为童念初被班里的其他女同学集体排挤。
至于排挤的原因,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
可以是童念初是全校唯一一个从国外回来念书的学生。那时候的英国很远,只是地理课本和世界地图上的一个名词。遑论学校里的同学,不少老师都未曾见过北城以外的风光。
也可以是童念初的英文发音比全校所有英文老师加起来都要标准。毕竟她出生在英国,环境养人,也养口音。
也可以是童念初聪慧无比。他们自小接触到的同学几乎都被家里安排着,按部就班地长大,在没有遇到童念初之前,他们没听说过“跳级”。